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
可解除限售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
励计划(草案)》、“本激励计划”)、《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
期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本次拟解除限售的首次授予部分 105 名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
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时,
上述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87 名激励对象个人业绩考核为优秀,本次可按
限售。
综上,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即将成就,监事
会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上述激励对象在限售期届满后办理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相
关事宜。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