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61 证券简称:匠心家居 公告编号:2025-021
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利 5.00 元人民币(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83,685,306.50 元(含税),
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方式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预计转增 50,211,183
股(直接取数,不四舍五入),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
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
配比例进行调整。
整原则一致。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67,370,613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5.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4.5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
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
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
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
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转增 3.000000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5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167,370,613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217,581,796 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5 月 23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5
月 26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5 月 2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
发 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
(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年 5 月 26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册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5 月 16 日至登记日:2025 年 5 月 23 日),
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
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5 年 5 月 26
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资本公积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转增股本数量
数量(股) 比例 (股) 数量(股) 比例
限售条件股 125,055,937 74.72% 37,516,781 162,572,718 74.72%
无限售流通股 42,314,676 25.28% 12,694,402 55,009,078 25.28%
总股本 167,370,613 100.00% 50,211,183 217,581,796 100.00%
八、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 217,581,796 股摊薄计算,2024 年年度,
每股净收益为 3.1540 元。
公司相关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承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进行股份减持的,减持价格
不低于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
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
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本次除息后,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每股 24.48
元。
九、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常州市星港路 61 号
咨询联系人:张聪颖、王丽
咨询电话:0519-85582889
传真电话:0519-85582856
十、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