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铁集团向公司提供 42 亿元借款暨关联交易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02、299903 证券简称:万科 A、万科 H 代
公告编号:〈万〉2025-07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深铁集团提供 42 亿元借款的关联交易概述
披露《关于深铁集团向公司提供42亿元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第一大股东深
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铁集团”)拟向公司提供借款(以下简称
“股东借款”),借款金额不超过42亿元(以下简称“42亿借款”)。对于本次
深圳市万科发展有限公司、万科公寓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家担保主体”)
提供保证担保,并在未来三个月内,万科需在取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提供不
超过价值60亿元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同时解除三家担保主体的保证担保安排
(以下简称“增信置换”)。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执行副总裁、财务负责人确定
提供抵押或质押的具体资产。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22日披露的《关于深铁
集团向公司提供42亿元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万〉2025-022)
二、关联交易的进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与深铁集团签署《不超过人民币42亿元借款合同》,
并收到深铁集团提供的42亿元借款,三家担保主体提供了信用保证。2025年5月
元借款合同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42亿借款补充协议》”),就本次关联
交易涉及的增信置换安排具体约定如下:
通过以不超过60亿元万物云空间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作为原借款合同质
押物的事项(以下简称“股票质押事项”)。万科在取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须按70%的质押率,即不超过人民币6,000,000,000(大写:陆拾亿)元向深铁集
团提供资产质押。借款存续期间,质押股票价值按股票30个交易日均价与最新市
价孰低原则确定,预警线不低于130%(质押股票价值/借款余额),平仓线不低
于100%,万科应设立日常盯市监测台账。如果连续3个交易日低于预警线时,万
科须在5个工作日内追加质押同类股票、其他合格担保措施或提前偿还部分贷款
等,确保满足预警线要求。
记完成之日起,三家担保主体为借款合同提供的保证担保效力自动终止,深铁集
团应积极配合签署担保合同终止协议(如需)。
成股票质押合同签署及办理质押登记。如万科未能根据本补充协议约定,完成股
票质押合同签署及办理质押登记,深铁集团有权要求万科立即偿还原借款合同项
下的借款本息,或提供深铁集团认可的其他合格担保。
通过股票质押事项,万科须在5个工作日内提供深铁集团认可的其他合格担保或
深铁集团有权要求万科立即偿还原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
三、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下:公司向深铁集团转让红树湾物业开发项目投资收益权以及相关标的,交易对
价为12.92亿元,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7日披露的《关于转让红树湾物业开
发项目投资收益权暨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万〉2025-014);深铁集团
累计向公司提供借款118.52亿元,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2月11日披露的《关
于深铁集团向公司提供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万〉2025-
的公告》(公告编号:〈万〉2025-022)、2025年4月30日披露的《关于深铁集团
向公司提供33亿元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万〉2025-056)以及
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万〉2025-066)。
四、备查文件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