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13 证券简称:钱江摩托 公告编号:2025-023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案为:以公司总股本526,611,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人民币4.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210,644,400.00元,不送红股、不进行
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年5月16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会审议通过:以公司总股本526,611,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
红利人民币4.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210,644,400.00元,不送红股、不
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一致,按照固定比例方式分配。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526,611,000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00元(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
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
基金每10股派3.6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
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
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
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
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0.8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
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4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2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5月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5年5月2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5月2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帐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5 月19日至登记日:2025 年5
月 28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关于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格如下:A 股现金分红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 A 股总股本×分配比例,即
金红利=A股现金分红总额 /A 股总股本=210,644,400.0元÷526,611,000股=0.40元
/股,即A股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A股收盘价-0.40元/股。
届时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具体情况请关
注公司后续公告。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浙江省温岭市经济开发区
咨询联系人:王海斌、林慧梅
咨询电话:0576-86192111
传真电话:0576-86139081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