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盈精密: 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5-19 19:2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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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15         证券简称:长盈精密           公告编号:2025-28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盈精密”或“公司”)2024 年度
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 年 5 月 9 日召开的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
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预案如下:公司拟以 2025 年 4 月 17 日的总股本
金股利人民币 17,628.3034 万元(含税)。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
的,则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计划》的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行权期自主行权 33,168 份股票期权,公司的总股本相应
增加 33,168 股,公司总股本由 135,602.3339 万股增加至 135,605.6507 万股。公司按
照“分配比例不变,调整分配总额”的原则对 202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进行相应调整,
调整后的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35,605.6507 万股为基数,以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3 元(含
税),本次共拟分配现金 17,628.7346 万元(含税)。
请办理分红派息业务至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在第二个行权期暂停自主行权。
一致。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356,056,507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3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
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
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17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
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
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
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6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5 月 26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5 月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5 月 2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 年 5
月 27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调整相关参数
年度基本每股收益为 0.5690 元。
及股东会的授权,对《2022 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行权价
格由 11.67 元/股调整到 11.54 元/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部门:公司证券法务部
   咨询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福永镇桥头富桥工业三区 11 栋
   咨询联系人:陶静
   咨询电话:0755-27347334-8068
   八、备查文件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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