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76 证券简称:嘉曼服饰 公告编号:2025-023
北京嘉曼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嘉曼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
获 2025 年 5 月 19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
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等情况
(1)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0,80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下一年度。
(2)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 股,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10,800 万股,
以此计算,共计转增 2,160 万股,转增后公司股本变更为 12,960 万股,具体以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结果为准。
(3)不送红股。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后至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股本
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及转股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及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则一致。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08,000,000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7.2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 QFII、
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6.480000 元;持有
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
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
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
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
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000000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
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1.44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72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108,000,000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129,600,000 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5 月 28 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5 月 29 日
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5 年 5 月 29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5 月 2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
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变动前股本 本次变动 变动后股本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转增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比例 比例
(股) (股) (股)
一、有限售条件股 64.44
份 %
二、无限售条件股 35.56
份 %
总股本 108,000,000 100% 21,600,000 129,600,000 100%
注:最终股本变动情况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的股本结构为准。
七、调整相关参数
每股净收益为 1.3211 元。
力元正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董事石雷、谢犁,监事余彦、王硕、韩雪松,
高级管理人员程琳娜、李军荣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
书》中承诺:“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承诺人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
次首发上市时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若发行人在本次首发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
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
复权处理。”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股东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 32.35 元/
股。
相关规定对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届时公司将实施调整程序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北京嘉曼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咨询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西街 26 号院 1 号楼 8 层 801
咨询联系人:程琳娜
咨询电话:010-68149755
传真电话:010-68149756
九、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嘉曼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