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山冷热: 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5-22 20:37:16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0530;200530 证券简称:冰山冷热;冰山 B   公告编号:2025-020
           冰山冷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冰山冷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报告》。为优化公司管理架
构、提升销售运营效率,公司拟吸收合并公司全资子公司大连冰山集团
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冰山销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披露的《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2025-016)
                                 。
  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冰山销售的所有资产、负债、权利、义务转
移至公司; 冰山销售现有业务和员工由公司承继和接收;冰山销售的独
立法人资格将注销。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相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
告披露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
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相关债权人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
权利的,本次吸收合并将按照法定程序实施,相应债务将在吸收合并后
由公司继续承担。 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合法存续的合同、协议
及其他相关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该法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
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
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
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具体申报方式:
冷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规部。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日为准;
  (2)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邮箱显示收到文件日为
准。
     特此公告。
                   冰山冷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冰山冷热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