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特光电: 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离任及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5-21 19:3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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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150      证券简称:莱特光电     公告编号:2025-030
              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离任及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离任情况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董事
薛震先生、董事董振华先生、董事范奇晖先生、董事马若鹏先生、独立董事李祥高先
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于2025年5月6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调整董事
会人数、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董事会人数由
法律法规修订《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规
定,科创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
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同时,结合《公司章程》对董事会成员人数的相关要
求,公司需减少四名董事,其中包括至少两名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出于对公司
治理结构优化工作的支持,结合个人工作的安排,董事薛震先生、董事董振华先生、
董事范奇晖先生、董事马若鹏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职务,其中董事董
振华先生同时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独立董事李祥高先生
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
  上述离任董事中,薛震先生、董振华先生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辞去董事职务
后,其二人仍将继续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范奇晖先生原系由股东北京君联成业股
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北京君联慧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推荐、
马若鹏先生原系由股东深圳国中中小企业发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推荐,经董事会提名、股东会选举担任公司董事,范奇晖先生和马若鹏先生辞职后将
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李祥高先生因个人原因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薛震先生、董振华先
生、范奇晖先生、马若鹏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由于李祥高
先生的离任将导致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比未过半数,其辞职报告自公司董事会补
选出新任提名委员会委员之日起生效。具体情况如下:
                                                是否继续在          是否存在
                            原定任期到               上市公司及          未履行完
姓名     离任职务     离任时间                     离任原因           具体职务
                              期日                其控股子公          毕的公开
                                                司任职            承诺
薛震      董事      2025/5/20   2026/11/14   工作安排    是      副总经理    是
        董事
董振华             2025/5/20   2026/11/14   工作安排    是      副总经理    是
      战略委员会委员
范奇晖     董事      2025/5/20   2026/11/14   工作安排    否      不适用     是
马若鹏     董事      2025/5/20   2026/11/14   工作安排    否      不适用     是
       独立董事     公司董事
                会补选出
李祥高             新任提名        2026/11/14   个人原因    否      不适用     是
      提名委员会委员   委员会委
                员之日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法》《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薛震先生、董振华先
生、范奇晖先生、马若鹏先生、李祥高先生的离任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
法定人数,不会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或独立董事中没有
会计专业人士的情形,不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亦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
产生不利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薛震先生、董振华先生、范奇晖先生、马若鹏先生和李祥高
先生均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薛震先生、董振华先生、范奇晖先生、马若鹏先生和李
祥高先生承诺将继续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
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的相关承诺,
相关承诺具体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的《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2024年年度报告》第六节重要事项中上述离任人员的承诺内容。
  薛震先生、董振华先生、范奇晖先生、马若鹏先生和李祥高先生担任公司董事期
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董事会对其在任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
感谢。
  二、选举职工董事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职工董事1名。公司于
晓辉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职工董事简历
  赵晓辉:男,1980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本科毕业于
青岛大学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并取得学士学位。2004年9月至2006年5月任西安鸿瑞光
显部品有限公司采购专员;2006年6月至2011年8月任深圳华映显示科技有限公司采购
专员;2011年9月至2012年11月任上海路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市场部经理;2012年12月
至2016年8月任公司海外部部长;2014年7月至2017年7月任公司监事;2016年9月至
任公司市场拓展部部长、新型战略事业部销售总监、销售中心销售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晓辉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
在《公司法》《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
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
职条件,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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