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25 证券简称:安达智能 公告编号:2025-024
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
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291,080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 年 6 月 4 日。
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1 日召
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现为符合解
除限售条件的 4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 291,080 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相关
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
况
(一) 本次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包括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和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3)授予数量:本次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72.77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149.98 万股,以上合计 222.75 万股,占本次激励计划草
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80,808,080 股)的比例为 2.76%
(4)授予价格: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
价格为 15.37 元/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24.44 元/股(经调整后)
(5)激励人数:首次授予 82 人,其中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4 人,第二类限制性股
票 80 人(其中有 2 人同时获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和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6)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具体如下:
解除限售/归属期 解除限售/归属安排 解除限售/归属比例
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
首次授予的第一个解除限
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40%
售/归属期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
首次授予的第二个解除限
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 36 30%
售/归属期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
首次授予的第三个解除限
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 48 30%
售/归属期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7)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及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本次激励计划分年度对公司的经营业绩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
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解除限售/归属条件之一。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解除限售/归属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营业收入(亿元)
所属期间 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值 业绩考核触发值
第一个解除限售/
归属期
第二个解除限售/
归属期
第三个解除限售/
归属期
注 1:上述“营业收入”以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注 2:上述业绩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本次激励计划以上述指标完成情况确定公司层面解除限售/归属比例。若考核
结果达到目标值,则公司层面解除限售/归属比例为100%;若考核结果未达到目标
值,但达到触发值,则公司层面解除限售/归属比例为80%;若考核结果未达到触
发值,所有参与限制性股票计划的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股票不得解除限售/归属,并回购注销/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解除限售/归属的股份数量。
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4 个档次,考核评
级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解除限售/归属比例:
考核结果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限制性股票
解除限售/归属比例 100% 100% 80% 0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解除限售/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
/归属的数量×个人层面解除限售/归属比例×公司层面解除限售/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解除限售/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解除限售/归
属或不能完全解除限售/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作废失效,不可递延
至以后年度。
(1)2024 年 3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核实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名单>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相关
核查意见。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2024 年 4 月 1 日至 2024 年 4 月 11 日,公司在内部平台对本次激励计划
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司员工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书面或口
头方式向公司监事会提出意见。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
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18)。
(3)2024 年 4 月 29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 年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4)2024 年 4 月 30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
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22)。
(5)2024 年 5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同意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意见。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
关公告。
(6)2024 年 6 月 4 日,公司完成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
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7)2024 年 9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
告。
(8)2025 年 5 月 21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
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关于作废
事会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
名单及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
查意见。
(二)本次激励计划历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授予价格 授予后剩
授予数量 授予人数
授予类别 权益类别 授予日期 (调整后) 余数量
(万股) (人)
(元/股) (万股)
第一类限
首次授予 2024年5月14日 15.37 72.77 4 0
制性股票
第二类限
首次授予 2024年5月14日 24.44 149.98 80 53.48
制性股票
第二类限
预留授予 2024年9月5日 24.44 53.48 13 0
制性股票
注: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2人同时获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和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三)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历次解除限售情况
本次为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
期解除限售。
二、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
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管理办法》、公司《激励计
划(草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的《2024年审计报告》以及激励对象个人绩
效考核结果,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
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4名激
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可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91,080
股。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本次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4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董事会表决情况:
(二)激励对象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解除限售条件的说明
个解除限售期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
解除限售期为首次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该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4 年 5 月 14 日,因此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 2025 年 5 月 14 日至 2026 年 5 月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以下解除限售条件方可分批次办理解
除限售事宜:
解除限售条件 达成情况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情形,符合解除
利润分配的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本次拟解除限售
激励对象未发生
前述情形,符合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解除限售条件。
(三)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激励计划分年度对公司的经营业绩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
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解除限售/归属条件之一。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归属期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根据公司聘请的
会计师事务所对
营业收入(亿元) 2024年 年 度 报 告
所属期间 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值 业绩考核触发值 出具的审计报告
(天健审(2025)
第一个解除限售
/归属期 年度公司营业收
入为7.11亿元,高
备注:上述“营业收入”以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
于业绩考核目标
数据为计算依据。
值。因此公司层
本次激励计划以上述指标完成情况确定公司层面解除限售/归属比例。若 面的解除限售比
考核结果达到目标值,则公司层面解除限售/归属比例为100%;若考核 例为100%。
结果未达到目标值,但达到触发值,则公司层面解除限售/归属比例为
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归属,并回购注
销/作废失效。
(四)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
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解除限售/归属的股份
数量。
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档次, 首次授予限制性
考核评级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解 股 票 的 4 名 激 励
除限售/归属比例: 对象的个人考核
结果为“优秀”
考核结果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或“良好”,个
限制性股票 解除限售/归属 人层面解除限售
比例 比例为100%,合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解除限售/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 计可解除限售股
划解除限售/归属的数量×个人层面解除限售/归属比例×公司层面解除 票为291,080股。
限售/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解除限售/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
解除限售/归属或不能完全解除限售/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
注销/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根据上述表格,本次拟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为291,080股,不存在需
回购注销情形。
(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的
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同意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4 名激励对象解除限售合计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
《管理办法》
《上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
定。
三、本次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具体情况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共4人。本次符合可解除限售
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共4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91,080股,占公司目
前总股本的0.36%。具体如下:
已获授限制性股 可解除限售数量占已
可解除限售数量
序号 姓名 职务 票数量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总
(万股)
(万股) 量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董事会秘书、副
总经理
二、董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核心人员
董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核心人员
(共3人)
合计 72.77 29.1080 40%
四、本次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25 年 6 月 4 日
(二)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数量:291,080 股
(三)本次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的,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
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
本公司股份。因公司公开或非公开发行股份、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因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在二级市场购买、可转债转股、行权、协议受让等各种年内新增股份,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 25%,新增有限售条件的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股
份的计算基数。
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减持公司股票还需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
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
《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减持
股份管理暂行办法》
《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
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前数量(股) 本次变动数量 本次变动后数量(股)
类别
(股)
有限售条件股份 59,707,700 -291,080 59,416,620
无限售条件股份 21,828,080 +291,080 22,119,160
总计 81,535,780 0 81,535,780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北京中银(东莞)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
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本次归属、本次解除限售以及本次作废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
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
《管理办法》
《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
本次解除限售的条件及其成就情况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
规定。
特此公告。
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