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17 公告编号:2025-050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已获 2025 年 5 月 19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
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170,311,295.40 元,剩余未分配
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
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调整分配总额”的原则,
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相应调整。由于公司正在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事项,公司报
告期末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发生变动,则以权益分
派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本为基数,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 元
(含税)为原则,调整派发现金红利总额。
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851,556,477 股为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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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
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
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8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
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
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
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
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
差别化税率征收)
。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5 月 28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5 月 2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 5 月 29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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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5 月 20 日至登记日:2025 年 5
月 28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方式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广东省东莞市石龙镇西湖工业区信息产业园
咨询联系人:陈子敏
咨询电话:0769-86188130
传真电话:0769-86188082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