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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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资料
会议资料将于会后统一回收,感谢配合
目 录
议案九: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17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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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
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
规定,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 2024 年年度股东
大会会议须知:
一、公司建议股东、股东代理人及其他出席者采用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
次股东大会。需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及其他出席者应配合现场要
求,接受身份核对等相关工作。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见证律师、
董事会邀请的人员以及列席会议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
无关人员进入会场。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到会议现场
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企业营业执照
/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
可出席会议。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到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四、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中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
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
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六、现场要求提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举手示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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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会议主持人许可后方可提问。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提问时,
先举手者先提问;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提问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 5 分钟。
七、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
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八、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
但对于与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无关或涉及公司商业秘密、内幕信息,损害公
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九、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
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现场出席的股东请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
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
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
十、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将推举一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代表
为计票人,一名股东代表、一名律师代表为监票人;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关联
关系的,相关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计票、监票;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
时,由见证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现场表决结果由
会议主持人宣布。
十一、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
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二、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
意见书。
十三、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
整为静音状态,会议期间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
应在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
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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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
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五、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30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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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5 月 29 日 14 点 30 分
(二)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三)现场会议地点: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双流区西南航空港经
济开发区黄甲街道物联一路 233 号公司办公楼九楼会议室
(四)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5 年 5 月 29 日
至 2025 年 5 月 29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召集人及会议主持人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巨万里
三、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三)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四)主持人介绍股东大会会议须知和会议议程
(五)逐项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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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听取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七)针对会议审议议案,股东发言及提问
(八)选举监票人和计票人
(九)现场与会股东及代理人对各项议案进行表决
(十)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十一)复会,主持人宣布现场投票表决结果及网络投票表决结果(最终投票结
果以公司公告为准)
(十二)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三)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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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签署会议文件
(十五)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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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关于公司《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
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
定,公司董事会对 2024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进行了总结,具体详见 2025 年 4 月
报告》。本议案已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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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关于公司《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
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积
极推进监事会各项决议的实施,认真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不断规范公
司治理结构,确保公司的良好运作。现将公司监事会 2024 年度工作情况进行总
结汇报,具体详见 2025 年 4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已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经公司第二
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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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三:关于公司《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说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情况,公司编制了《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详见 2025 年 4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议案已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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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四:关于公司《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
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说明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情况,公司编制了《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具体详见 2025 年 4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本议案已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经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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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五:关于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 2024 年度公司运营情况,公司编制了《2024 年年度报告》及《2024
年 年 度 报 告 摘 要 》, 具 体 详 见 2025 年 4 月 30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本议案已于 2025 年
通过。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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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六: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拟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等相
关工作,聘用期限为一年。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四
川华信”)
成立日期:1988 年 6 月(转制换证 2013 年 11 月 27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泸州市江阳中路 28 号楼三单元 2 号
总部办公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洗面桥街 18 号金茂礼都南 28 楼
首席合伙人:李武林先生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四川华信合伙人共有 51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134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02 人。
四川华信 2024 年度的收入总额为 16,242.59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16,242.59
万元,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收入 13,302.69 万元。
四川华信 2024 年度服务的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 41 家,审计客户主要
行业包括: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
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审计收费总额 5,655.00 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
审计客户 10 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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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华信按照《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的规定,购买的职业
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8,000.00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 2,558.00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
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
件的相关规定。近三年四川华信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
情况。
理措施 7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2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
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0 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0
次。
二、项目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黄敏,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为 1998 年 5 月,自
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审计报告的情况包括: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
限公司、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等。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星星,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为 2019 年 6 月,
自 2018 年 7 月加入本所并从事证券业务,自 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近三年审计的公司包括: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
司,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
(3)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汪红君,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为 2020 年 8 月,
自 2019 年 7 月加入本所并从事证券业务,自 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近三年审计的公司: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等。
(4)拟安排质量控制复核人员:陈杰,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为 2014 年 5
月,200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 年开始在华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包括: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
有限公司、北京颖泰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
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除质量控制复核
人员陈杰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 次外,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
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
会等纪律处分的情况。
四川华信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影响
项目独立性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
原则以及 2025 年度审计工作量,届时由公司与四川华信协商确定具体报酬。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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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七: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24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9,157,332.80 元,
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146,779,422.64 元,期末资本公积余额 544,433,634.59 元。
公司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未来战
略发展安排、目前经营状况以及实际资金需求,为增强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促
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4 年
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本议案已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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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八:关于公司董事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
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制定了公司
董事 2025 年度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公司董事长巨万里薪酬标准为人民币 105 万元/年(含税),不再另行领取董
事津贴;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张超及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陈建、陈从禹按其担任的
职务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未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杨
有新不在公司领取董事津贴;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固定津贴,标准为人民币
公司董事薪酬及津贴按月发放;董事参加会议等实际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报销。
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其薪酬按实际任职期限确定。
薪酬及考核委员会组织实施对考核对象进行年度绩效考核,并对薪酬制度执行情
况进行监督,实际支付金额会有所波动。
此议案全体董事已回避表决,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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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九: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废止《监事会议事规
则》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鉴于新《公司法》、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
期安排》对公司治理结构作出重大调整,根据前述法律法规的规定,上市公司应
在 2026 年 1 月 1 日前在公司章程中规定在董事会中设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
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不设监事会或者监事。为顺应这一监管要求,董事会、
监事会同意公司取消监事会,并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有关条款的修订
对照表具体详见 2025 年 4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
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本议案已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经公
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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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业务规则,公司拟修订《董事会议
事规则》,具体详见 2025 年 4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董事会议事规则》。本议案已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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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一:关于修订《独立董事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业务
规则,公司拟修订《独立董事管理制度》,具体详见 2025 年 4 月 30 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管理制度》。本议案已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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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二: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业务规则,公司拟修订《对外担保
管理制度》,具体详见 2025 年 4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本议案已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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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三:关于修订《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业务规则,公司拟修订《股东大会
网 络 投 票 实 施细 则 》, 具 体 详 见 2025 年 4 月 30 日 在上 海 证 券交 易 所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本议案已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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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四: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
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业务规则,
公司拟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具体详见 2025 年 4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股东会议事规则》。本议案已于 2025 年 4 月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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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五: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业务规则,公司拟修订《关联交易
管理制度》,具体详见 2025 年 4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本议案已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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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六: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
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国有企业、上市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业务规则,公司拟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具体详见 2025
年 4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会计师事务所
选聘制度》。本议案已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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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七: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业务规则,公司拟修订《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具体详见 2025 年 4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议案已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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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八: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业务规则,公司拟修订《内幕信息
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具体详见 2025 年 4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本议案已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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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九:关于修订《规范关联方资金占用的管理制
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业务规则,公司拟修订《规范关联
方资金占用的管理制度》,具体详见 2025 年 4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规范关联方资金占用的管理制度》。本议案已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
议案二十: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业务规则,公司拟修订《累积投票
实施细则》,具体详见 2025 年 4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累积投票实施细则》。本议案已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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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
议案二十一: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业务
规则,公司拟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具体详见 2025 年 4 月 30 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本议案已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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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
议案二十二:关于修订《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
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业务规则,公司拟修订《重大经营
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具体详见 2025 年 4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本议案已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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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