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洋: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5-22 18:0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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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76             证券简称:新北洋                公告编号:2025-028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股扣除同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 16,881,200 股后的 793,681,341 股为基数,向
全 体 股 东 每 10 股 派 息 2 元 ( 含 税 )。 上 述 分 配 方 案 合 并 计 算 共 计 派 发 现 金 股 利
股本数量为基数进行现金分红,分配比例不变。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自分配
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计算时,按总股本折算每 10 股现金分红比例=本次分红总额÷本次权
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10=158,736,268.20 元÷810,562,541 股*10=1.958346 元/10
股(保留到小数点后六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即每股现金红利=0.1958346
元/股。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
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每股现金红利=除权除息日
前一日收盘价-0.1958346 元/股。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已获 2025 年 5 月 16 日召开的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为:以公司 2025 年 3 月 31 日总股本 810,562,541 股扣除同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
有的 16,881,200 股后的 793,681,34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息 2 元(含税)。
上述分配方案合并计算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158,736,268.20 元,剩余可分配利润结转至下
一年度。
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及其调整原则是一致的。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 公 司 2024 年 年 度 权 益 分 派 方 案 为 : 以 公 司 现 有 总 股 本 剔 除 已 回 购 股 份
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8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
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
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
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
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5 月 29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5 月 30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5 月 2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
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5 月 22 日至登记日:2025 年 5 月 29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
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由于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本次权益分派
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的原则,且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
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计算时,按总股本折
算 每 10 股 现 金 分 红 比 例 = 本 次 分 红 总 额 ÷ 本 次 权 益 分 派 股 权 登 记 日 的 总 股 本
*10=158,736,268.20 元÷810,562,541 股*10=1.958346 元/10 股(保留到小数点后六位,
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即每股现金红利=0.1958346 元/股。2024 年年度权益
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
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每股现金红利=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0.1958346
元/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昆仑路 126 号
      咨询联系人:倪赛君
      咨询电话:0631-5675777
      传真电话:0631-5680499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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