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89 证券简称:*ST宇顺 公告编号:2025-053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关规定,经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申请,
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 宇顺;证券代码:002289)将于 2025 年 5 月 26 日
(星期一)开市起复牌。
动、当前静态市盈率、市净率等估值指标较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有较大的偏离,
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因素,理性判断、谨慎投资,注意投
资风险。
的 2024 年度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均为负值且扣除后营业收入
低于 3 亿元,触及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 条(一)的规定,
自 2025 年 5 月 6 日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
果公司 2025 年度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2 条规定的情形,
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一、关于公司申请股票交易停牌核查及复牌情况
自 2025 年 3 月 31 日至 2025 年 5 月 20 日,公司股票价格涨幅为 204.18%,
股价波动幅度较大,投资者较为关注,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就股票交易
波动情况进行核查。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 宇顺;证券代码:
停牌期间,公司就股价波动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鉴于相关自查工作已完
成,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6 号——停复牌》等相关规
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 宇顺;证券代码:002289)将于 2025
年 5 月 26 日(星期一)开市起复牌。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
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详见“四、本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为提升公司资产质量,提高盈利能力,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详见“四、
本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已知悉上述重大事项,除上述
事项和公司在选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
及关联方、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自 2025 年 3 月 31 日至 5 月 20 日,公司实际控制
人及关联方、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C39)的静态市盈率为 38.22 倍,市净率为 3.24 倍。公司当前静态市盈率、市
净率较同行业整体估值有较大的偏离,详见“四、本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重大风险事项。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披露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
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
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
充之处。
四、本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30 日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公司 2024 年度经审
计的营业收入为 22,028.24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57.48 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142.91 万元。鉴于公司
经审计的 2024 年度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均为负值且扣除后营
业收入低于 3 亿元,触及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 条(一)
的规定,自 2025 年 5 月 6 日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
警示。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30 日披露了《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 2025 年第
一季度的营业收入为 4,572.74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14.49 万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50.30 万元。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2 条的规定,如果公司 2025 年度出现下列
情形之一,公司股票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上市:
(1)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
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
(2)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3)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
告。
(4)追溯重述后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
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期末净资产为负
值。
(5)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6)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因实施完成破产重整、重组上市
或者重大资产重组按照有关规定无法披露的除外。
(7)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8)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8 条的规定,但未在规
定期限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9)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
(10)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为提升公司资产质量,提高盈利能力,公司拟以支付现金方式收购 Olive Ida
Limited 间接持有或控制的中恩云(北京)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申惠碧源云
计算科技有限公司、中恩云(北京)数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
司”)100%股权,预计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但本次收购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存在可能被暂停、中止或终止的风险,且存在审
批风险、资金筹集及偿债风险以及标的公司业务经营等相关风险等,具体内容请
参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
公司 2024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负。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
的数据,截至 2025 年 5 月 20 日,公司市净率为 17.58 倍,公司所属中上协行业
分类制造业-电气、电子及通讯-计算机、通信(C39)的静态市盈率为 38.22 倍,
市净率为 3.24 倍。公司当前静态市盈率、市净率较同行业整体估值有较大的偏
离。
目前,国内与公司从事类似业务的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主要有合力泰、经纬
辉开、同兴达、秋田微、亚世光电、欧菲光等。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市盈率、市
净率、股价及近期涨跌幅情况如下:
涨跌幅(2025
证券简 静态市盈 2025 年 5 月 20 年 3 月 31 日
证券代码 市净率
称 率 日股价(元/股) 至 5 月 20
日)
本公司 - 17.58 14.54 204.18%
注:市盈率、市净率数据来源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官网截至 2025 年 5 月 20 日个股最
新市盈率、市净率。
综上所述,公司股价变动(2025 年 3 月 31 日至 5 月 20 日)、当前静态市
盈率、市净率等估值指标较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有较大的偏离。敬请广大投资者
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因素,注意投资风险。
鉴于上述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及可能存在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
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
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
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