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62 证券简称:海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5-051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担保额度调剂及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大南京海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南京海运”)、大
武汉海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武汉海运”)及大深圳海运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大深圳海运”),上述 3 家公司为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海通发展”)的全资子公司,不属于公司关联方。
? 本次担保调剂金额:4,192.00 万美元,系资产负债率高于(或等于)70%
的子公司部分尚未使用的担保额度调剂至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子公司的担保
额度。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大
南京海运、大武汉海运及大深圳海运担保金额中固定租金不超过 5,224.00 万美元,
浮动租金与指数挂钩,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截至 2025 年 5 月 15 日,公司及子
公司暂未对大南京海运、大武汉海运及大深圳海运提供过担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大南京海运、大武汉海运及大深圳海运与厦门象屿金象融资
租赁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开展 3 艘干散货船舶的经营性租赁业务。为支持全资子
公司的业务发展,2025 年 5 月 21 日,海通发展作为连带责任保证人分别向厦门
象屿金象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天津欣发船舶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天津欣
海船舶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天津欣盛船舶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公司保证函》
(以下简称“《保证函》”)。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二)担保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及本次担保调剂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1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并于 2025 年 3 月 6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预计 2025 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
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
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 2.80 亿美元和 1.50 亿元
人民币,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
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2 月 19 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 2025 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
根据被担保方的业务需求,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对
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进行如下调剂:
单位:万美元
本次调剂前担 尚未使用担
本次调剂 本次调剂后
担保方 被担保方 被担保方类别 保额度(万美 保额度(含
金额 担保额度
元) 本次)
海通发 海通国际船 资产负债率低
展及其 务有限公司 于 70%
合并范 及其下属子 资产负债率高
围内子 公司 17,000.00 -4,192.00 12,808.00 11,499.63
于(或等于)
公司 70%
本次担保属于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并在有效期内,无
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成立时间:2024 年 8 月 26 日
注册资本:100,000 港元
注册地:OFFICE NO.12 ON 19 FLOOR HO KING COMMERCIAL CENTRE
NO.2-16 FA YUEN STREET MONGKOK KL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公司全资子公司海通国际船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
通国际”)持有 100.00%股权
主营业务:干散货运输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5 年 3 月 31 日/2025 年 1-3 月 2024 年 12 月 31 日/2024 年度
总资产 6.93 7.86
净资产 6.93 7.86
净利润 -0.93 -1.34
注:上述 2024 年度数据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
年 1-3 月数据未经审计。
成立时间:2024 年 8 月 26 日
注册资本:100,000 港元
注册地:OFFICE NO.12 ON 19 FLOOR HO KING COMMERCIAL CENTRE
NO.2-16 FA YUEN STREET MONGKOK KL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公司全资子公司海通国际持有 100.00%股权
主营业务:干散货运输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5 年 3 月 31 日/2025 年 1-3 月 2024 年 12 月 31 日/2024 年度
总资产 6.93 7.86
净资产 6.93 7.86
净利润 -0.93 -1.34
注:上述 2024 年度数据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
年 1-3 月数据未经审计。
成立时间:2024 年 8 月 8 日
注册资本:100,000 港元
注册地:OFFICE NO.12 ON 19 FLOOR HO KING COMMERCIAL CENTRE
NO.2-16 FA YUEN STREET MONGKOK KL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公司全资子公司海通国际持有 100.00%股权
主营业务:干散货运输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5 年 3 月 31 日/2025 年 1-3 月 2024 年 12 月 31 日/2024 年度
总资产 6.93 7.86
净资产 6.93 7.86
净利润 -0.93 -1.35
注:上述 2024 年度数据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
年 1-3 月数据未经审计。
(二)关联关系
被担保人均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海通国际的全资子公司,不属于公司关联方。
(三)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公告披露日,被担保人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向厦门象屿金象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天津欣发船舶租赁有限
责任公司、天津欣海船舶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天津欣盛船舶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出
具《保证函》的具体信息主要如下:
有限责任公司、天津欣海船舶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天津欣盛船舶租赁有限责任公
司,《保证函》项下定义为“船东”
(1)本保证函项下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如主债务加速
到期的,则为按约定加速到期后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的三十六(36)个月(“保
证期间”)。
(2)如船舶租约允许主债务项下多笔款项适用不同的履行期限,则本保证
函适用的保证期间自相关款项当中最后到期的一笔款项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
算;如船舶租约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则保证人同意本保
证函适用的主债务履行期限以船东向承租人发出的要求其支付船舶租约下款项
的通知中指定的相关期限为准。
(3)如主债务发生展期,保证人承诺将根据船东要求签署船东与承租人达
成的展期协议,以确认保证人同意主债务展期以及保证期间相应顺延。
保证人在本保证函项下应承担的保证责任总额应限于主债务的金额,主债务
范围以《保证函》约定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系为满足全资子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保证其生产
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有利于公司的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
况和整体发展战略,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被担保人具备偿债能力,担保风险总
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是在综合考虑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而做
出的,有利于公司的稳定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且
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
够有效控制,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25 年 5 月 15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
余额为 197,076.90 万人民币(以 2025 年 5 月 15 日汇率计算),占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47.84%。除此之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
事项,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
失的情形。
特此公告。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