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瑞股份: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5-26 16: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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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353   证券简称:杰瑞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0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杰瑞股份”)于 2025 年
案》。公司拟使用公司自筹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
人民币普通股(A 股),用于股权激励或者员工持股计划,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0 万
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25,000 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 49.00 元/股,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
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因公司在回购期间实施了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
自股价除权、除息(即 2025 年 5 月 23 日)起,公司本次回购价格由不超过 49.00 元/股调
整为不超过 48.31 元/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 2025-032、2025-039 号公
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
应当在首次回购事实发生的次日披露回购进展情况公告。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
如下: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回购价格未超过 48.31 元
/股。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
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
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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