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71 证券简称:和远气体 公告编号:2025-036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已经 2025 年 5 月 16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税),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2,112.35 万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本次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发生变化,将
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调整分配总额。
整原则一致。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11,235,000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
(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
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
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
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5 月 26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5
月 27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5 月 2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 年
六、调整相关参数
实施后,公司将根据《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对 2024
年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回购价格进行调整,调整方法为:P=P0-V,
其中 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或调整
后的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为大于 1。
上述价格的调整事宜,公司后续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程序并及时披露。
七、有关咨询方法
咨询机构: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与法律事务部
咨询地址:湖北省宜昌市伍家岗区伍临路 33 号
咨询联系人:崔若晴女士
咨询电话:0717-6074701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