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82 证券简称:芯动联科 公告编号:2025-018
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
集资金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银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以下简称“专户”)。近日公司办理完成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现将具
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31012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5,521.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26.74 元,共计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147,631.54 万 元 , 扣 除 与 发 行 有 关 的 各 项 费 用 人 民 币
票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6 月 27 日全部到位,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上述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 2023
年 6 月 27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38258 号)。
二、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
理制度》”)。根据该管理制度,公司及子公司北京芯动致远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对募
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保荐机构”)分别与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
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
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状态
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 北京分行
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 北京分行
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 蚌埠淮上区支行
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 北京分行
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北京芯动致 8110701013202601602 存续
北京分行
远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 蚌埠淮上区支行
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北京芯动致 8110701013002601601 存续
北京分行
远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北京芯动致 8110701012002573241 存续
北京分行
远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 北京分行
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 蚌埠东淮支行
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 北京东单支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在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期间,公司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履行义务,鉴于徽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东淮支行(银行账号:223018376541000006)、兴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北京东单支行(银行账号:321110100100258098)中存放的募集资金已按
照规定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已于近日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予
以注销,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存放募集资金
的商业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