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99 证券简称:华纳药厂 公告编号:2025-054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
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存在首发战略配售股份,首发战略配售股份已全部上市流通
? 是否涉及差异化分红送转:否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转增比例
每股现金红利0.60元(含税)
每股转增0.40股
? 相关日期
新增无限售条件流
股权登记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通股份上市日
一、 通过分配、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经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2025 年 5 月 12 日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分配、转增股本方案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93,800,000股为基数,每
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0股,共计
派发现金红利56,280,000.00元,转增37,520,000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131,320,000
股。
三、 相关日期
新增无限售条件流
股权登记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通股份上市日
四、 分配、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1)除公司自行发放对象外,其他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
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现金红
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公司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股权登记日上
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股东持股数,按比例直接计入股东账户。
公司股东湖南华纳医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徐燕、金焰、徐小强所持
股份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
(1)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
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 号)
及《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
201285 号)的规定,持股期限(指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上市公司股票之日
至转让交割该股票之日前一日的持有时间)超过 1 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
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60 元;持股期限在 1 年以内(含 1
年)的,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60 元,待其转让
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
托管机构从其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
于次月 5 个工作日内划付本公司,本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
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具体实际税负为:股东的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的,其股息红
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适用 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为 20%;
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减按 50%计入应
纳税所得额,适用 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为 10%;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根据《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 QFII
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947 号)
的规定,其股息红利所得由本公司按照 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
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54 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
需要享受任何税收协定(安排)待遇或其他的税收优惠政策,可按照相关规定自
行办理。
(3)对于通过沪港通投资公司股票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
其股息红利将由公司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照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
派发,扣税根据《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481 号)执行,本公司按照 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
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54 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任何
税收协定(安排)待遇或其他的税收优惠政策,可按照相关规定自行办理。
(4)对于其他法人股东及机构投资者,其所得税自行申报缴纳,实际派发现
金红利为税前每股人民币 0.60 元。
(5)公司本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来源为股票溢价发行收入所形成的资
本公积金,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扣税。
五、 股本结构变动表
公司首发战略配售股份是否已全部上市流通:是
单位:股
变动数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转增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非流通股) 0 0 0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流通股) 93,800,000 37,520,000 131,320,000
三、股份总数 93,800,000 37,520,000 131,320,000
六、 摊薄每股收益说明
实施送转股方案后,按新股本总额131,320,000股摊薄计算的2024年度每股收
益为1.25元。
七、 有关咨询办法
关于本次权益分派事项如有任何疑问,请按照以下联系方式咨询:
联系部门: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1-85910599
特此公告。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