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大家好。
我受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局的委托,
向股东大会作《2024 年度董事局工作报告》,请予以审议。
不断强化战略引领,提升决策质量,加强风险防控,加速推进“一轴
两轮三驱动”新发展框架落地,积极开展资产盘活、制造提效、营销
融合、控费提效、组织改革等专项行动,有效保障公司安全稳定运行。
一、2024 年度董事局主要工作情况
(一)依法依规决策,提升企业治理效能
公司董事局本着对股东负责的精神,充分行使法律法规及《康佳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权,以
规范运作为前提,发挥决策引领作用,积极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2024 年,公司董事局按照要求认真履行股东大会的通知召集程序、
登记出席程序、决议表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会议合法有效。
全年共召集股东大会 6 次,贯彻执行股东大会决议 23 项。2024 年,公
司召开董事局会议 18 次,全票审议通过 77 项议案,所有董事均出席
董事局全部会议,决策内容涉及年度经营计划、定期报告、发行公司
债券等内容。2024 年,公司董事局专门委员会累计召开会议 15 次,审
议并听取议案 21 项;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 6 次,发表专项意见 9 份。
(二)加强内部审计,落实风险防控体系
体系,积极防范化解各类风险,为公司稳健发展筑牢根基。一方面,
董事局领导内部审计部门,紧密结合公司战略目标与经营风险管控重
点,对内部控制体系进行全面监督。同时,对财务信息和经营信息开
展细致检查,严格审议内部审计计划、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及内部控
制审计报告等重要议题。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优化业务流程梳理,实
现内控体系建设的闭环管理,确保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与高效性。
另一方面,公司定期组织开展风险梳理、排查及监测工作,系统性地
梳理财务风险、运营风险、法律风险等潜在风险点。通过建立年度全
面风险管理报告、季度风险监测报告以及重大经营风险月度排查等机
制,强化风险管理体系各层级之间的上下联动与协同合作,实现风控
合规管理的全覆盖,为公司的稳健发展保驾护航。
二、2024 年主要经营情况
部署,积极推动业务重构,深入推进资产盘活、法管统一、制造提效
等专项行动,推进生产经营各项工作,实现经营性现金流为正,为公
司下一步的发展奠定基础。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2.96 亿元,同比下降 52.3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持续为正。
(一)2024 年业绩变动原因
业务结构,主动退出非主业和对主业赋能不强且持续亏损的业务,公
司营业收入出现一定幅度的下滑。
算,处置股票及改变核算方法产生约 7.5 亿元收益,2024 年无类似的
大额非经常性收益,因此公司 2024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
比下降。
下:
(1)2024 年,公司彩电业务生产效率有所提升,产品竞争力逐步
增强,但受市场竞争加剧、供应链持续波动以及刚性费用压降空间有
限等因素的影响,公司彩电业务持续承压,仍处于亏损状态。
(2)2024 年,为加速推进半导体业务产业化进程,公司在 MLED
(Micro LED 及 Mini LED 的统称)产业化方面持续加大投入,并在 Mini
LED 显示产品销售方面取得一定进展,但由于公司半导体业务仍处于产
业化初期,未实现规模化及效益化产出,影响了公司盈利水平。
(3)2024 年,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根据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对
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13.45 亿元,导致利润减少。
(4)2024 年,公司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价值变动及
或有对价增加,导致公司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约-3.63 亿元。
(二)2024 年的重点工作
围绕“一轴两轮三驱动”的新发展框架,公司在 2024 年通过组织
召开战略务虚会、业务研讨会,围绕聚焦主业发展、提升经营管理效
益等关键问题,深入剖析,系统谋划,明确了“调整布局、聚焦突围”
等七大重点工作,形成《康佳集团改革发展实施举措》。2024 年,公
司聚焦消费电子和半导体两轮主业,优化整合业务结构,坚决清退非
主业和对主业赋能不强且持续亏损的业务,明确了“1+4+N”的新管理
架构,把资源更好地聚集到彩电、白电、半导体、PCB 等核心业务。
公司以组织牵引推动资产盘活,在 2024 年成立了“资产盘活”专
班,实施周通报机制,全年盘活资产 200 余项,实现现金回流超过 15
亿元,优化了公司的资产结构。
公司以法管统一为抓手创新管理模式,
在 2024 年成立“法管统一”
专班,
系统梳理并明确了首批 27 家主要实体法人 2025 年的经营目标,
完成了全面预算、监控模型、经营分析从管理主体向法人主体的重塑。
公司以制造提效推动生产基地实现经营正循环,
在 2024 年成立
“制
造提效”工作专班,制定制造提效工作方案,明确制造基地效率提升
目标。2024 年,公司制造能力取得阶段性提升,新飞冰箱及冷柜新工
厂完成搬迁投产,陕西康佳智能家电有限公司洗碗机项目顺利投产,
江苏康佳智能电器有限公司滚筒洗衣机新制造平台取得阶段性成果,
成都康佳电子有限公司通过各种举措提升制造效率,32、43、55 吋彩
电生产效率分别同比提升 21%、22%、40%。
公司以营销改革为抓手谋求市场增量,
在 2024 年成立“营销改革”
工作专班,完善了差旅、佣金和账期管理三项制度,并逐步统一物流、
服务和线上分销平台,积极开展黑白电营销融合,制定融合实施方案
及具体目标。
经营管控方面,公司全面梳理改革决策管理机制,修订了相关管
理制度,不断加强现金流预算及执行管控,按照“以收定支、以收定
投”总原则,按旬管控现金流出,确保 2024 年公司经营性现金流为正。
降本控费方面,公司实施全流程费用管理机制和“3+3”降本工作
举措,建立月度预算审核及费用科目专业化管控,2024 年期间费用 24
亿元,同比下降 4.1 亿元,降幅 14.44%。
产品效能稳步提升:2024 年,彩电业务推动旗舰 A8、大 X7 系列
产品批量上市,打造出天镜 Mini AI-LED A8 旗舰产品系列,实现了产
品体系升级;白电业务推动 462 升系列和 500 升系列十字四门平嵌冰
箱、全新臻彩系列洗衣机、10kg 单洗自动投放洗衣机等产品的上市,
拉升了产品形象;PCB 业务导入双面铝基板产品,弥补了双面铝批量生
产的空缺,为公司产品结构调整奠定基础。
制造效率稳步改进:在彩电业务方面,2024 年,安徽康佳电子有
限公司、东莞康佳电子有限公司及成都康佳电子有限公司综合 UPPH(单
位人时产能)值分别同比提升 20.6%、13.3%、9.6%,单台制造费用分
别同比压降 16.6%、3.2%、46%,代工业务规模同比提升 47%;在白电
业务方面,2024 年,制造基地综合 UPPH 值同比提升 7%,制造费用同
比显著下降。
海外业务稳步增长:2024 年,白电海外业务产品收入规模同比增
长 47%,产品利润同比增长 51%,其中空调规模同比增长 85%、洗衣机
规模同比增长 47%、冷柜规模同比增长 130%、冰箱规模同比增长 22%,
洗碗机外销业务顺利出货;彩电海外业务开拓 23 个新客户,自主品牌
业务落户斯里兰卡。
科研技术稳步突破:2024 年,公司获取国家级奖项 4 项,省部级
奖项 6 项;彩电业务打造出二十三万分区 110 吋 Mini LED A8 PRO 电
视;重庆康佳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的高质量专项通过现场验收;新飞首
批开发的-25℃/-40℃医用冷冻箱产品获批“医用冷冻箱”医疗器械注
册证,同时成功试机基于逆布雷顿制冷技术开发的组合式商用超低温
冷库。
三、2025 年的业务发展思路
驱动”新发展战略,用好法管统一、资产盘活、营销融合、制造提效
四类专班,全面推进五项改革,推动“六个聚焦”重点工作落地见效,
确保 2025 年经营业绩显著提升。
(一)用好四类专班,驱动改革攻坚
公司首批 27 家法人主体在 2024 年年底签订了 2025 年的经营任务
状,公司将全面落实全员绩效考核机制,推动考核覆盖所有参控股企
业,并进一步推动压减管理层级超过三级的企业。
尽售、能清尽清”的工作思路,深化推进总部统筹大局、专项执行小
组分类盘活、业务单元分项实施、重点项目提级攻坚的工作机制,锁
定全年目标,创新盘活方式,多措并举加快收回资金。
一是拓展海外市场。首先,公司将优化业务模式,建设海外业务
驻地,构建本土化营销组织;其次公司将强化抱团出海,实施体系化
作战,推动多品类渠道复用;最后,公司将聚焦核心市场,建立业务
根据地,选取北美、拉美、日本、俄罗斯等重点目标市场,各业务充
分发挥区域、客户、品牌优势互促,强化产品能力、交付能力和品控
能力。
二是国内融合,平台赋能。公司将聚焦黑白电融合,抓能力协同,
优化资源配置。线下业务在物流、服务、分销平台等方面,积极探索
融合提效的新模式,构建针对客户和用户的一站式服务能力。电商业
务将强化品牌官旗的打造,重视运营资源的协同和运营能力的提升,
实现多品类相互赋能,取长补短。
一是优化生产基地,去化多余产能。公司将积极探索产线承包模
式,订单向生产效率高、成本管控好、品质稳定的工厂集中。二是强
化产销协同,提升制造效率。公司将打通黑白电代工及海外业务客户
平台,有效匹配产能与需求、制造与营销、生产计划与物料齐套。三
是强化工艺创新,对标行业一流。公司将攻关瓶颈工位工序,提升工
艺稳定性。四是强化管理创新,加强梯队建设。公司将优化产线管理
层级,加强研发和制造人才沉淀和复用,提高产线生产稳定性。五是
深入精益降本,提升竞争优势。公司将合理规划园区使用效率,推进
工序和零部件标准化,压降采购成本。
(二)坚持推进五项改革,促进提质增效
一是充分授权与有效管理有机结合:结合业务经营需求,进一步
加大授权,同时加强授权审批管理,已授权事项实行业务单元主责制,
公司总部审批事项实行主管职能部门主责制。二是强化财务管理体系:
以财务共享中心全面上线和司库系统建设为契机,推动全级次穿透式
标准化财务监管。同时基于法管统一与产品条线双责任田制,做好精
细化、精准化、精益化财务核算支撑。三是健全合规管理体系:持续
完善并加强合规管理工作机制和管理制度建设,增强合规文化培育的
渗透力度,深入推动依法合规经营管理,守好合规经营底线。四是重
塑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围绕安全生产标准化八大要素,完善九大安全
生产管理体系,把标准化作为管理常态,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
“强基固本”工作,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全面加强过程管理。
公司彩电、冰箱、洗衣机、空调、洗碗机等核心产品线负责人同
时是实体法人负责人,公司将推动相关负责人既对所属法人单位经营
负责,自负盈亏独立经营,也对产品条线总业绩负责,推动产品线横
向到边,打通多个法人主体、多个品牌、多类渠道之间的协同堵点卡
点,统筹规划产品、统筹调配产能、统一输出形象、统一营销策略。
公司将深入贯彻实施三项制度改革,量化考核评价体系,增强考
核指标功能,健全以产品创新、技术创新、产效提升为导向的考核激
励机制,将考核分配与创新成果的市场价值、技术难度以及对企业的
贡献度紧密挂钩,向攻克关键技术瓶颈、开发具有市场爆发力的新产
品等重点领域倾斜,进一步强化考核评价结果的运用,充分发挥考核
“指挥棒”的引领效应。
公司将修订创新奖励办法,将创新的奖励范围覆盖到更多领域,
并结合经济贡献进行奖励,推动覆盖产品、供应链、制造、营销、服
务与管理等的全方位创新,保证创新有选择、有目标,创新成果可量
化、可评价、可激励。
公司牢固树立“质量是生命线”意识。一是围绕产品实物质量以
及用户感知质量,推动质量体系的变革;二是对标生产安全管理机制,
建立完备的产品质量管理机制,压实主体责任,责任到人;三是变革
质量管理组织方式,通过大产品经理机制做好产品质量、成本和交付
之间的协同,提高质量队伍专业化能力,建设责权利清晰、专业能力
强的质量管理队伍;四是对标先进,建设适用、有效的质量标准管理
机制,以标准引领产品质量提升。
(三)坚持深化六个聚焦,加速转型落地
一是持续改善现金流。公司将聚焦资源到正向现金流贡献的业务
上,强化进销存管理、账期额度管理、超期应收管理,持续改善公司
经营性现金流,严格把控投资节奏,加大资产盘活力度,对专项工作
重点跟踪,保障投资性现金流稳定流入。
二是构建双重预防机制,重塑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公司将建立健
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立隐患清单台
账,确保隐患动态清零,重点加快历史遗留安全问题整改,明确时间
表路线图,逐条逐项推进整改计划落地。
公司将强化精品意识和爆品思维,确保把一号产品打造成利润贡
献的主要来源和经营改善的重要保障,为经营改善奠定坚实的产品基
础。公司将强化组织保障,明确规划目标,各品类以一号产品工程为
牵引,明确工作机制和保障举措,形成持续推进的工作闭环,保障规
划目标达成。
公司将强化各业务单元供应链、产品、制造、品牌、营销、服务
的协同,促进各品类专业化能力的提升。对于供应链的协同,主要工
作为打造全链路协同的供应链,推动实现成本降低,交货周期缩短,
整体效益最大化;对于产品的协同,主要工作为黑白电产品实现协同
融合,白电内部新飞和康佳的产品实现协同,各法人主体、各级市场、
国内国外的产品实现协同,产品条线内部从设计、开发、生产、迭代
等环节实现协同;对于制造的协同,主要工作为多个生产基地之间做
好产品、产能、淡旺季工人、管理经验等方面的协同,工厂内部聚焦
生产制造各环节,加强内部以及上下游之间的有效协同,保证平滑生
产、及时供应,提高订单交付率和生产效率;对于品牌的协同,主要
工作为做好康佳、新飞双品牌协同,推动多品类调性的一致性,联合
营销推广提升品牌影响力和品牌价值最大化;对于营销的协同,主要
工作为通过黑白电融合,共享客户、协同推广,最大化复用,加强营
销渠道的行动统一性,实现客户体验一致性,提高渠道效率效益;对
于服务的协同,主要工作为在售后、物流、技术支持、小程序平台等
方面,共享服务资源,协同处理客户问题,做到服务的一致性。
一是向控费要效益,主要工作是强化职能部门统筹机制,对重点
费用科目实施专业化、精细化管控,优化各类费用审批流程,加快推
进非主业费用的压缩。二是向降本要效益,主要工作是通过产品的标
准化压降制造成本、通过周转提效降低经营损失等举措持续优化成本;
三是向制造要效益,主要工作是强化制造成本优化、产品交付质量、
产品交期及时性、费效人效、生产直通率及良率、UPPH 值等制造系统
指标的改善,强化新材料、新工艺、新方法的引进和团队创造性积极
性的发挥。
一是坚持研发投入。公司将聚焦产业、立足产品,进行渐进式、
持续迭代的科研安排与费用投入,开发具有原创性、首发性优势,价
值变现强的科技创造与发明专利,产业转化体现即时性,引领产品、
赋能产品、服务于产品。
二是结合利用好 AI+和+AI。一方面以 AI+全面提升公司智能制造
水平,赋能产业产品发展,现有业务通过人工智能技术,提升制造效
率。另一方面以+AI 实现颠覆式产品创新迭代,加强 AI 技术在产品设
计与研发环节的运营,加强推动单品和套系化智能产品研发,以 AI 技
术推动创造新的产品形态。
一是加强上市公司治理。认真贯彻国务院国资委关于提高央企控
股上市公司质量工作的决策部署,利用资本市场深化改革、促进发展,
聚焦影响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的短板弱项,分类施策、精准发力,提
升资产质量和运营效率,增强自身价值创造能力,推动实现高质量发
展。二是抓好“科改行动”(百户科技型企业深化市场化改革提升自
主创新能力专项行动)。重庆康佳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将认真落实国务
院国资委相关要求,聚焦公司治理、机制创新、提高价值创造能力、
实现关键技术突破和成果转化等改革工作。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一日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我受公司监事会委托,向股东大会作《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请予以审议。
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
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地履行了监事会职能,积极开展相关
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
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
现将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经审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
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监事会议事规则》;
(二)《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2023 年年度报告》;
(四)《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五)《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六)《2024 年半年度报告》;
(七)《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监事会意见
(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着对股东负
责的态度,认真履行了监事会的职能。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董事局
会议,对公司重大决策和决议的形成以及表决程序进行了审查和监督,
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进行了检查。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法规赋予的职权,通过调查、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列席董事局会议、
参加股东大会等形式,对公司运作的合法性和合规性进行监督。
监事会认为:2024 年度公司董事局运作规范、决策程序合法,按
照股东大会的决议要求,认真执行了各项决议。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
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管理层依法经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
履行职责和行使职权时恪尽职守,以维护公司股东利益为出发点,未
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
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致、有效地监督、检查和审核。
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会计内控制度较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
务状况良好,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后,出具了标准无保留
意见的审计报告。该报告真实、客观和公正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检查,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
资金的行为。
(四)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的情况进行检查,认为:2024 年度,
在公司收购、出售资产的交易中,未发现内幕交易,无损害股东的权
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五)对关联交易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检查,认为:2024 年度,公司发
生的关联交易均属于公司正常经营需要,交易计划已事先按照审批程
序取得董事局会议或股东大会的批准,交易行为遵照市场化原则,也
履行了相关的批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关联交易价格公平、合理、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
利益。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况,与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之间也不存在违规占用资金的情况。
(六)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现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现行内部
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
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各环
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
序有效开展,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公司《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文
件的要求,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实际情
况。
(七)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
监事会对 2024 年度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
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内幕
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体系,公司在 2024 年度严格执行内幕信息保密制
度,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
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未发现有内幕信息
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八)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进行检查的情况
监事会对 2024 年度公司建立和实施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情况
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信息披露
事务管理制度体系,公司在 2024 年度有效执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障了广大投
资者的知情权,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三、2025 年工作计划
思路,谨遵诚信原则,加强监督力度,以切实维护和保护公司及股东
合法利益不受侵害为己任,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扎实做好各
项工作,促进公司更好更快地发展。2025 年度监事会的工作计划主要
有以下几方面:
(一)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进一步促进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的规范运行以及决策机构的协调运作。重点关注股东大会决议的
执行、公司战略的实施、重大经营风险、重大投资项目、重大资产处
置及关联交易等事项,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责,对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执行公司职务行为予以审慎监督。
(二)加强对公司投资、财产处置、收购兼并、关联交易等重大
事项的监督,并深入一线,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实地考察重点投资项
目、在建工程项目和重要子公司的生产经营、资产管理等情况。
(三)加强监事会自身建设,完善内部监督体系,提高监事尽责
履职能力。监事会将持续强化制度建设,规范监督行为,不断建立健
全监督工作制度。监事会将继续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积极开展工作
交流,增强业务技能,创新工作方法,提高监督水平。
法开展工作,履行好各项职责,充分发挥好监督职能,促进企业稳健
发展。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一日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XYZH/2025SZAA8B0176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佳集团公司)财
务报表,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
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
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康佳集团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
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
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
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
于康佳集团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
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
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
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关键审计事项 审计中的应对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四、重 (1)评价、测试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
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34”所述的会计政策及 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
“六、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48”。
(2)取得签订的销售合同,分析销售合同相
康佳集团公司 2024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确认 关条款,评价康佳集团公司收入确认政策是
营业收入为 1,111,476.40 万元,主要系彩电、 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白电、印刷电路板及半导体等业务收入。由于
(3)取得康佳集团公司产品销售客户清单,
收入对于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且存在管理
通过查询客户工商信息资料等方式,识别客
层为了达到特定目标或期望而操控收入确认的
户与康佳集团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错报风险,我们将收入确认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4)对收入和成本执行分析性程序,评价销
售收入变化、销售毛利率变动的合理性;
(5)检查重要销售合同、订单、发票、货权
转移凭证、银行收款凭证、发票等资料,以
核实收入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6)对销售收入进行截止性测试。
关键审计事项 审计中的应对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四、重 (1)了解和评价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相关的
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17”所述的会计政策及 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执行,并测试关键控
“六、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9”。 制的有效性;
康佳集团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存货账面 (2)评价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相关会计政策
余额为 334,080.05 万元,存货跌价准备余额为 的适当性;
(3)执行存货现场监盘程序,在抽样的基础
策,存货年末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
上,检查存货的盘点数量,并观察存货的状
当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按其差额计
态;
提存货跌价准备。由于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涉
及管理层重大估计,因此我们将存货的减值确 (4)选取存货样本执行跌价测试,根据历史
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成本、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信息,结合公开
市场价格、最近销售价格或期后销售价格,
检查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是否合理;
(5)将存货可变现净值与账面价值进行比
较,复核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是否准确。
四、其他信息
康佳集团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
信息包括康佳集团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
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
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
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
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
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
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
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康佳集团公司的持续经营能
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
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康佳集团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康佳集团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
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
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
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
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
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
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
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
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
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
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
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康佳集团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
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
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
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
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
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康佳集团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
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康佳集团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
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
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
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
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
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
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
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
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
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
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中国注册会计师:
通合伙)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北京 二○二五年四月十一日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已经编制并在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和相关网
站上公布了《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保证了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
公平及时地获得公司年度报告信息。
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的主要内容已在 2025 年 4 月 15 日的《中国
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以《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的形式予以披露,年度报告全文已在巨潮资讯网站
(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上披露。这些内容真实地
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经营业绩和运作情况,其中所涉及的会计数据均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我们希望各位股东通过阅读年报,加深对公司的了解,关注公司
的运作状况,支持公司的未来发展。公司全体员工也将加倍努力,力
争在新的一年里为公司股东创造更好的投资回报。
现将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一日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为-3,295,588,668.77 元,未分配利润为-1,797,506,898.08 元,母公
司 2024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净利润为-1,774,176,195.89 元,未分
配利润为-1,199,867,554.61 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
规定以及公司长远发展需求,现申请公司 2024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
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拟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班子落实具体方案。
以上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一日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因业务发展需要,2025 年,公司预计向关联方华侨城集团有限公
司及其下属子公司销售不超过 10,000 万元的电视、智能终端等产品以
及收取智能电视终端装机费等费用;预计支付不超过 15,000 万元购买
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提供的物业管理、水电、房屋租
赁等服务和产品,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5 日披露的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公告编号:2025-30)。
如股东大会同意上述方案,拟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班子落实
最终方案。
以上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一日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独立董事,在 2024 年度的工作中,严
格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
分发挥本人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判断,对公司
的重大事项发表意见,为公司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益的建议,切实维
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现将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
刘坚,男,汉族,1966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对外经济
贸易大学出版社编辑,中华工商时报编辑,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方正科技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务。现任山东经济观察报传媒有限公司董事、
总经理,《经济观察报》社长、总编辑,北京经观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董事长,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所要求的独立性,并按照监管规则进行了独立性自查,不存在影响独
立性的情况。本人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独立客观判断
的关系,不受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
人的影响。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2024 年度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情况见下表。
会议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董事局会议 18 18 0 0
战略委员会 4 4 0 0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 2 0 0
提名委员会 2 2 0 0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6 6 0 0
对上述会议的议案,本人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
的情形。本人认为公司董事局会议及各专门委员会的召集、召开、决
策符合法定程序,合法有效。公司 2024 年度董事局会议及各专门委员
会的具体情况请参见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中的相应内
容。
作为独立董事,在召开相关会议前,本人通过多种方式,对会议
审议的各个议案进行认真审核,并以此为基础,在会议上独立、客观、
审慎地行使表决权,特别是对公司重大投资项目、经营管理、公司内
部控制的完善等方面发挥了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认真负责地
提出意见和建议,为提高董事局科学决策水平和促进公司健康发展起
到了积极作用。
(二)内外部审计机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内部审计机构、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多次沟
通,就公司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安排、审计关注的事项等进行了探讨
和交流。
在年报审计期间,本人认真听取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汇报,了解、
掌握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就审计
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有效沟通,保证了审计报告全面、真实、准确
地反映公司情况,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对于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本人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及执行情况
进行了审核,并审议了内部审计计划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文件,认
为公司已结合自身的经营特点,建立了一套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
并得到有效执行,公司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
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实际情况。
(三)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为深入了解投资者对公司的关注重点,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密切关
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
报道,积极加强自身的培训和学习,认真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
章制度,加深对涉及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形成
自觉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
供更好的建议,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四)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业和项目进行了实地调研及访谈,并实地走访调研了公司彩电、白电
业务的部分卖场和供应商,现场工作时间 15 日。在实地考察中,本人
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的汇报,对于公司彩电、白色家电、半导体等业
务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管理流程进行实地调研了解,并利用自己的
专业知识对公司的发展和公司治理提出了有建设性的建议,公司认真
采纳了本人的建议,不断完善和提高公司经营和管理水平。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及其他相关人员沟通等方式,深入
了解公司业务发展情况,技术研发和品牌建设进展,内部控制建设以
及董事局会议决议和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
识对公司的发展和公司治理提出了有建设性的建议,例如:建议公司
积极拓展海外市场、推动生产端降本控费等事项。
人员安排、业务培训等方面,为本人提供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
(五)其他工作情况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经营状况的前提下,依靠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做出客观、
公正、独立的判断,对公司定期报告、关联交易、内部控制、财务资
助等重大事项进行核查,发表相关意见,并行使表决权,对公司董事
局的科学决策、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报告期内,
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公司董事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为申请银行授信业务提供反担保及支付担保费用的议案》《关于公
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的议案》《关于挂牌转让昆山康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及放
弃优先购买权的议案》《关于乌镇佳域基金投资期延长的议案》等关
联交易议案。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认真关注公司上述关联交易情况,
并发表意见。本人认为上述关联交易议案为公司发展和日常生产经营
所需的正常交易,关联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合理,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局在审议关联交易议案时,
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不存在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况。
(三)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
露了《2023 年年度报告》《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 年半年度报
告》《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
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信息。
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局和监事会审议通过,
《2023 年年度报告》
和《2023 年度审计报告》经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了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健全完善,本人认为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四)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等
方面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在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
审计工作中坚持了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工作作风和较高的专业水
准,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独立性,诚信
状况良好。公司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
利于保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五)提名董事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含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因工作安排原因,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生
了变更。经董事局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局决定聘任曹士平先生
为公司总裁,聘任聂勇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李春雷先生为公司
董事局秘书。以上人员任期与公司本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一致。报告
期内,公司董事局提名曹士平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局非独立董事候
选人,提名黄新征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根据上述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本人认为其具
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履职能力,具备与职权要求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和
职业素质,且董事局对聘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审核及表决
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
的要求。
(六)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
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
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
在综合考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处行业及地区薪酬水平、所任
职务、工作能力、责任目标完成情况等因素后,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制
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并通过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局
会议审议。经审核,本人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符合相关
规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极推动公司规范运作。本人积极出席各类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局
及其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并严格
审核公司提交的各项文件,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指导作用。同
时,本人通过持续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深化
了对相关法规的理解,尤其是涉及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和社会公众
股股东权益保护方面的内容。此外,本人密切关注行业动态以及同行
业公司的经营情况,深入了解公司所处的经营环境及潜在风险,从而
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具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助力公
司稳健发展。
以高度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本人将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局、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沟通
与协作,为董事局提供更具价值的决策参考建议,助力提升公司决策
水平和经营业绩,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为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贡
献自己的力量。
以上报告,请予以审议。谢谢大家。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刘 坚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一日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独立董事,在 2024 年度的工作中,严
格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
分发挥本人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判断,对公司
的重大事项发表意见,为公司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益的建议,切实维
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现将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
王曙光,男,汉族,1971 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历任烟台农
商银行、济南农商银行、宁波余姚农商银行、国投中鲁集团独立董事,
兴业银行外部监事及监事会召集人等职务。现任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
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大学产业与文化研究所常务副所长,康佳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所要求的独立性,并按照监管规则进行了独立性自查,不存在影响独
立性的情况。本人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独立客观判断
的关系,不受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
人的影响。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2024 年度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情况见下表。
会议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董事局会议 18 18 0 0
财务审计委员会 7 7 0 0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 2 0 0
提名委员会 2 2 0 0
战略委员会 1 1 0 0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6 6 0 0
对上述会议的议案,本人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
的情形。本人认为公司董事局会议及各专门委员会的召集、召开、决
策符合法定程序,合法有效。公司 2024 年度董事局会议及各专门委员
会的具体情况请参见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中的相应内
容。
作为独立董事,在召开相关会议前,本人通过多种方式,对会议
审议的各个议案进行认真审核,并以此为基础,在会议上独立、客观、
审慎地行使表决权,特别是对公司重大投资项目、经营管理、公司内
部控制的完善等方面发挥了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认真负责地
提出意见和建议,为提高董事局科学决策水平和促进公司健康发展起
到了积极作用。
(二)内外部审计机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内部审计机构、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多次沟
通,就公司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安排、审计关注的事项等进行了探讨
和交流。
在年报审计期间,本人认真听取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汇报,了解、
掌握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就审计
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有效沟通,保证了审计报告全面、真实、准确
地反映公司情况,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对于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本人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及执行情况
进行了审核,并审议了内部审计计划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文件,认
为公司已结合自身的经营特点,建立了一套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
并得到有效执行,公司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
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实际情况。
(三)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为深入了解投资者对公司的关注重点,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密切关
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
报道,积极加强自身的培训和学习,认真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
章制度,加深对涉及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形成
自觉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
供更好的建议,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四)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宁波、西安等地的子企业和项目进行了实地调研及访谈,并实地走访
调研了公司彩电、白电业务的部分卖场和供应商,现场工作时间 17 日。
在实地考察中,本人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的汇报,对于公司彩电及半
导体等业务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管理流程进行实地了解,并利用自
己的专业知识对公司的发展和公司治理提出了有建设性的建议,公司
认真采纳了本人的建议,不断完善和提高公司经营和管理水平。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及其他相关人员沟通等方式,深入
了解公司业务发展情况,技术研发和品牌建设进展,内部控制建设以
及董事局会议决议和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
识对公司的发展和公司治理提出了有建设性的建议,例如:推动公司
加强与上下游合作、规避汇兑风险等事项。
人员安排、业务培训等方面,为本人提供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
(五)其他工作情况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经营状况的前提下,依靠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做出客观、
公正、独立的判断,对公司定期报告、关联交易、内部控制、财务资
助等重大事项进行核查,发表相关意见,并行使表决权,对公司董事
局的科学决策、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报告期内,
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公司董事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为申请银行授信业务提供反担保及支付担保费用的议案》《关于公
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的议案》《关于挂牌转让昆山康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及放
弃优先购买权的议案》《关于乌镇佳域基金投资期延长的议案》等关
联交易议案。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认真关注公司上述关联交易情况,
并发表意见。本人认为上述关联交易议案为公司发展和日常生产经营
所需的正常交易,关联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合理,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局在审议关联交易议案时,
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不存在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况。
(三)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
露了《2023 年年度报告》《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 年半年度报
告》《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
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信息。
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局和监事会审议通过,
《2023 年年度报告》
和《2023 年度审计报告》经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了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健全完善,本人认为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四)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等
方面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在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
审计工作中坚持了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工作作风和较高的专业水
准,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独立性,诚信
状况良好。公司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
利于保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报告期内,作为财务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向
董事局提议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
司 2024 年度会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五)提名董事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含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因工作安排原因,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生
了变更。经董事局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局决定聘任曹士平先生
为公司总裁,聘任聂勇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李春雷先生为公司
董事局秘书。以上人员任期与公司本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一致。报告
期内,公司董事局提名曹士平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局非独立董事候
选人,提名黄新征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根据上述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本人认为其具
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履职能力,具备与职权要求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和
职业素质,且董事局对聘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审核及表决
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
的要求。
(六)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
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
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
在综合考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处行业及地区薪酬水平、所任
职务、工作能力、责任目标完成情况等因素后,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制
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并通过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局
会议审议。经审核,本人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符合相关
规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之心,全力推动公司的规范化运作。本人积极参与公司的各项会议,
认真审议董事局及其专门委员会的每一项议案,针对公司重大事项,
从专业角度审慎发表意见,并对公司提交的各类事项进行严格审核,
确保独立董事的监督与制衡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持续学习最新的法律
法规与规章制度,密切关注行业动态和同行业公司的经营状况,深入
了解公司所处的经营环境与潜在风险,以便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
防控提供更具价值的建议,助力公司稳健发展。
要求,忠实履行职责,勤勉尽责,不断加强与公司董事局、监事会及
高级管理人员的沟通协作,为董事局提供更具前瞻性和可行性的决策
参考,推动公司决策水平与经营业绩稳步提升,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
利益。
以上报告,请予以审议。谢谢大家。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 曙 光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一日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独立董事,在 2024 年度的工作中,严
格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
分发挥本人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判断,对公司
的重大事项发表意见,为公司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益的建议,切实维
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现将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
邓春华,女,汉族,1963 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会计学教授,
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历任中南财经大学大信会计师事务
所主管会计、项目经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原中南财经大学)会计
学院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等职务,现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教授,浙江金科汤姆猫文
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所要求的独立性,并按照监管规则进行了独立性自查,不存在影响独
立性的情况。本人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独立客观判断
的关系,不受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
人的影响。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2024 年度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情况见下表。
会议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董事局会议 18 18 0 0
财务审计委员会 7 7 0 0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 2 0 0
提名委员会 2 2 0 0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6 6 0 0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局会议及各专门委员会的召集、召开、决策符
合法定程序,合法有效。公司 2024 年度董事局会议及各专门委员会的
具体情况请参见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中的相应内容。
作为独立董事,在召开相关会议前,本人通过多种方式,对会议
审议的各个议案进行认真审核,并以此为基础,在会议上独立、客观、
审慎地行使表决权,特别是对公司重大投资项目、经营管理、公司内
部控制的完善等方面发挥了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认真负责地
提出意见和建议,为提高董事局科学决策水平和促进公司健康发展起
到了积极作用。
(二)内外部审计机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内部审计机构、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多次沟
通,就公司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安排、审计关注的事项等进行了探讨
和交流。
在年报审计期间,本人认真听取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汇报,了解、
掌握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就审计
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有效沟通,保证了审计报告全面、真实、准确
地反映公司情况,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对于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本人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及执行情况
进行了审核,并审议了内部审计计划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文件,认
为公司已结合自身的经营特点,建立了一套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
并得到有效执行,公司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
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实际情况。
(三)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为深入了解投资者对公司的关注重点,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积极参
加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等活动,认真查看并及时回复中小投资者提出
的问题,密切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
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积极加强自身的培训和学习,认真研究相关法
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涉及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相关法规的认
识和理解,形成自觉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
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建议,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四)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西安等地的子企业和项目进行了实地调研及访谈,并实地走访调研了
公司彩电、白电业务的部分卖场和供应商,现场工作时间 16.5 日。在
实地考察中,本人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的汇报,对于公司彩电及半导
体等业务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管理流程进行实地了解,并利用自己
的专业知识对公司的发展和公司治理提出了有建设性的建议,公司认
真采纳了本人的建议,不断完善和提高公司经营和管理水平。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及其他相关人员沟通等方式,深入
了解公司业务发展情况,技术研发和品牌建设进展,内部控制建设以
及董事局会议决议和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
识对公司的发展和公司治理提出了有建设性的建议,例如:希望公司
加大研发投入、关注现金流等事项。
人员安排、业务培训等方面,为本人提供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
(五)其他工作情况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经营状况的前提下,依靠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做出客观、
公正、独立的判断,对公司定期报告、关联交易、内部控制、财务资
助等重大事项进行核查,发表相关意见,并行使表决权,对公司董事
局的科学决策、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报告期内,
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公司董事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为申请银行授信业务提供反担保及支付担保费用的议案》《关于公
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的议案》《关于挂牌转让昆山康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及放
弃优先购买权的议案》《关于乌镇佳域基金投资期延长的议案》等关
联交易议案。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认真关注公司上述关联交易情况,
并发表意见。本人认为上述关联交易议案为公司发展和日常生产经营
所需的正常交易,关联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合理,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局在审议关联交易议案时,
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不存在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况。
(三)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
露了《2023 年年度报告》《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 年半年度报
告》《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
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信息。
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局和监事会审议通过,
《2023 年年度报告》
和《2023 年度审计报告》经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了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健全完善,本人认为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四)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等
方面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在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
审计工作中坚持了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工作作风和较高的专业水
准,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独立性,诚信
状况良好。公司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
利于保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报告期内,作为财务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向
董事局提议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
司 2024 年度会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五)提名董事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含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因工作安排原因,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生
了变更。经董事局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局决定聘任曹士平先生
为公司总裁,聘任聂勇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李春雷先生为公司
董事局秘书。以上人员任期与公司本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一致。报告
期内,公司董事局提名曹士平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局非独立董事候
选人,提名黄新征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根据上述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本人认为其具
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履职能力,具备与职权要求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和
职业素质,且董事局对聘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审核及表决
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
的要求。
(六)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
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
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
在综合考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处行业及地区薪酬水平、所任
职务、工作能力、责任目标完成情况等因素后,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制
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并通过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局
会议审议。经审核,本人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符合相关
规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进程。本人积极参与相关会议,审慎审阅董事局及其下属专门委员会
提出的各项议案,并针对公司重大决策发表见解,同时对公司呈报的
相关事务进行了严格的核查,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监督与咨询功能。
为提升专业素养,本人不断研习最新的法律法规与公司治理准则,尤
其深化了对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
规的认知与理解。此外,本人还密切关注行业动态及同类型企业的经
营状况,以便全面把握公司运营面临的风险与挑战,为公司制定科学
决策与风险防控策略提供更具前瞻性和实用性的建议,有力促进了公
司的规范运营与发展。
展望 2025 年,本人将一如既往地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
角色定位与职责要求,秉持忠诚、勤勉、尽责的原则,深化与董事局、
监事会及高级管理层之间的沟通协作,为公司董事局的决策过程提供
有价值的参考意见,旨在提升公司的决策效率与经营绩效,全方位维
护公司的整体利益,促进公司长远发展。
以上报告,请予以审议。谢谢大家。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邓 春 华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