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57 证券简称:华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8
杭州华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方案已获 2025 年 05 月 15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以现有总股本 6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
下一年度。
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60,000,000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8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
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
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
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
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05 月 27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5 年 05 月 2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 5 月 28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05 月 19 日至登记日:2025 年
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相关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与《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承诺,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
的,其减持价格(若因派发现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
则前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不低于发行价。
根据上述承诺,公司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将对上述最低减持价格限制
作相应的调整。
七、有关咨询办法
业基地)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杭州华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