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恒润股份
股票代码:603985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立新
住所:江苏省江阴市周庄镇周庄村****
通讯地址:江苏省江阴市周庄镇周庄村****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司法拍卖)
签署日期:二零二五年五月二十五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
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的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
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
披露义务人在恒润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恒润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恒润股份 23,553,334 股股票被
司法拍卖,其中徐国新竞得 11,776,667 股、吴毅华竞得 11,776,667 股,导致信
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恒润股份的股份变动达到法定份额引起。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
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
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的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的发行在外股份总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 9
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上市公司、公司、恒润股份 指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承立新
本报告书 指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恒润股份 23,553,334 股股票
被司法拍卖,其中徐国新竞得 11,776,667 股、吴毅
本次权益变动 指
华竞得 11,776,667 股,并均已完成过户登记,导致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恒润股份的股份发生的变动。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证券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注: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
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姓名 承立新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32021919********
住所 江苏省江阴市周庄镇周庄村****
通讯地址 江苏省江阴市周庄镇周庄村****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否
任职情况 无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的发行
在外股份总额百分之五以上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
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系执行法院裁定被动减少上市公司股份权益。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 62,149,421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比例为 14.10%。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下降至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
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未来 12 个月内,无主动增持或减持
上市公司股份的具体计划。但信息披露义务人因涉及经济纠纷,存在股份被司法
拍卖产生被动减持的可能。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塔证券”)的质押
融资合约构成违约,相关债权已进入强制执行阶段。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
下简称:昆明中院)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分三次公开拍卖,前两次拍卖股数:
各 11,776,667 股(已挂网公示);第三次拍卖股数:11,776,666 股。前两次拍
卖时间为 2025 年 4 月 25 日 10 时至 2025 年 4 月 26 日 10 时(延时除外),拍卖
所得款项将优先用于清偿红塔证券的合法债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阴市恒润重工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 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司股票已分别于 2025 年 5 月 21 日、2025 年 5 月 22 日完成过户登记。截至本报
告书披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未收到第三次拍卖挂网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因涉及经济纠纷,持有的 6,663,215 股公司股票被浙江省绍
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19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5%
以上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承立新先生持有恒润股份无限售流通股
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为执行法院裁定导致的被动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涉及的股
份为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票 23,553,334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5.34%。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红塔证券的质押融资合约构成违约,相关债权已进入强制
执行阶段。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 35,330,000 股公司股票(证券代码:603985)
由昆明中院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分三次公开拍卖,前两次拍卖股数:各
时间为 2025 年 4 月 25 日 10 时至 2025 年 4 月 26 日 10 时(延时除外),拍卖所
得款项将优先用于清偿红塔证券的合法债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有限公司关于 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名徐国新、吴毅华在网络拍卖中竞买成功,其中买受人徐国新以 150,323,000.43
元的最高价竞得 11,776,667 股公司股票;吴毅华以 151,121,174.43 元的最高价
竞得 11,776,667 股公司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披露的《江
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5-041)。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3 日披露的《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 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完成过户暨权益变动触及 1%刻度的提示性公
告》(公告编号:2025-051)。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4 日披露的《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 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完成过户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
编号:2025-053)。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承立新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62,149,421 14.10% 38,596,087 8.75%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恒润股份累计质押股份数量
为 11,776,666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2.67%;累计冻结股份数量为 6,663,215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51%。
四、其他权益变动披露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未清偿其对上市公司的负债、未解除上市公司为其负
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六个月内,除本报告书和 2025 年 5 月 19
日发布的《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的权益变动
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亦未
以其他方式交易上市公司股票。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
其他事项。
第六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名):
承立新
签署日期:2025 年 5 月 25 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住所,以供投
资者查询。
(本页无正文,为《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
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名):
承立新
签署日期:2025 年 5 月 25 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江阴市周庄镇欧洲工
上市公司名称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业园 A 区
股票简称 恒润股份 股票代码 603985
信息披露义务人 江 苏 省 江 阴 市 周 庄 镇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承立新
住址 周庄村****
增加 □ 减少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
是 □ 否 ?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 否 ?
一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
持股数量:62,149,421 股
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持股比例:14.10%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变动数量:23,553,334 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
变动比例:5.34%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变动后数量:38,596,087 股
变动后比例:8.75%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 12
是 □ 否 ?
个月内继续减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6 个月是否
是 □ 否 ?
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
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 是 □ 否 □ 不适用 ?
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
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
是 □ 否 □ 不适用 ?
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
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是 □ 否 □ 不适用 ?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 否 □ 不适用 ?
(本页无正文,为《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
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名):
承立新
签署日期:2025 年 5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