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28 证券简称:沃尔德 公告编号:2025-024
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
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持有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发行人”)股东陈涛持有公司 933,800 股股份(其中:IPO 前取得 472,021
股,其他方式取得 461,77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61%;股东李清华持有
公司 502,236 股股份(均为 IPO 前取得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33%;
股东彭坤持有公司 412,104 股股份(均为 IPO 前取得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
例为 0.27%。股东陈涛、李清华、彭坤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陈继锋、杨诺的一致行
动人。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陈涛、李清华、彭坤发来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
函》,拟减持部分公司股份,具体减持计划如下:
份数量不超过 3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0.20%。
股份数量不超过 2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0.13%。
份数量不超过 412,10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合计不超过 0.27%。
本次减持期间,上述股东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
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
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陈涛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无
持股数量 933,800股
持股比例 0.61%
IPO 前取得:472,021股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其他方式取得:461,779股
股东名称 李清华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无
持股数量 502,236股
持股比例 0.33%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502,236股
股东名称 彭坤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无
持股数量 412,104股
持股比例 0.27%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412,104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有数量(股) 持有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陈涛 933,800 0.61% 具有关联关系
庞红 807,408 0.53% 具有关联关系
李清华 502,236 0.33% 具有关联关系
第一组 彭坤 412,104 0.27% 具有关联关系
陈继锋 51,892,611 34.14% 具有关联关系
杨诺 1,999,116 1.32% 具有关联关系
合计 56,547,275 37.20% —
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最近一次减持情况
股东名 减持数量 减持 减持价格区间 前期减持计划
减持期间
称 (股) 比例 (元/股) 披露日期
陈涛 66,402 0.06% 2022/8/24~2022/11/30 39.59-49.60 2022/8/3
彭坤 19,500 0.02% 2022/8/24~2022/11/30 40.73-41.18 2022/8/3
注:上述减持比例系用公司当时总股本计算。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陈涛
计划减持数量 不超过:300,000 股
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过:0.20%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300,000 股
减持期间 2025 年 6 月 19 日~2025 年 9 月 18 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
拟减持原因 个人资金需求
股东名称 李清华
计划减持数量 不超过:200,000 股
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过:0.13%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200,000 股
减持期间 2025 年 6 月 19 日~2025 年 9 月 18 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
拟减持原因 个人资金需求
股东名称 彭坤
计划减持数量 不超过:412,104 股
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过:0.27%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412,104 股
减持期间 2025 年 6 月 19 日~2025 年 9 月 18 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
拟减持原因 个人资金需求
注: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
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
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
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①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
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
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②作为北京同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合伙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
日起 36 个月内,本人不从北京同享退伙,亦不转让本人持有北京同享的财产份
额。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
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上述股东将根据未来自身情况、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以
及如何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
价格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情形。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持续性经营产
生影响。公司股东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