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人神: 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5-21 19:3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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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25-054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4~议案 8、议案 10 对中小股东单独计票,中小股东是指
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
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 5 月 21 日上
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 5 月
公司总部四楼会议室。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股份数 288,554,21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0.1356%,其中:
   (1)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4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 259,275,29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8.0925%;
   (2)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 522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股份 29,356,56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0485%。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提案:
   表决情况:同意 278,596,3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313,01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85%。
   表决情况:同意 278,575,6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288,71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01%。
   表决情况:同意 278,676,3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307,71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66%。
   表决情况:同意 278,545,9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15,01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99%。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 19,348,288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9079%;反对 9,893,264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7003%;弃权 115,015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3918%。
   公司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2024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
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逐项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117,099,8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07%。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 18,993,688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7000%;反对 10,094,364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3854%;弃权 268,515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9147%。
  关联股东湖南唐人神控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117,090,2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23%。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 18,984,088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6673%;反对 10,101,864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4109%;弃权 270,615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9218%。
  关联股东湖南唐人神控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180,080,5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34%。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 18,989,088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6843%;反对 10,094,364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3854%;弃权 273,115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9303%。
   关联股东大生行饲料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117,094,2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43%。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 18,988,088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6809%;反对 10,095,364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3888%;弃权 273,115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9303%。
   关联股东湖南唐人神控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117,194,3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274,91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57%。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 19,088,188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0219%;反对 9,993,464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0417%;弃权 274,915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9365%。
   关联股东湖南唐人神控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117,155,6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57%。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 19,049,488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8900%;反对 10,032,164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1735%;弃权 274,915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9365%。
   关联股东湖南唐人神控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278,203,6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357,11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7,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38%。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 19,005,988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7419%;反对 9,993,464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0417%;弃权 357,115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7,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2165%。
   表决情况:同意 278,168,2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38%。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 18,970,588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6213%;反对 10,028,864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1623%;弃权 357,115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7,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2165%。
   表决情况:同意 278,205,7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355,01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7,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3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 19,008,088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7490%;反对 9,993,464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0417%;弃权 355,015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7,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2093%。
   表决情况:同意 117,390,3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361,31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7,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35%。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 19,284,188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6895%;反对 9,711,064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0797%;弃权 361,315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7,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2308%。
   关联股东湖南唐人神控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180,385,6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359,51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7,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88%。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 19,294,188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7236%;反对 9,702,864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0518%;弃权 359,515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7,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2246%。
   关联股东大生行饲料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117,388,5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359,51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7,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21%。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 19,282,388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6834%;反对 9,714,664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0920%;弃权 359,515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7,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2246%。
   关联股东湖南唐人神控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117,431,4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359,51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7,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21%。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 19,325,288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8295%;反对 9,671,764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9458%;弃权 359,515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7,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2246%。
   关联股东湖南唐人神控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278,449,4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359,51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7,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46%。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 19,251,788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5792%;反对 9,745,264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1962%;弃权 359,515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7,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2246%。
的议案》
   。
   表决情况:同意 278,160,3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08%。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 18,962,688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5944%;反对 10,016,364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1197%;弃权 377,515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6,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2860%。
案》
 。
   表决情况:同意 278,431,9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408,01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4,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14%。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 19,234,288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5195%;反对 9,714,264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0906%;弃权 408,015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4,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3899%。
   表决情况:同意 278,687,2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353,91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4,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27%。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符合《公
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情况:同意 278,688,5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330,81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46%。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 19,490,888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3936%;反对 9,534,864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4795%;弃权 330,815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1269%。
   表决情况:同意 266,269,7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205%。
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66,302,2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205%。
  表决情况:同意 269,196,5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9,648,78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438%。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湖南一星律师事务所谭清炜律师、杨萍律师出席本次年度股东会,
对股东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经办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
程序符合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召集人和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
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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