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 螳 螂: 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5-21 19:5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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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81           证券简称:金螳螂            公告编号:2025-027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度股东大会于
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21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在
公司运营中心一楼会议室召开;2025 年 5 月 21 日 9:15-9:25、9:30-11:30,13:00-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新宏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其中,公司董事王汉林、施国平
因出差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公司董事张新宏、唐英杰代为出席并签署相关文
件。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的授权代表共 295 人,
代表股份 1,397,693,70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6374%。
   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的授权代表共 5 人,代表股份
   参与表决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及股东的授
权代表共 292 人,代表股份 91,518,39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466%。
  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的授权代表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逐项审议了以下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95,050,6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09%;
反对 2,269,7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24%;弃权
份总数的 0.026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8,875,3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2.4801%;弃权 373,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079%。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95,024,5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90%;
反对 2,273,5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27%;弃权
股份总数的 0.02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8,849,2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2.4843%;弃权 395,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0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323%。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94,918,4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14%;
反对 2,252,1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11%;弃权
股份总数的 0.037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8,743,1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2.4609%;弃权 523,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0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716%。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94,723,1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75%;
反对 2,677,1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15%;弃权
股份总数的 0.02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8,547,8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2.9253%;弃权 293,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0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06%。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94,670,7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37%;
反对 2,728,6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52%;弃权
股份总数的 0.021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8,495,4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2.9815%;弃权 294,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0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16%。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95,404,2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62%;
反对 2,112,1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11%;弃权
股份总数的 0.01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9,228,9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2.3079%;弃权 177,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0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37%。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95,020,3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87%;
反对 2,234,1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98%;弃权
股份总数的 0.03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8,845,0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2.4412%;弃权 439,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0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799%。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94,873,8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83%;
反对 2,640,5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89%;弃权
股份总数的 0.012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8,698,5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2.8852%;弃权 179,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0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59%。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74,256,8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232%;
反对 23,147,6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561%;弃权
权股份总数的 0.02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8,081,5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数的 25.2929%;弃权 289,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3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6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含股东
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92,272,0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121%;
反对 3,990,8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55%;弃权
权股份总数的 0.102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6,096,7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4.3607%;弃权 1,430,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3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63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含股东
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76,622,61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924%;
反对 20,788,89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874%;弃权
股份总数的 0.02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0,447,3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数的 22.7155%;弃权 282,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3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84%。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94,747,1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92%;
反对 2,601,8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62%;弃权
权股份总数的 0.024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8,571,8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2.8430%;弃权 344,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2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766%。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95,439,5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87%;
反对 1,934,3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84%;弃权
权股份总数的 0.022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9,264,2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2.1136%;弃权 319,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6,9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94%。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82,862,6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389%;
反对 14,489,0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366%;弃权
权股份总数的 0.024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6,687,2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数的 15.8319%;弃权 342,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6,9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737%。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94,559,2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57%;
反对 2,570,9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39%;弃权
权股份总数的 0.04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8,383,9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2.8092%;弃权 563,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6,9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157%。
议案》。
  选举杨俊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
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94,444,0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75%;
反对 2,883,0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63%;弃权
权股份总数的 0.026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8,268,7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3.1502%;弃权 366,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6,9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006%。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朱雪珍、赵增耀和殷新向大会作了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述职报告全文内容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询。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公司法律顾问上海秉文律师事务所指派居兆律师、王玉律师对本次股东大
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
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
席会议人员资格以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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