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63 证券简称:派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0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激励对象人数: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311 人调整为 308 人
?限制性股票数量: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由
股调整为 397.30 万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00.00 万股调整为 99.30
万股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派能科技”)于 2025
年 5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分别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公
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
公司董事会对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5 年激励计划”或“本
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进行调整,现将相关调整内容公告如下:
一、2025 年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监事会发表了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
上 述 相 关 事 项 公 司 已 于 2025 年 4 月 12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根据公司
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郑洪河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的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
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5 年 4 月 24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5 年 5 月 7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
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十九次会议与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
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监事
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2025 年激励计划调整事项
鉴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 3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失去激
励对象资格,根据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及公司
性股票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本次调整后,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 311 名调整为 308 名,本激励计划授予的
限制性股票总数由 500.00 万股调整为 496.60 万股,其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
量由 400.00 万股调整为 397.30 万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00.00 万股调
整为 99.30 万股。
本次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属于经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计划中规
定的激励对象范围。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4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内容一致。根据公司 2024 年年
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及分配情况如下:
获授的限制 获授限制性 获授限制性
姓名 国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股票占授予 股票占当前
(万股) 总量的比例 总股本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谈文 中国 董事、总裁 12.00 2.42% 0.05%
张金柱 中国 董事 9.00 1.81% 0.04%
宋劲鹏 中国 副总裁 10.00 2.01% 0.04%
杨庆亨 中国 副总裁 10.00 2.01% 0.04%
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会
叶文举 中国 10.00 2.01% 0.04%
秘书
蔡雪峰 中国 副总裁、核心技术人员 10.00 2.01% 0.04%
胡学平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4.00 0.81% 0.02%
季林锋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2.60 0.52% 0.01%
小计 67.60 13.61% 0.28%
二、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共 300 人) 329.70 66.39% 1.34%
预留部分 99.30 20.00% 0.40%
合计 496.60 100.00% 2.02%
三、本次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限制性
股票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监事会及中介机构意见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监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5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十八次会议审议。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监事会认为:对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4 年年
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后的激
励对象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
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调
整内容在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相关事项。
(二)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派能
科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不存在不符合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的情形;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首次
授予价格、首次授予对象、首次授予数量等确定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已取
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激励计划调整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数量、人数、价格及授予日的确定符合《管
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满
足,派能科技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规则》《监管指南》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