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49 证券简称:博彦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8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已获 2025 年 5 月 16 日召开的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现将利润分配方
案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内容为:以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如在本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
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其他变化的,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
以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调整分配比例。
(二)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四)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0 股后的 585,344,532 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派 1.71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
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
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539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
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
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
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
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71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股权登记日:2025 年 5 月 28 日
除权除息日:2025 年 5 月 29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5 年 5 月 2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一)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
年 5 月 29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二)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 2025 年 5 月 20 日至股权登记日 2025 年
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 10 号院东区 7 号楼博彦科技大厦证券
部
咨询联系人:刘可欣、叶聪
咨询电话:010-50965998
七、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
时间安排的文件;
(二)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