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448 证券简称:开创电气 公告编号:2025-027
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4 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以下简称“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案》,同意以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04,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1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21,840,000.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该预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
生变化,公司将以未来实施分配预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总
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一致。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04,000,000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1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89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
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
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
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
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1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5 月 28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5
月 29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5 年 5 月 2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 5 月 29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 2025 年 5 月 21 日至登记日 2025 年 5 月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相关股东及董监高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人拟
减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果因发
行人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
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减持方式应符合法律法规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2024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上述承诺
的股票最低减持价格将相应调整,调整后的最低减持价格为 13.32 元/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龙乾南街 1158 号
联系人:张垚嗣
咨询电话:0579-89163684
传真号码:0579-89168043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