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产业政策和交易类型的核查意见
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拟通过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富煌建设、孟君、吕盼稂、富煌众发等 17 名交易
对方购买其合计持有的合肥中科君达视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
公司”)100.00%股份,并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募集配套资金(以下合称
“本次交易”)。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作为本次交易的
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监
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等相关规
定及要求,对本次交易的产业政策和交易类型进行了专项核查,具体如下:
一、本次交易涉及的行业或企业是否属于《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
第 1 号》规定的“汽车、钢铁、水泥、船舶、电解铝、稀土、电子信息、医药、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航空航天装备、海洋工程装备
及高技术船舶、先进轨道交通装备、电力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环
保、新能源、生物产业;党中央、国务院要求的其他亟需加快整合、转型升级
的产业”等适用快速审核通道的行业或企业
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是一家专注于高速视觉感知和测量技术的创新型科学
仪器公司,主营业务为高速图像采集、分析与处理仪器及系统的研发、生产和
销售。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2017),标的公司所属行
业为“C40 仪器仪表制造业”之“C401 通用仪器仪表制造”之“C4019 其他通
用仪器制造”,即“指其他未列明的通用仪器仪表和仪表元器件的制造”。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涉及的行业与企业不属于《监管规
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确定的“汽车、钢铁、水泥、船舶、电解铝、
稀土、电子信息、医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航空
航天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先进轨道交通装备、电力装备、新一
代信息技术、新材料、环保、新能源、生物产业;党中央、国务院要求的其他
亟需加快整合、转型升级的产业”。
二、本次交易所涉及的交易类型是否属于同行业或上下游并购,是否构成
重组上市
(一)本次交易所涉及的交易类型是否属于同行业或上下游并购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为钢结构加工制造,主要产品为重型钢结
构、轻型钢结构和实木复合门以及高档门窗等。
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是一家专注于高速视觉感知和测量技术的创新型科学
仪器公司,主营业务为高速图像采集、分析与处理仪器及系统的研发、生产和
销售。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所涉及的交易类型不属于同行业或
上下游并购。
(二)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组上市
本次交易前 36 个月内,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为安徽富煌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实际控制人为杨俊斌先生。本次交易完成前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均未发生变更。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因此本次交
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三、本次交易是否涉及发行股份
根据本次交易方案,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富煌建
设、孟君、吕盼稂、富煌众发等 17 名交易对方购买其合计持有的合肥中科君达
视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00.00%股份,并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募集配套资
金。因此,本次交易方案涉及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情形。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涉及发行股份。
四、上市公司是否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结案的情形
根据上市公司相关公告、出具的承诺、中国证监会安徽监管局出具的《依
申请查询证券期货市场诚信信息结果表》以及公开信息查询,上市公司不存在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结案的情形。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上市公司不存在被
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结案的情形。
五、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本次交易产业政策和交易
类型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
刘 伟 于兆祥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