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3650 股票简称:彤程新材 编号:2025-041
债券代码:113621 债券简称:彤程转债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近日,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彤程
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彤程电子”)与安徽同华高新技术中心(有限合伙)、
四川润资集团有限公司、遂昌县科技创新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分
别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收购其分别持有的北京科华微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科华微电子”、“标的企业”)5.0006%、1.9999%及 1.4694%股权。本次交易完
成后,彤程电子从直接持有科华微电子 87.8597%股权,变更为直接持有科华微电
子 96.3295%股权。具体内容如下:
一、对科华微电子前期投资情况概述
司对外投资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彤程电子受让科华微电子 6.72%的股权,并
与科华微电子少数股东 Meng Technology Inc.(以下简称“MT 公司”)签订《一致行
。交易完成后,彤程电子直接持有科华微电子 42.26%股权,与 MT 公司合
动协议》
计持有科华微电子 56.23%股权,彤程电子将科华微电子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25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彤程新材对
外投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0)。
转让协议》,彤程电子受让其持有的科华微电子 14.30%的股权。交易完成后,彤程
电子直接持有科华微电子 56.56%股权,与 MT 公司合计持有科华微电子 70.53%股
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9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彤程新
材对外投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44)。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3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彤程新材对外投资进展
公告》
(公告编号:2024-002),为进一步增强控制权,彤程电子与科华微电子的少
数股东 MT 公司再次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进一步收购了 MT
公司持有的科华微电子 13.9740%的股权。交易完成后,彤程电子从直接持有科华
微电子 56.5579%股权,变更为直接持有科华微电子 70.5319%股权,同时,由于
MT 公司在该次交易完成后不再持有科华微电子的股权,公司与 MT 公司在 2021
年 2 月 24 日签订的《一致行动协议》已自动解除。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2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彤程新材对外投资进
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5-015),公司全资子公司彤程电子竞拍取得北京工业发展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北京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的科华微电子 17.3278%股权,最终
成交价人民币 11,263.07 万元。2025 年 3 月 10 日,彤程电子与北京工业发展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了《产权交易合同》,交易完成后,彤程电子从直接持有科华微
电子 70.5319%股权,变更为直接持有科华微电子 87.8597%股权。
二、本次对外投资进展情况
为进一步深化布局电子化学品主业,公司全资子公司彤程电子分别与安徽同
华高新技术中心(有限合伙)、四川润资集团有限公司、遂昌县科技创新创业投资
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受让安徽同华高新技术中心
(有限合伙)持有的对科华微电子 5.0006%股权、四川润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对
科华微电子 1.9999%股权以及遂昌县科技创新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持有的对科华微电子 1.4694%股权。交易标的及股权转让价格具体如下:
科华微电子 持有科华微电
所占股权 转让价格
受让方 转让方 注册资本 子的出资额
比例 (元)
(万元) (万元)
上海彤程电子 安徽同华高新 4861.419143 243.097900 5.0006% 32,503,900
材料有限公司 技术中心(有限
合伙)
上海彤程电子 四川润资集团 4861.419143 97.223764 1.9999% 12,999,350
材料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上海彤程电子 遂昌县科技创 4861.419143 71.435988 1.4694% 9,551,100
材料有限公司 新创业投资基
金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合计 4861.419143 411.757652 8.4699% 55,054,350
本次交易完成后,彤程电子从直接持有科华微电子 87.8597%股权,变更为直
接持有科华微电子 96.3295%股权。
本次交易未达到公司董事会标准,亦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出让方(甲方):
安徽同华高新技术中心(有限合伙)(协议一)
四川润资集团有限公司(协议二)
遂昌县科技创新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协议三)
受让方(乙方):上海彤程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甲方持有的对科华微电子 243.097900 万元人民币的出资额,占科华微电子现
有注册及实收资本的 5.0006%(协议一)
甲方持有的对科华微电子 97.223764 万元人民币的出资额,占科华微电子现有
注册及实收资本的 1.9999%(协议二)
甲方持有的对科华微电子 71.435988 万元人民币的出资额,占科华微电子现有
注册及实收资本的 1.4694%(协议三)
元(协议二)、9,551,100 元(协议三)的价格将标的股权转让给乙方,股权转让款
依照以下付款条件按两期进行支付。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一期股权转让款,金
额为全部转让款的 50%。
自甲方足额收到乙方第一期股权转让款之日起三十日内,甲方应完成本次股
权转让相关的所有过户、工商变更(以可通过公开信息查询之日为准)事项。
在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后十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二期
股权转让款,即扣除第一期转让款的剩余全部金额,金额为全部转让款的 50%。
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应努力促成本次股权转让尽快依法完成,乙方应在本协
议约定范围内积极配合相关事宜。
自本次股权转让相关的工商变更完成之日起,乙方作为科华微电子合法股东,
依法在所持标的股权范围内享有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
因一方(即“违约方”)原因导致未能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价格及条件完成
本次股权转让的,另一方(即“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按股权转让价款的 10%
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守约方的实际损失。
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上海仲
裁委员会并依其届时适用的规则通过仲裁解决。
四、其他说明
本次交易还需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