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电力: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5-26 17:0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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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
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6 月 5 日 9:00。
   二、现场会议地点:四川省遂宁市开发区明月路 56 号,明星康年大
酒店 2 楼康年厅。
   三、网络投票系统和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
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2025 年 6 月 5 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参会人员:2025 年 5 月 28 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人员。
   六、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峰先生。
   七、议程安排
序号                 议       程                 报告人
一    宣布会议开始,通报会议到会情况                         陈   峰
二    逐项报告如下议案
三    推选计票人和监票人
四    股东及股东代表投票表决,计票人计票及统计结果
五    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提问,公司董事、经营层回答股东提问
六    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监票人
七    休会,等待网络投票结果
八    宣布最终表决结果(现场与网络投票合并)                     陈   峰
九    宣读法律意见书                                见证律师
十    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陈   峰
十一   宣布会议闭幕                                  陈   峰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
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
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三号—电力》
等相关规定,编制了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议 审 议 , 并 于 2025 年 3 月 28 日 披 露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s://www.sse.com.cn)。现提交股东大会,请予审议。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我代表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董事会,向大会
报告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
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
定,切实履行战略决策、风险管控等核心职能,有效维护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整体利益,推进公司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公司高质量
发展。现将董事会全年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 年工作回顾
  (一)经营目标实现新突破
公司董事会深谋远虑、谋篇布局,引领经营层高站位、高标准、高质效
建设“现代双一流”明星样板,实现安全基础更实、经营质效更优、发展
环境更好、队伍人心更齐,推动各项工作取得可喜进展和突出成效。全
年完成售电量 49.51 亿千瓦时,同比增长 12.52%;实现营业收入 28.42
亿元,同比增长 6.6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0,931.64 万元,
同比增长 16.72%。报告期内,公司荣膺“董事会优秀实践案例”“金圆桌—
优秀董事会奖”“金牛奖—金信披奖”“投资者关系金奖-IR 进取奖”“2023 年
报业绩说明会优秀实践”“ESG 金牛奖百强”“ESG 金牛奖央企五十强”等多
项荣誉,入选 2024 年绿光 ESGTOP100 优秀案例。
  (二)战略落地取得新成效
  公司董事会指导督促经营层抓好经营管理、强化电水保供、推动网
络发展、深化改革创新,全力以赴推动战略落地。电网发展推动有力。
促成政府团结治网、项目入规、电网建设等支持政策 20 余项。投运 110
千伏流通站、同盟 110 千伏配套出线和 35 千伏分水站。供区农网项目验
收报告评分获全省第一。修编五年高质量发展规划、“十四五”农网巩固
提升工程规划。经营管理持续改善。圆满收官国务院国资委提高央企控
股上市公司质量行动。预算精准管控,可控成本压降和单项严控成本完
成年度目标。ESG 案例亮相《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方大会,
系全省唯一。改革创新动力十足。科研投入增长 62.09%,新获国家知识
产权 14 项。自主研发快慢充电桩、智能安全帽全省推广。累计建成充电
站 15 座,充电电量增长 7.34%。完成市场化售电量 80.43 亿千瓦时。电
力保供优质可靠。打赢迎峰度夏保供攻坚战,完成重要保供 135 项次。
现场协调解决电水诉求 1,000 余项次。实施优化营商环境再提升举措,助
力遂宁市“获得电水”指标持续排名全省优秀。
  (三)治理效能迈上新台阶
理体系,设立战略与 ESG 委员会。积极落实独立董事制度改革,完善独
立董事选聘机制,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等。及时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依法高效选举董事长、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司各项
工作任务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理”“上市公司规范治理及实践”等证券新规培训研讨会。参加行业协会举
办的现金分红新政解读、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解读等专题培训 13 次。修订
完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优化考核激励机制,提升董监高
履职活力和履职能力。
酬与考核等四个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分别在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占多数席位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
各专门委员会充分利用专业所长,提出了大量建设性的宝贵意见,为董
事会规范高效决策提供专业支撑。
  一是战略与 ESG 委员会履职情况。通过修订公司《章程》,公司将
原战略委员会调整为战略与 ESG 委员会。报告期内,召开 2 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投资方案的议案》,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2024
年度实施基本建设、技术改造等事项进行了认真探讨;审议通过《关于
以债权转股权方式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对增资事项进行了风险
评估,助力公司科学发展。
  二是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审计委员会召开 10 次会议,审议(听取)
伙)(简称“信永中和”)的 2023 年度审计工作情况进行审查和评价并督
促其按审计计划开展审计工作。二是对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
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等进行审查,并向董事会提出续聘事务所的
建议。三是关注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有效性,对内部审计工作提出指导
性意见,帮助提升内部审计的检查监督能力。四是审查公司财务报告的
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并重点关注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审计委员
会切实发挥审计监督作用,为公司提升规范运作水平提供智力支持。
  三是提名委员会履职情况。提名委员会召开 2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建议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人选的议案》《关于建议公司副
总经理、总工程师人选的议案》《关于建议公司财务总监人选的议案》,
向董事会提出董事候选人及拟聘高级管理人员建议,对建议人选的教育
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审查,保障公司平稳
高效地完成了董事选举和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工作,及时保障了公司治理
结构的完善。
  四是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 1 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关
于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薪酬考核的议案》,对董事、高管 2023 年度
履职能力和履职效果进行了评议,对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薪酬考核进
行了审议,充分发挥绩效考核导向作用,激发“关键少数”干事创业热情。
议通过了 44 项议案,涵盖定期报告、提名董事候选人、高级管理人员聘
任、利润分配、关联交易、修订治理制度、组织机构调整等重大事项。
全体董事出席会议,积极参与议案讨论,审慎行使表决权。会议的召集
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
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
议决议合法有效。所有决议事项顺利完成或有序推进,不存在中止和终
止的情况。闭会期间,独立董事深入电力调控中心、遂宁宾馆、发电公
司等现场实地调研,了解公司迎峰度冬、安全生产、来水发电、生产经
营情况等,发挥自身专业所长,为公司重大决策提供智力支持,并切实
维护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的预案》等 10 项议案,听取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会议采取现场
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为广大中小股东行使表决权提供便利。在审
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进行单独
统计并及时披露。董事会聘请律师对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结
果进行了见证,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及时执行了日常关联交
易、实施现金分红等各项决议。
  (四)价值传播达到新高度
简明清晰、通俗易懂的原则,持续加大自愿性信息披露的广度与深度,
向投资者传递公司内在价值,有效提升公司透明度。采用可视化定期报
告等数字化手段提高定期报告的可读性、实用性,帮助投资者更简明、
直观了解公司。全年披露定期报告 4 份,临时报告及其他文件 89 份,未
发生内幕交易行为,未发生更正和补充公告的情形。动态监测股票交易
实时状况,积极关注资本市场舆情,营造良好的资本市场生态。
体化投关管理体系。在保持投资者热线 7*24 小时畅通、上证 E 互动回复
率 100%等日常沟通渠道基础上,畅通多种投资者日常交流渠道。全年回
复 E 互动投资者提问 86 条,同比增长 177%。主动召开三次业绩说明会,
回复投资者提问 59 条,同比增长 37%。采用“现场调研+视频交流”方式,
高效接待 9 家证券机构 13 位行业分析师,并取得多份深度行业分析报告
和跟踪报告。
资者的理念,坚持稳健的现金分红政策积极回馈投资者。截至目前,公
司已连续分红 15 年,累计分红 3.219 亿元。报告期内,董事会在充分考
虑公司发展目标、未来盈利能力、所处发展阶段和项目投资资金需求的
基础上,制定《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并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2024 年 7 月,公司以总股本为基数,每 10 股派
发现金红利 1.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4,214.3 万元(含税)。
并 以 资 本 公 积 金 向 全 体 股 东 每 股 转 增 0.30 股 , 公 司 总 股 本 增 加 至
稳定投资者回报预期。
组织体系。以“清洁高效、安全节能”为定位,贯彻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及能耗双控要求,力求在发电、供水等业务中实现资源高效利用与生态
保护协同发展。加大对可再生能源的投资力度,全年自发上网电量实现
同比增长。积极推进用户侧光伏、储能项目的并网工作,全年服务光伏、
储能项目并网 123 个,进一步提升清洁能源在电力供应中的比重。全力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开展“精准帮扶”活动 3 次,完
成 63 个村网改造项目。“河长+河小青”升级成为“河长+警长+河小青”,
推动水生态环境持续向好。荣膺“2024 年中国企业 ESG 优秀案例”“CSR
CHINA TOP100 最佳责任企业”等荣誉。
  二、2025 年工作思路
  (一)环境与形势分析
管底层逻辑重塑。从新《公司法》生效到独立董事制度改革全面落地,
从新“国九条”到并购六条,再到市值管理指引,资本市场迎来从严监
管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的新格局。2025 年,作为“十
四五”规划和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的双重收官之年,党的二十届三中
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快速落地,新质生产力持续释放发展动能。
四川省积极抢抓新时代西部大开发、成渝双圈、国家战略腹地建设,为
公司电力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战略机遇。同时,随着全国统一电力
市场体系建设深入推进和新型电力系统构建的加速实施,能源电力行业
迎来深刻变革,为公司电网发展开辟新空间。
  (二)工作思路与任务
  作为央企控股上市公司,公司董事会将适应监管新政,夯实和完善
新格局下的公司治理基础,推动公司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
公司内在价值与市场价值双提升,并持续带领经营层,以建设“现代一流
遂宁电网、现代一流明星公司”发展目标为战略核心、以奋进“百年明星”
发展愿景为战略支点,做强做优主责主业,全力支撑服务地方经济社会
高速发展。
  董事会将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推动“四个以学”形成
常态长效机制,将党建工作与公司发展深度融合,推动党建考核和经营
业绩考核有效联动。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建设政治素质好、发
展业绩好、创新效能好、党建作用好、作风形象好的坚强领导集体。紧
盯“关键少数”“小微权力”岗位,加强企业党风廉洁体系建设,营造风清气
正、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
  贯彻执行新《公司法》及相关最新政策法规,修订公司《章程》及
其他基本治理制度,及时完善治理体系。落实中国证监会《关于新〈公
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强化审计委员会职能职责。
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跟踪分析和强化宣贯资本市
场监管新政及典型案例等,持续推动公司现代治理创新实践落地,进一
步提升公司治理现代化水平。
  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完善特色化信息披露体系,提高信息披露质
量。强化与投资者的深度沟通,完善立体化投关管理体系,增强投资者
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兼顾股东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优化投资者中期
回报机制,加大现金分红力度。密切关注市场对公司价值的反映,在市
场表现明显偏离公司价值时,积极采取措施促进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
公司质量。制定市值管理基本制度,逐步推进建立市值管理考核机制,
促进公司内在价值与市场价值共同成长。
  统筹推动各级电网协调发展。推动成立电网稳定工作领导小组,落
实电网稳定各项要求,完善稳定管理督办机制。谋划“十五五”电网规划,
并促成规划成果纳入政府能源电力规划,以全局全要素规划衔接区域协
调发展战略,加强主网建设规模和时序统筹。推动融入新型电力系统。
探索电网 AI 调度,升级智能调度系统,适应新能源并网。提升调度安保
和系统管控能力,提升运维保障强度,开展配网巩固提升专项活动。
  指导经营层持续优化经营策略,着力培育新动能,持续加大市场开
拓力度,确保经营业绩稳定增长。优化“一利五率”核心指标,优先安排
安全、保供、民生等必投项目,收紧一般性和非生产性支出。深化内部
机制改革,完善“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清单,建立督查督办“线上+线下”双
重机制。构建合规内控体系,完善内控合规手册,强化事前、事中、事
后全链条合法合规审查机制。
  大力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快布局战新产业新领域,拓展光、储、充
等项目合作,建成“光储充享”示范站、利普芯储能项目,实施市中心医
院能源托管,建成绿色数智评标基地。编制“十五五”数字化发展规划,
推动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应用,实施电力基础数据共享治理。加大研发投
入,深化与专业机构合作,促进更多收益型创新成果转化,共同推动电
力行业的科技进步与产业升级。
护全体股东权益为宗旨,带领公司上下务实创新、担当作为、砥砺奋进,
持续夯实公司治理根基,扎实推进“现代双一流”建设目标,稳步落实高
质量发展和市值管理要求,以更强的发展态势和更优的经营业绩回馈广
大投资者!
  本报告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现提交股东
大会,请予审议。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我代表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监事会,向大
    会报告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相关规定,从切实维
    护公司和广大股东利益出发,依法合规行使职权,对公司财务管理、
    重大投资项目、关联交易、利润分配、内部控制及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履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和检查,为公司规范运作、提升治理
    效能、高质量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 5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16 项议案。报
    告期内所有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及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相关公告披露于《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https://www.sse.com.cn)。全体监事均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无缺席情况发生。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召开时间           届次                      内容        披露日期
                 第十一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
                 第十一届监事会   2.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第十二次会议    3.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的预案
                            案
                            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报告
                            的风险处置预案
                  第十一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
                  第十一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
                  第十一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
                            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24 年度有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一)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监事会
    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发挥了审查与监督的职能。报告期内
    共出席股东大会 1 次,列席董事会会议 6 次,对重大事项决策程序严
    格把关,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结合自身实际不断完
    善内部控制体系,保证合法规范运作。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等会议
    的召集、召开、表决等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及本公司《章程》、制度的规定忠实履职,维护公司利益,报告期内
未发现违法违规和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二)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季度、半年
度、年度报告,对公司财务状况、财务制度、财务管理等情况进行了
监督检查。
  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较为完善,体系比较健全,财务运作
符合规范;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符合《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未发现违规违纪的问题。
  (三)监事会对公司重大投资项目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为优化全资子公司陕西省金盾公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简称“金盾公司”)资产结构,增强金盾公司抗风险能力,董事会
同意公司以债权转股权方式对金盾公司增加注册资本 2,000 万元。
  监事会认为,公司以债权转股权方式对全资子公司金盾公司增加
注册资本有利于优化金盾公司资产结构,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整体利
益。该事项的决策程序有效,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 2024 年度购售电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
行了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度与控股股东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发
生的购电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董事会在对关联交
易事项表决时,关联董事已按规定回避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定价公
允,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监事会对公司金融业务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与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
业务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及 2024 年《关于在中国电力财务
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进行了审查。
  监事会认为,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存款业务、结算
业务、办理财务顾问及相关咨询业务等金融服务,是公司优化资金管
理的需要。公司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能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
解公司在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款、结算等金融业务的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董事会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监事会对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章程》《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
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定制定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预案是以总股本
派发现金红利 4,214.3 万元(含税)。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股转增 0.3 股,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547,862,471 股。
  监事会认为,本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
定,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本预案同时兼顾了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
  (七)监事会对公司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检查情况
及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执行情
况进行了认真核查。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有
关要求,切实落实内幕信息保密和备案登记工作,有效防范内幕信息
泄露及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行为。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利用内幕信息或通过他
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八)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阅情况及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进
行了监督和检查,并审阅了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
配套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
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21 号——年度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的要求。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继续严格履行
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加强重大决策事项的过程监督,加大重点业务
领域的检查力度,有效防范决策风险和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稳健经营和高质量发展。
 本报告已经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现提交股东
大会,请予审议。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下面我向大会报告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
  一、2024 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情况
  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信永
中和”)对本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信永中和认为:公
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
反映了本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2024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三、2024 年度会计政策变化情况
  (一)2023 年 10 月 25 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第 17 号》(财会〔2023〕21 号),解释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
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及“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
会计处理”等内容,公司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二)2024 年 12 月 6 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和“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
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等内容,公司自 2024 年 12 月 6 日起
施行。
   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解释
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目前公司不涉及以上两
次会计政策变更相关业务的会计处理,也不涉及对以前年度损益的追
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
   四、2024 年度财务决算情况
   (一)主要产销指标完成情况
   完成自发上网电量 54,251.52 万千瓦时,比上年同期增长 2.62%;
售电量 495,117.24 万千瓦时,比上年同期增长 12.52%;
                                  售水量 4,870.21
万吨,比上年同期减少 0.39%。
   (二)资产负债情况(合并资产负债表)
   本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 410,576.76 万元,比上期期末增长
母公司净资产 299,388.65 万元,比上期期末增长 6.21%;资产负债率
   应收票据:本报告期末 40.64 万元,比上期期末增长 125.77%,
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全资子公司四川明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
“新能源公司”)收到银行承兑汇票,暂未到期,未承兑。
   应收款项融资:本报告期末 292.22 万元,比上期期末增加 292.22
万元,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末承兑人为上市商业银行的银行承兑汇票
增加。
  预付款项:本报告期末 273.19 万元,比上期期末减少 46.48%,
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末全资子公司新能源公司对预付的物资采购款
进行了结算。
       本报告期末 1,010.12 万元,
  其他应收款:                比上期期末增长 30.37%,
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末全资子公司遂宁市明星电力工程设计有限公
司应收关联方款项增加。
  合同资产:本报告期末 6,678.25 万元,比上期期末减少 38.11%,
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全资子公司新能源公司和遂宁市明星自来水有
限公司(简称“自来水公司”)业扩工程按合同约定进行结算。
  其他流动资产:本报告期末 4,783.85 万元,比上期期末增长
  在建工程:本报告期末 8,574.08 万元,比上期期末减少 54.77%,
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公司部分在建工程达预计可使用状态,暂估转固。
  开发支出:本报告期末 1,620.56 万元,比上期期末增长 549.55%,
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按项目进度开发的生产管理信息系统新功能模
块、e 工程管理平台等项目,至本报告期末尚未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
  应交税费:本报告期末 2,461.52 万元,比上期期末增长 34.35%,
主要原因是公司 2024 年 12 月营业收入同比增加,按适用税率计算的
应交增值税增加。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本报告期末 294.40 万元,比上期期
末减少 94.33%,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全资子公司自来水公司归还了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长期借款:本报告期末 6,400.00 万元,比上期期末增长 113.33%,
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全资子公司自来水公司新增银行借款。
  实收资本(股本):本报告期末 54,786.25 万元,较上期期末增
长 30%,主要原因是公司经股东大会决议,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
每股转增 0.30 股。
  资本公积:本报告期末 40,017.28 万元,比上期期末减少 22.77%,
主要原因是公司经股东大会决议,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
  盈余公积:本报告期末 20,589.65 万元,比上期期末增长 10.35%,
主要原因是公司实现利润,按比例计提增加。
  (三)经营成果实现情况(合并利润表)
  本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84,232.65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净利润 20,931.64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16.72%;
                               实现每股收益 0.3821
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16.74%;实现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7.21%,比
上年同期增加 0.66 个百分点。主要变动情况及原因:
  营业收入:本报告期 284,232.65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6.60%,
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夏季极端天气影响以及供区内政府招商引资力
度不断加强,2024 年供区重点工业企业用电负荷增长稳步提升,公
司供电区域售电量同比增长 12.52%。
  营业成本:本报告期 252,485.54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6.47%,
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售电量增加,为了保证公司供电区域正常电力供
应,购电成本相应增加。
  研发费用:本报告期 851.67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270.08%,主
要原因是全资子公司新能源公司 2023 年 9 月成立研发部。
  财务费用:本报告期-703.59 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 295.17 万元,
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公司利息收入增加。
  信用减值损失:本报告期 277.86 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 86.96%,
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公司已全额收回甘孜州康定华龙水利电力投资开
发有限公司(简称“华龙公司”)其他应收款,以前年度计提华龙公
司坏账准备转回。
  资产处置收益:本报告期 0 元,比上年同期减少 100.00%,主要
原因是上年同期公司根据《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政府关于遂宁市船山区
斩龙垭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决定》,本公司开善路土地及房产被遂
宁市船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评估值征收。
  营业外收入:本报告期 667.24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233.27%,
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公司清理、核销长期挂账超过 3 年的应付款项。
  营业外支出:本报告期 339.48 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 46.10%,
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固定资产报废减少,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减少。
  所得税费用:本报告期 1,101.62 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 69.62%,
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原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明星综合商社有限公司和
华龙公司破产清算完毕,按税法规定损失已形成,允许当期扣除,当
期所得税费用减少。
  基本每股收益:本报告期 0.3821(元/股),比上年同期增长 16.74%,
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增加,按公司
股本计算每股收益增加。
   (四)现金流量情况(合并现金流量表)
   本报告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88,563.28 万元,比上年同期
增加 2,466.69 万元,增长 2.8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报告期 32,493.44 万元,比上
年同期增长 4.07%,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供区内新增工业企业以及夏
季极端暴热天气影响,用电需求增加,公司售电量、营业收入增加,
收到的货币资金增加。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报告期-23,994.53 万元,比上年
同期增加 3,706.64 万元,主要原因是去年同期投资建设 110 千伏金家
沟、锂能、永兴变电站等“三站十线”等项目,本报告期购建固定资产
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少。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报告期-6,032.22 万元,比上年
同期减少 2,305.01 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本报告期现金分红较上年同期
增加;二是本报告期全资子公司自来水公司归还银行长期借款较上年
同期增加。
   本报告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现提交股
东大会,请予审议。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 2025 年度购电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四川省电力公司购买电力。上述业务构成关联交易,现将有关情况报
告如下:
   一、关联关系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 20.07%的股权,
其属国家电网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
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相关规定,该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二、关联方介绍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000621601108W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蜀绣西路
   法定代表人:衣立东
   注册资本:500.00 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以下范围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
证或审批文件经营)电力生产、销售;电力输送;电力建设工程项目
的论证、勘测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调试、招标、验收接电管理;
电网的统一规划、建设、调度和运行管理;技术推广服务;电力设备
及配件的设计、制造、加工、销售及咨询;道路货物运输;装卸搬运;
仓储业;专业技术服务业;科技中介服务;综合能源服务;电力储能;
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网络建设、运营。(以下仅限分支机构经营)承
装(修、试)电力设施;环境监测;计量认证;电力司法鉴定;节能
服务;物业管理;汽车租赁、蓄电池租赁;商务服务业;商品批发与
零售;进出口业;水力发电机检修、调试。(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履约能力
  公司能够按月支付采购电力款项,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依法存续
经营,资产及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定价政策及结算方式
  (一)主要内容
预计向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购买电力 48.80 亿千瓦时,
                           金额 194,336.28
万元(不含税、基金和附加)。
  (二)定价政策
  上述购电定价按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降低四川电网目
录销售电价合理调整电价结构有关事项的通知》
                    (川发改价格〔2017〕
改价格〔2017〕423 号)、《关于四川电网 2020—2022 年输配电价
和销售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0〕629 号)、关于
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
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1〕381 号)、《关于建立煤电政府授权
合约价格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5〕13 号)等相
关文件执行。
  (三)结算方式
  公司向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购买电力实行当月计量、次月付费的
结算方式:即按自然月抄表计量,次月结算当月电费。
  四、前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                                       2024 年预计     2024 年实际发
            公司             关联人
 类别                                         发生金额           生金额
       四川明星电力股
购买电力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             171,327.43     160,533.75
        份有限公司
  五、2025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占同类                  占同类
关联交易                        2025 年预计           2024 年实
       公司          关联人                    业务比                  业务比
 类别                            金额              际发生金额
                                          例(%)                 例(%)
       四川明星
                 国网四川省电力
购买电力   电力股份                  194,336.28   100    160,533.75     100
                   公司
       有限公司
  备注:上述购电金额包括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与公司及子公司在彼此供区内发生的电费
金额。价格按所在地统一的电费标准执行。
  公司预计 2025 年购电金额比 2024 年购电金额有较大幅度增长,
主要原因:一是政府扩园拓区、招商引资力度加大,供区内重点项目
陆续建成投运,用电需求增加。二是依据遂宁地方经济发展态势,预
计用电负荷将持续增长。
  六、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对公司的业务有重要影响,有利于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在可以预见的
将来,该等关联交易行为仍将持续发生。
  关联交易价格按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相关文件执行,是公允
的,对全体股东公平、合理,能够保护广大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非
关联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相关公告
已于 2025 年 3 月 28 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
                                          。
  现提交股东大会,请予审议。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现将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2024 年度利润分
配的预案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利润分配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4 年
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2 元(含税)。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547,862,471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
金 红 利 65,743,496.52 元 ( 含 税 ) 。 本 年 度 公 司 现 金 分 红 总 额
净利润比例为 31.41%。公司 2024 年度不送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
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
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没有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近三年分红情况如下: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65,743,496.52    42,143,267.00     33,714,613.6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209,316,391.95   179,338,571.88    159,181,536.94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
                                          否
额是否低于 5000 万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182,612,166.92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
回购注销总额(元)
现金分红比例(%)                                                         77.54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低于 30%                         否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                          否
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相关公告
已于 2025 年 3 月 28 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
                                          。
  现提交股东大会,请予审议。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信永中和”)自
审计服务,在为公司提供服务期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
则,谨慎勤勉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
定性,拟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
计机构,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信永中和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机构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1592354581W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5)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2 日
     (6)首席合伙人:谭小青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9 人,注
册会计师 1,78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超过 700 人。
  信永中和 2023 年度业务收入为 40.46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年报审计项目 364 家,收费总额 4.56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
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文化和体育娱
乐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建筑业等。公司同行业
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13 家。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
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
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
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
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7 次、自律监管措施
次、行政处罚 5 次、监督管理措施 17 次、自律监管措施 10 次和纪律处
分 1 次。
  (二)项目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张卓先生,2000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
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超过 4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
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彬先生,2007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
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2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刘辉先生,2008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
质,200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超过 2 家上市公司审
计报告。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
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
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
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
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
情形。
  二、审计费用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
杂程度,结合公司年度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投入的工作量等确定。
上述费用含年审会计师的差旅费和食宿费。2025 年度审计费用与 2024 年
度保持一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相关公告已
于 2025 年 3 月 28 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
  现提交股东大会,请予审议。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唐国琼)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
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董事会专
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积极履行独立
董事的职责,依法合规地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2024 年,本人坚持将维
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放在首位,主动关注行业动态
和政策法规的变化,切实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和市场环境,积极出席公
司 2024 年度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相关会议,为公司的重大决策提供全
面的支持和发表客观公正的意见。全年无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发
生。现将本人在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熟悉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知识,在专业
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和在公司任职情况
  唐国琼,女,1963 年 5 月生,会计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管理学
博士。历任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会计系主任,现任西南财经
大学会计学院教授。2021 年 5 月 11 日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
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
  (二)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任职人                   在其他单位
         其他单位名称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
员姓名                   担任的职务
      西南财经大学           教授           2009 年 12 月 1 日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
                         独立董事       2019 年 6 月 11 日    2025 年 4 月 28 日
      公司
唐国琼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0 年 11 月 4 日    2026 年 4 月 13 日
                      独立非执行
      中国钒钛磁铁矿业有限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7 年 12 月 30 日
                       董事
  (三)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司独立董事,本人积极发挥专业优势,通过现场、视频或通讯方式出席
全部会议,无缺席、委托出席情况,并对 2024 年度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全
部议案均客观公正地进行表决,全部投了赞成票。此外,还通过公司股
东大会、业绩说明会等方式积极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及时回复相关
提问,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业
绩说明会、现场调研、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等方式,本人全年在公司现
场工作时间达 23 天。报告期内,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会议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董事
姓名    本年应参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本年应参        亲自出
       加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加次数        席次数
唐国琼     6   6   0        0       否      1   1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 ESG、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四
个专门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人在董事会下设的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任职,并结合专
业特长,担任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2024 年,本人根据《董事会专门委
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召集召开及出席相关会议情况如下:
  本人召集审计委员会会议 10 次。审议了财务总监聘任、定期报告、
会计政策变更、日常关联交易、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重点关注了
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关联交易定价原则等,并对年审会计师事
务所开展工作情况进行了督促和评估,向董事会提出了续聘会计师事务
所的建议。
  本人作为委员出席了提名委员会会议 2 次。审议了《关于建议第十
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人选的议案》《关于建议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
师人选的议案》《关于建议公司财务总监人选的议案》。本人对非独立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建议人选的任职资格和职业素养进行了审查,重点
关注了建议人选的工作经历、教育背景等,向董事会提出了提名建议。
  本人作为委员出席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1 次。审议了《关于修
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薪酬考核的议案》。本人根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的相关规定,重点关注了薪酬考核计算过程及指标的客观性、公正性、
合理性等,对制度适用范围内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履
职能力和履职效果进行了评议。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
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出席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次。审议了《关于预计 2024 年度购电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中
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业务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
于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关于在中国电力财务
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等 4 项议案,本人对公司关联
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和公司制定的风险处置预案等进行了审查和发表意见,
为保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发挥了决策和监督作用。
  (四)行使特别职权事项
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未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未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在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审计前,本人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会计师到
期更换提示,并与公司、年审注册会计师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
方法等内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并达成一致意见。在财务和内部
控制审计过程中,本人督促年审注册会计师按照商定计划进行审计,确
保审计机构在约定时限内完成了所有审计程序。
  (六)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为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本人深入公司电力调控中心、遂宁
宾馆等现场,了解公司迎峰度冬、来水售电、生产经营情况等。通过到
公司办公场所查阅资料以及与相关管理人员座谈等方式,全面系统地了
解公司生产经营、重点项目建设推进情况以及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执
行情况。同时,积极参加公司举办的《新“国九条”政策及其配套新规
解读》《市值管理》等为主题的“关键少数”证券新规培训及研讨学习。
通过实地参观、深入交流与专项培训,加深了本人对公司业务发展的认
识和了解,有助于本人更好地履职尽责、发挥专业优势,为公司重大决
策提供智力支持。
  (七)与管理层沟通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除出席会议提出建议意见外,还通过现场调研、电
话、微信等方式与管理层沟通 11 次。本人充分发挥在会计方面的专业特
长,重点对资产减值、在建工程转固等进行沟通交流,对上述事项的建
议公司均采纳。同时,本人还督促公司业绩快报、定期报告要在法定时
间内披露。
  公司全力支持配合本人的工作,定期向本人报送上市公司信息简报,
帮助本人实时掌握公司生产经营动态。会议召开前,公司精心准备会议
材料并提前送达,便于本人提前了解审议事项的背景并提前思考。针对
本人就议案的相关疑问,公司予以详细和客观解答,便于本人全面公正
地判断决策。会议召开过程中,公司灵活采取“现场+视频+电子签名”的
方式召开会议,帮助本人在与参会人员充分交流的基础上,实现合规高
效履职。会后,公司及时反馈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会议决议执行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的规定,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收购、因
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
错更正、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事项。2024 年度,重点关注事
项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有以下两类:一是公司向控股
股东购买电力;二是关联方为公司提供金融业务服务。
《关于预计 2024 年度购电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本人认为购电关联交
易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中的电力采购,价格执行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
员会批准的定价标准,是公允的。有利于公司的发展和经营业绩的提高,
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关于与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业务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本人认为金融服务日常关联交易定价政策明确、公允,有利
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关于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本人认为该风险
持续评估报告客观公正、充分反映了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简称“中
国电财”)的经营资质、内部控制、经营管理和风险管理状况,公司在其
办理金融业务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公司与中国电财
遵循平等自愿、合作共赢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在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本人
认为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涵盖了风险处置组织机构及职责、信息报
告与披露、风险处置程序的启动及措施等,内容明确、可行,能够有效
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金融业务风险,维护公司资金安全,保护公
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人提示公司确保关联交易公平公正,关联交易价格需要按照市场
公允定价原则,不得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采纳
上述建议。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除上述事项外,在本人任期内,公司未发生其他
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相关事

公告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与公司实际披露的定期报告不存
在较大差异。
第一季度报告》《2024 年半年度报告》《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报告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
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3 年年度报告》经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
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信息披露行为
规范。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人提示公司保证定期报告、内部评价报告等议案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需充分披露报告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翔实反映公
司的实际情况。公司采纳上述建议。
  此外,本人认为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时,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
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人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能够遵循勤勉、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具备为公司提供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建议
续聘该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提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聘任吴海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邓斌先生为公司
总工程师、张万慧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补选陈峰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陈峰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长,增补
陈峰先生为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本人认真审阅了候选人的履历,充分了解其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专业
特长、兼职等情况。经核查,本人未发现候选人存在法定不得被提名的
情形。本人认为,候选人的任职资格、专业背景、履职经历等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同时,董事会对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的审议、表决程序均合法有效。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根据董事会经营目标完成情况,本人对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薪酬
考核情况进行了审查。本人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符合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考核结果客观、公正。关
联董事回避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
《章程》的规定和要求,认真负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积极
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维护了公司的
整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感谢公司董事会、
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对本人工作的积极支持和配合。
  展望 2025 年,本人将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对独立董事的要求,积极关注监管形势变化和公司经营发展动态,继续
忠实、高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为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
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公司高质量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独立董事:唐国琼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吴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在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董事
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勤勉务实
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依法合规地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2024 年,本
人积极发挥专业优势,关注最新监管政策,了解公司经营动态,积极出
席公司 2024 年度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会议,为公司的重大决策提供全
面的智力支持和发表客观公正的意见,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利益。全年无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发生。现将本人在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熟悉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知识,在专业
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和在公司任职情况
  吴越,男,1966 年 10 月生,法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
历任西南政法大学经济贸易法学院特聘教授、教授,现任西南财经大学
法学院教授。2021 年 5 月 11 日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
  (二)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任职人                        在其他单位
            其他单位名称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
员姓名                        担任的职务
      西南财经大学                 教授        2006 年 9 月 1 日
吴越    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0 年 5 月 13 日    2026 年 7 月 17 日
      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1 年 6 月 18 日    2025 年 5 月 26 日
  (三)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独立董事,本人积极发挥专业优势,通过现场、视频或通讯方式出席会
议,无缺席、委托出席情况,对 2024 年度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客
观公正地进行表决,全部投了赞成票。本人还通过公司股东大会、业绩
说明会等方式积极与中小股东保持沟通联系,及时回复相关提问,切实
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和
现场调研等方式,全年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达 16 天。报告期内,本人出
席会议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会议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董事
姓名    本年应参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次       是否连续两次未       本年应参        亲自出
       加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数        亲自参加会议         加次数        席次数
吴越      6       6      0         0         否              1        1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人在董
事会下设的审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任职,并结合专业特长,担任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召集人。本人对专门委员会审议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集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1 次,审议了《关于修订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薪酬考核的
议案》。重点关注了薪酬测算依据及回避表决情况,根据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对制度适用范围内的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履职能力和履职效果进行了评议。
  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出席了审计委员会会议 10 次。审议了定
期报告、日常关联交易、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重点关注了当期主
要财务数据变化原因、关联交易回避表决情况、内控有效性等内容,并
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工作情况进行了督促和评估,向董事会提出了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建议。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列席了提名委员会会议 2 次。审议了《关于建
议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人选的议案》《关于建议公司副总经理、
总工程师人选的议案》《关于建议公司财务总监人选的议案》。重点关
注了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建议人选的专业情况、工作经历、职业
素养等,未发表不同意见。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
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出席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次。
  审议了《关于预计 2024 年度购电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中
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业务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
于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关于在中国电力财务
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等 4 项议案,本人对公司关联
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和公司制定的风险处置预案等进行了审查和发表意见,
为保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发挥了决策和监督作用。
  (四)行使特别职权事项
东大会,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未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未独立聘请
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等。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在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审计前,本人与公司、年审注册会计师就审计
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内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并达成一
致意见。在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本人督促年审注册会计师按照
商定计划进行审计,确保审计机构在约定时限内完成了所有审计程序。
  (六)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为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本人到公司电力调控中心、遂宁宾
馆、发电公司等现场,了解公司迎峰度冬、来水售电、生产经营、内控
制度建设、甘孜州康定华龙水利电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简称“华龙公
司”)破产清算进展、深圳市明星综合商社有限公司(简称“明星商社”
                               )
注销情况等。通过到公司办公场所查阅资料以及与相关管理人员座谈等
方式,全面系统地了解公司生产经营、重点项目建设推进情况以及董事
会和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同时,积极参加公司举办的《高质量发展
与市值管理培训》《新“国九条”》等专题培训。通过实地参观、深入
交流与专项培训,加深了本人对公司业务发展的认识和了解,有助于本
人更好地履职尽责、发挥专业优势,为公司重大决策提供智力支持。
  (七)与管理层沟通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除出席会议提出建议意见外,还通过现场调研、电
话等方式与管理层沟通 16 次。本人充分发挥法律专业特长,重点审查决
策程序合规性、内控建设情况等,应邀到公司讲授新《公司法》相关内
容,关注了公司法律合规部前期筹备工作,对法律合规部的机构设置及
职能职责范围提供专业指导,为明星商社注销、华龙公司破产清算等事
宜提供法律咨询。并对购电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性,来水变化对公司生
产经营影响等提出建议,公司采纳了建议。同时,本人还督促公司重大
建设项目的落实情况。
  公司全力支持配合本人的工作,保证所有会议“会前、会中、会后”
闭环式管理,会议召开前,公司精心准备会议材料并提前送达,便于本
人提前了解审议事项的背景并提前思考。针对本人就议案的相关疑问,
公司予以详细和客观解答,便于本人全面公正地判断决策。会议召开过
程中,公司灵活采取“现场+视频+电子签名”的方式召开会议,帮助本人
在与参会人员充分交流的基础上,实现合规高效履职。会后,公司及时
反馈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会议决议执行情况。同时,公司定期向本人报
送上市公司信息简报,帮助本人实时掌握公司生产经营动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履
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收购、因
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
错更正、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事项。2024 年度,重点关注事
项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有两类:一是公司和控股股东
购电业务;二是关联方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
《关于预计 2024 年度购电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本人认为购电关联交
易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中的电力采购,价格执行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
员会批准的定价标准,是公允的。有利于公司的发展和经营业绩的提高,
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关于与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业务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本人认为金融服务日常关联交易定价政策明确、公允,有利
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本人提示公司确保关联交易公平公正,关联交易
价格需要按照市场公允定价原则,不得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
的情形。公司采纳上述建议。
《关于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本人认为该风险
持续评估报告客观公正、充分反映了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简称“中国
电财”)的经营资质、内部控制、经营管理和风险管理状况,公司在其办
理金融业务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公司与中国电财遵
循平等自愿、合作共赢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在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本人
认为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涵盖了风险处置组织机构及职责、信息报
告与披露、风险处置程序的启动及措施等,内容明确、可行,能够有效
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金融业务风险,维护公司资金安全,保护公
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除上述事项外,在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其他应
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相关事

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与公司实际披露的定期报告不存在较大差异。
第一季度报告》《2024 年半年度报告》《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报告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
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3 年年度报告》经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
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信息披露行为
规范。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人提示公司在定期报告披露前,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工
作,切实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和履行保密义务,确保信息公平披
露。公司已采纳建议。
  此外,本人认为董事会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
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人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能够遵循勤勉、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具备为公司提供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建议
续聘该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
采纳上述建议。
  (四)提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聘任吴海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邓斌先生为公司
总工程师、张万慧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补选陈峰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陈峰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长,增补
陈峰先生为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本人认真审阅了候选人的履历,充分了解其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专业
特长、兼职等情况。经核查,本人未发现候选人存在法定不得被提名的
情形。本人认为,候选人的任职资格、专业背景、履职经历等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同时,董事会对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的审议、表决程序均合法有效。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根据董事会经营目标完成情况,本人对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薪酬
考核情况进行了审查。本人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符合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考核结果客观、公正。关
联董事回避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报告期内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
则,切实履行职责,发挥法律专业优势,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
并发表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有效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的要求,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提高专业水平和履职
能力,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为公司高质量发
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独立董事:吴越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盛毅)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在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董事
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积极履行
独立董事的职责,依法合规地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2024 年,本人诚实、
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
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积极关注和参与研究公司的发展,为公司重大事
项决策提出建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维护公
司和股东利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全年无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发生。现将本人在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熟悉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知识,在专业
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和在公司任职情况
  盛毅,男,1956 年 10 月生,工业经济专业硕士研究生,经济学硕士。
历任四川省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对策
研究中心秘书长、宏观发展研究所所长、宏观经济与工业经济研究所所
长、产业经济研究所所长、副院长。现任四川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2021
年 5 月 11 日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委员。
     (二)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任职人                    在其他单位
          其他单位名称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
员姓名                    担任的职务
      四川省社会科学院          研究员       2016 年 10 月 12 日
      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
盛毅                     独立董事       2023 年 5 月 16 日    2026 年 5 月 15 日
      限公司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9 年 11 月 29 日   2026 年 1 月 11 日
     (三)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独立董事,本人积极发挥专业优势,通过现场、视频方式出席会议,无
缺席、委托出席情况,对 2024 年度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均客观公
正地进行表决,全部投了赞成票。本人还通过公司股东大会、业绩说明
会等方式积极与中小股东保持沟通联系,及时回复相关提问,努力维护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现场
调研、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等方式,本人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达 17 天。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董事               参加董事会会议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姓名   本年应参   亲自出席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本年应参   亲自出席
     加次数     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加次数    次数
盛毅     6     6      0       0         否       1      1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 ESG、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四
个专门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人在董事会下设的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任职,并结合专业特长,
担任提名委员会的召集人。2024 年,本人根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
规则》的相关规定,召集召开及出席相关会议情况如下:
     本人召集提名委员会会议 2 次。审议了《关于建议第十二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人选的议案》《关于建议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人选的议
案》《关于建议公司财务总监人选的议案》。本人对非独立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建议人选的任职资格和职业素养进行了审查,重点关注建议人
选的教育和行业背景、工作经验等,向董事会提出了提名建议。
     本人出席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1 次。审议了《关于修订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薪酬
考核的议案》。本人重点关注了薪酬考核过程的公正、公平等,根据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对制度适用范围内的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履职能力和履职效果进行了评议。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列席了审计委员会会议 10 次。审议了定期报告、
日常关联交易、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本人重点关注了定期报告披
露的及时性、关联交易的公允性,未发表不同意见。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
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参与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次。
  审议了《关于预计 2024 年度购电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中
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业务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
于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关于在中国电力财务
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等 4 项议案,本人对公司关联
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公司制定的风险处置预案等进行了审查和发表意见,
为保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发挥了决策和监督作用。
  (四)行使特别职权事项
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未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未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在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审计前,本人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会计师到
期更换提示,并与公司、年审注册会计师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
方法等内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并达成一致意见。在财务和内部
控制审计过程中,本人督促年审注册会计师按照商定计划进行审计,确
保审计机构在约定时限内完成了所有审计程序。
  (六)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人到公司机关、发电分公司、遂宁宾馆等生产现场,了解公司在安全生
产、教育培训、电力建设、优质服务等方面的情况。同时,通过到公司
办公场所查阅资料以及与相关管理人员座谈等方式,全面系统地了解公
司生产经营、重点项目建设推进情况以及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
况。同时,积极参加公司举办的《新“国九条”》《新“公司法”》等
为主题的“关键少数”证券新规培训及研讨交流。通过实地参观与深入
交流,加深了本人对公司业务发展的认识和了解,有助于本人更好地履
职尽责、发挥专业优势,为公司重大决策提供智力支持。
  (七)与管理层沟通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除出席会议提出建议意见外,还与其他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
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全年通过现场调
研、电话等方式与管理层沟通 11 次。本人充分发挥专业特长,重点关注
行业前景、公司发展战略等,关注了公司 2024 年度项目投资执行情况、
充电桩建设情况。对公司整体竞争力提升、产业发展方向等提出建议,
公司采纳并表示将结合实际有序推进。同时,本人还督促了公司重大事
项信息披露,以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
  公司全力支持配合本人的工作,定期向本人报送上市公司信息简报。
公司精心组织各项会议,会议召开前,公司将会议材料提前送达,帮助
本人提前了解审议事项的背景并提前思考。针对本人就议案的相关疑问,
公司予以详细和客观解答,便于本人全面公正地判断决策。会议召开过
程中,公司灵活采取“现场+视频+电子签名”的方式召开会议,帮助本人
在与参会人员充分交流的基础上,实现合规高效履职。会后,公司及时
反馈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会议决议执行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
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收购、因
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
错更正、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事项。2024 年度,重点关注事
项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有两类:一是公司和控股股东
购电业务;二是关联方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
《关于预计 2024 年度购电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本人认为购电关联交
易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中的电力采购,价格执行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
员会批准的定价标准,是公允的。有利于公司的发展和经营业绩的提高,
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关于与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业务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本人认为金融服务日常关联交易定价政策明确、公允,有利
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本人提示公司确保关联交易公平公正,关联交易
价格需要按照市场公允定价原则,不得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
的情形。公司采纳上述建议。
《关于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本人认为该风险
持续评估报告客观公正、充分反映了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简称“中
国电财”)的经营资质、内部控制、经营管理和风险管理状况,公司在
其办理金融业务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公司与中国电
财遵循平等自愿、合作共赢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在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本人
认为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涵盖了风险处置组织机构及职责、信息报
告与披露、风险处置程序的启动及措施等,内容明确、可行,能够有效
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金融业务风险,维护公司资金安全,保护公
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除上述事项外,在本人任期内,公司未发生其他
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相关事

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与公司实际披露的定期报告不存在较大差异。
第一季度报告》《2024 年半年度报告》《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报告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
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3 年年度报告》经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
确认意见,报告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人提示公司相关工作人员报送、披露的定期报告需严格按照《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反映公司经营情况,
不存在选择性披露。公司已采纳建议。
  此外,本人认为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时,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
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人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能够遵循勤勉、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具备为公司提供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建议
续聘该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提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聘任吴海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邓斌先生为公司
总工程师、张万慧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补选陈峰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陈峰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长,增补
陈峰先生为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本人认真审阅了候选人的履历,充分了解其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专业
特长、兼职等情况。经核查,本人未发现候选人存在法定不得被提名的
情形。本人认为,候选人的任职资格、专业背景、履职经历等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同时,董事会对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的审议、表决程序均合法有效。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根据董事会经营目标完成情况,本人对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薪酬
考核情况进行了审查。本人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符合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考核结果客观、公正。关
联董事回避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
的支持和配合下,本人秉承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忠实、勤勉
地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公司治理,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
制度,关注公司重大事项并发表客观、独立的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
监督作用,积极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恪守独立性原则,
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积极关注最新监管政
策,参与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公司重大事项,包括但
不限于财务预算、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并基于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
验,提出独立、客观、专业的意见和建议,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
供有力支持。
                           独立董事:盛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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