证券代码:600281 证券简称:华阳新材 公告编号:临 2025-028
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融资并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太原华盛丰贵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盛丰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拟向中国银行并州支行申请办理 5,000 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拟向兴
业银行晋中分行申请办理 7,000 万元综合授信业务。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
●本次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满足资金需求,华盛丰公司拟向中国银行并州支行、兴业银行晋中分行申请办理
融资授信业务:
计不超过 4.2%,该笔借款需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1)拟申请办理流动资金借款 2,000 万元,期限三年,年利率预计不超过 4.2%,该
笔借款需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拟申请办理其他授信业务 5,000 万元,包括但不限于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
票据池等综合业务,具体授信业务品种、额度和期限等将视华盛丰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
需求来合理确定,并以银行最终核定为准,相关授信业务无需公司提供担保。
(二)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被担保 担保额度
担保方 方最近 截至目 占上市公 担保预 是否
本次新增 是否有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持股比 一期资 前担保 司最近一 计有效 关联
担保额度 反担保
例 产负债 余额 期净资产 期 担保
率 比例
一、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预计
山西华阳新 太原华盛丰
材料股份有 贵金属材料 100% 76.52% 7000 万元 43.73% 否 无
万元 为准
限公司 有限公司
(三)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7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太原华盛丰贵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办理融资授信业务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会议同意
全资子公司华盛丰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办理 7,000 万元流动资金借款,公司为其提供连
带责任担保;同意全资子公司华盛丰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办理其他授信业务 5,000 万元,
包括但不限于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票据池等综合业务,相关授信业务无需公司提
供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太原华盛丰贵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121MAOHDL4N4B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徐天龙
住所:山西省太原市清徐县阳煤集团太原化工新材料公司园区南区
营业范围:铂、钯、铑、银、镍贵金属系列催化剂、催化网及稀土高磁性材料的回
收利用、加工、研究、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铂、铑、钯、白银金属及其化合物的加
工、销售。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资产总额 28,819.36 万元,负债总额 20,793.50
万元,资产负债率 72.15%,净资产 8,025.86 万元;2024 年度营业收入 32,696.39 万元,
净利润-3,492.85 万元。
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 33,844.55 万元,负债总额 25,897.45
万元,资产负债率 76.52%,净资产 7,947.09 万元;2025 年 1-3 月营业收入 8,619.55 万
元,净利润-78.77 万元。
该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拟与兴业银行晋中分行签订担保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二)公司拟与中国银行并州支行签订担保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截止目前,公司尚未签订具体担保协议,具体的担保条款以公司与银行实际签署的
合同(或协议)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是为满足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开展需要而进行的,被担保方为公司
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可对其日常经营活动进行有效监控和管理,担
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
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是公司为了保证子公司资金周转及正常生产运营,董事会同意
公司为上述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一)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公司对控股股东和实际
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未提供担保。
(二)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实际担保余额 30,104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492.87%,均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