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55 证券简称:万东医疗 编号:临 2025-025
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
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首次授予日:2025 年 5 月 21 日
● 授予数量:960 万份
● 行权价格:15.05 元/份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以
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草案)”)等的相关规定,北京
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1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
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以 2025 年 5 月 21 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
件的 85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960 万份,行权价格为 15.05 元/
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了《关于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的议案》
。
同日,公司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关于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核实<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
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截至公
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5
年 4 月 10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公告编号:临 2025-015)
。
《关于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
于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
案》
。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董事会被授权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临
。
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以及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向 2025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该等议案已经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
进行了核实并对本次调整及授予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二、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符合首次授予条件的说明
根据本次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授予条件的规定,激励对象只有在同时
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获授股票期权:
(一)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章程》
、公开承
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经核查,董事会认为公司和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未出现
上述任一情形,亦不存在《管理办法》及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不能授予或
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条件已
成就。
三、本次授予事项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
明
鉴于公司 2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原因,已不再满足成为公司 2025 年股票
期权激励对象的条件,所被授予的股票期权予以取消。董事会调整了公司
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 87 名变更为 85 名,首次授予的股票期
权数量由 1,080 万份调整为 960 万份。
鉴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已经实施完成,根据公司 2025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的规定,股票期权有效期内若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发
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缩股、配股等事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将做相应
调整。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成后,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的行权价格将由 15.18 元/份调整为 15.05 元/份。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激励计划的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的内容一致。
四、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情况
股票。
(1)有效期: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自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日起至激励
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2)等待期、行权期: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和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等
待期分别为自相应部分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等待期
满后为行权期。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阶段名称 行权期间 行权比例
自首次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日起 24 个
第一个行权期 40%
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首次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日起 36 个
第二个行权期 30%
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首次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日起 48 个
第三个行权期 30%
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若预留股票期权在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予,则预留授
予的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阶段名称 行权期间 行权比例
自预留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授予日起 24 个
第一个行权期 40%
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预留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授予日起 36 个
第二个行权期 30%
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预留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授予日起 48 个
第三个行权期 30%
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若预留股票期权在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授予,则预留授
予的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阶段名称 行权期间 行权比例
自预留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授予日起 24 个
第一个行权期 50%
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预留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授予日起 36 个
第二个行权期 50%
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因行权条件未成就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
期行权,并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的股票期
权。在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
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3)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考核年度为 2025-2027 年共 3 个会
计年度,在各考核年度达成研发投入率且考核年度的营业收入不低于上
一年度的情况下,以 2024 年度的营业收入 S2024 为基数,对各考核年度营
业收入进行考核。
首次及预留授予(若预留部分在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
予)股票期权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及行权比例如下表所示:
营业收入(Y)
研发投入
阶段
对应考 率 行权比例(Z)
名称 触发值 目标值
核年度 (X)
(Yn) (Ym)
Ym=S2024
第一
X2025 ≥ ×
个行 2025 Yn=Ym×85%
权期 Y≥Ym 且 Yn≤Y
)
不低于上一 且不低于上
第二 Ym=S2024
X2026 ≥ 年度营业收 一年度营业 Y
个行 2026 Yn=Ym×85% ×
权期 (1+62%)
Z=100% Z=85%
Ym=S2024
第三
X2027 ≥ ×
个行 2027 Yn=Ym×85%
权期
)
预留授予(若预留部分在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授予)股
票期权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及行权比例如下表所示:
营业收入(Y)
研发投
阶段
对应考 入率 行权比例(Z)
名称 触发值 目标值
核年度 (X)
(Yn) (Ym)
第一
X2026 ≥ Ym=S2024×
个行 2026 Yn=Ym×85% Y≥Ym 且 Yn≤Y
权期 不低于上 且不低于
一年度营 上一年度 Y
第二 业收入, 营业收入, Z=0%
X2027 ≥ Ym=S2024×
个行 2027 Yn=Ym×85% Z=100% Z=85%
权期
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公司合并报表之营业收入;
相关行为产生的影响;
况计算可行权比例。
(4)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除上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外,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
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依据对应考核年度的考核结果确认行权比例。
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评定分为 S、A、B、C、D 五个等级,对应的可行
权情况如下:
考核结果 合格 不合格
绩效评定 S A B C D
个人层面
可行权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个人当期计划可行权额度×公
司层面可行权比例 Z×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因考核原因不能行权或不能完
全行权的,应当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行权期。
本次股权激励首次授予人数为 85 人,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分配情况如
下:
占本激励计划拟授
获授的股票期 占授予时股本总额
姓名 职务 出全部权益数量的
权数量(万份) 的比例
比例
宋金松 董事、总裁 100 9.26% 0.14%
副总裁、
井晓权 20 1.85% 0.03%
财务负责人
黄家祥 副总裁 20 1.85% 0.03%
欧云彬 董事会秘书 20 1.85% 0.03%
核心骨干人员(81 人) 800 74.07% 1.14%
预留授予 120 11.11% 0.17%
占本激励计划拟授
获授的股票期 占授予时股本总额
姓名 职务 出全部权益数量的
权数量(万份) 的比例
比例
合计 1,080 100% 1.54%
注: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五、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核实情况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激励对象
条件和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和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均未出现《管理办法》及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
对象的情形,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董事会确定的首
次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及本次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因此,同意公司以 2025 年 5 月 21 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六、本次授予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会计处理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将按照下列会计处理方法对公司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成本进行计量和核算:
将在授予日采用“Black-Scholes”期权定价模型确定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
允价值。
权股票期权数量的最佳估算为基础,按照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
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费用,同时计入“资本公积—其
他资本公积”。
额进行调整。
待期内确认的“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转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
(二)股票期权的价值估计
公司选择“Black-Scholes”模型计算期权的公允价值,并于 2025 年 5 月
具体参数选取如下:
(2025 年 5 月 21 日收盘价)
期、2 年期、3 年期到期收益率)
。
(三)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公司按照相关估值工具确定授予日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
本次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
按行权比例摊销。由本次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预计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对各
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 需要摊销总费用 2025年 2026年 2027年 2028年
量(万份)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注:上述成本摊销预测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授予日、授予日收盘
价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权益数量有关,实施本次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对
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以经审计的数据为准。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
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经初步预计,实施本次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对公司相关期间
的经营业绩有所影响,但影响程度不大。与此同时,实施本次激励计划
可以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骨干员工的积极性,有效提升
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七、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就本次授予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
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
《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
案)
》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
案)
》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公司向本次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
》的
相关规定。
八、独立财务顾问的专业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万东医疗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调整
及首次授予事项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与授权,已履行的程序符合《管理办法》
及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股票期权的授予日、行权价格、
授予对象、授予数量等的确定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
《管理办法》及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不存在不符合公司
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