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41 证券简称:龙旗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0
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治理
结构,结合公司拟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的需要,公司拟按照《香港联合交易所有
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的规定更换一名通常居于香港的独立董事。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第四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并确定其津贴的议案》
《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公司拟变更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现将具体情况
公告如下:
一、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的情况说明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康志军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康至军先
生为支持公司董事会多元化结构,综合考虑香港联交所有关公司治理要求,申请
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第四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第四届审
计委员会委员、第四届提名委员会委员等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是否继续在 是否存在
原定任
离任时 上市公司及 未履行完
姓名 离任职务 期到期 离任原因 具体职务
间 其控股子公 毕的公开
日
司任职 承诺
独立董事、 2025 2028 支持公司
康志军 否 不适用 否
薪酬与考核 年6月 年2月 董事会多
委员会主任 9日 16 日 元化结
委员、审计 构,综合
委员会委 考虑香港
员、提名委 联交所有
员会委员 关公司治
理要求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康志军先生的辞职将会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根据《公司法》和《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辞职申请将
于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康至军先生在独立董事改选
期间将继续履行职责直至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日,届时,康志
军先生将按照相关规定做好独立董事工作的交接。
康至军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
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康至军先生在任期间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的规范运作,根据《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公司于 2025 年
独立董事并确定其津贴的议案》,同意提名牛双霞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第四届董事
会任期届满为止。同时确定其津贴为每年人民币 15 万元(税前),涉及的个人
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独立董事候选人牛双霞女士已参加并完成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履职学
习平台有关培训。牛双霞女士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
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拟调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牛双霞女
士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成为公司独立董事后,将同时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调整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成员为杨川先生、沈建新先生、牛双霞女士,由杨川先
生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2)提名委员会:成员为沈建新先生、杜军红先生、牛双霞女士,由沈建
新先生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为牛双霞女士、杨川先生、沈建新先生,由
牛双霞女士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牛双霞女士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任职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其独立董事
任职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牛双霞女士,1981 年出生,中国香港籍。2002 年 6 月取得天津大学自动化
专业学士学位,2005 年 6 月取得天津大学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专业硕士学位,
香港理工大学工程学院研究助理教授、助理教授、副教授。2023 年 6 月至今任
香港理工大学工程学院教授。2024 年 8 月至今任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牛双霞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第 3.2.2 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
任上市公司董事及影响公司规范运作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