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邦智能: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5-21 19:3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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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3028          证券简称:振邦智能           公告编号:2025-030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派方案已获 2025 年 4 月 18 日
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拟回购注销的 514,000 股限制性股票为基数,全体
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4.5 元(含税),送红股 3 股(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
  以总股本 111,818,554 股扣除拟回购注销的 514,000 股限制性股票为基数测算,预
计派发现金 50,087,049.30 元(含税),具体金额以实际派发情况为准;预计派送红股
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结果为准)。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因股票期权行权、股份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等事项致使公司
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1)2025 年 5 月 20 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公司
已完成了 514,000 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事项,公司总股本减少 514,000 股;
  (2)因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近期进行了股
票期权自主行权,公司总股本增加了 3,000 股。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0.00 股后
的 111,307,554.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红股 3.000000 股,每 10 股派
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3.75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
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
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
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
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
(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1.5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
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75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111,307,554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144,699,820 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5 月 28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5 月 29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5 年 5 月 2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
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
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股总数与本次送股总数一致。(特
别说明:本次零碎股处理采用循环进位方式)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5 月 21 日至登记日:2025 年 5 月 28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
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所送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5 年 5 月 29 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股份类别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       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量(股) 比例(%) 减(+/-) 股份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57,056,002 51.26 17,116,800 74,172,802 51.26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54,251,552 48.74 16,275,466 70,527,018 48.74
二、股份总数           111,307,554   100.00 33,392,266   144,699,820   100.00
  注:最终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数据为准。
   八、调整相关参数
益为 1.4049 元/股。
制人及董事(陈志杰、唐娟、陈玮钰)、股东(珠海国汇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珠海中天智科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监事(李建锋、孙明磊、方仕
军)、高级管理人员(汤力、侯新军、夏群波)及核心技术人员(邓伟)承诺:“若本
人在承诺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
的发行价。上述价格均因公司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而作
相应调整。”在本次权益分派后,将对上述股东的承诺最低减持价格做相应调整。
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和数量
将根据本激励计划做相应的调整。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需对激励计划中的股
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公司届时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
务,具体情况请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九、特别说明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正处于自主行权期间,因本次权益分
派需要,公司股票期权自主行权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2025 年 5 月 21 日至 2025
年 5 月 28 日)暂停行权。
   十、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田寮社区根玉路与南明路交汇处华宏信通工业园
厂房 4 栋 6 楼
   咨询联系人:夏群波
   咨询电话:0755-86267201
   传真电话:0755-86267201
   电子邮箱:genbyte@genbytech.com
   十一、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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