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洛阳建龙
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建龙微纳”)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期间的
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就建龙微纳 2024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情况报告如下: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实施情况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
划。 工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
保荐机构已与建龙微纳签订承销
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
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
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
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
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龙微纳开展了持续督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
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
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况。
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
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
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
事项。
易所报告。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导建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龙微纳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 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
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 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
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
做出的各项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
保荐机构督导建龙微纳依照相关
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
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格执行公司治理制度。
的行为规范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
保荐机构对建龙微纳的内控制度
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
的设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
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
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
法规要求并得到了有效执行,能够
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
保证公司的规范运行。
与规则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
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 保荐机构督导建龙微纳严格执行
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及其他相关文件。
重大遗漏。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
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
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
督促上市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
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审阅,未发生
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而应及
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
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
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
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
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
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
级管理人员未发生前述事项。
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
正。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
的情况。
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社交媒体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和传闻,
及时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
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
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应及时督促上市
与事实不符的情况。
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
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人应督促上市公
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
易所报告:(一)上市公司涉嫌违反《上市规
则》等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二)
中介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
形。
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上市公
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条规定的情形;
(四)上市公司不配合保荐人持续督导工作;
(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
告的其他情形。
保荐机构已制定了现场检查的相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
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
作要求。
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荐机构、
保荐代表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十五日内进行专项现场核查:(一)存在重
大财务造假嫌疑;(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专项现场检查的相关情形。
上市公司利益;(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
保;(四)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
常;(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保荐机构认
为应当进行现场核查的其他事项。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建龙微纳 2024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77,874.97 万元,同比下降 19.90%,实现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475.62 万元,同比下降 51.15%。经了解,建龙
微纳营业收入下降主要因为:受工业气体行业需求疲软、空分设备运行负荷降低;
受消费观念变化,家庭用氧需求恢复到平缓增长的趋势,公司产品的销售结构和
客户结构较上期有所变化,进入到优化调整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下
降主要系公司营业收入下降的同时,期间费用中的人工、折旧与摊销等支出保持
相对刚性,导致净利润下降。
保荐机构已提请建龙微纳管理层关注业绩下滑的情况及导致业绩下滑的因
素,并积极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加以改善,同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本保荐机构也将对公司上述情况进行持续关注和督导。
三、重大风险事项
公司目前面临的风险因素主要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475.62 万元,较上年同
期下降 51.15%,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全球经济形势复杂多变,宏观经济复苏节
奏放缓,国内制造业 PMI 指数在荣枯线附近波动,叠加传统工业领域产能结构
调整,工业气体行业需求放缓,投资意愿下降;同时受到消费观念变化,家庭用
氧需求恢复到平稳增长态势,公司的销售结构和产品结构较上年同期有所变化。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扩大,人员薪酬、福利支出增加,固定资产折旧增加等也对利
润构成一定的影响。
面对当前竞争环境,公司积极采取国内国际双循环发展道路,以公司泰国建
龙生产基地为支点,深入拓展“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新兴市场,加强与欧洲、北
美、非洲、中东、东南亚及中亚等国家和地区的客户合作。同时加大新产品、新
领域的投入力度,以石油化工、能源化工、可再生资源和可再生能源四大领域为
新市场拓展的主要方向,逐步构建多元化增长引擎。
公司目前所面临的经营环境无其他重大不利变化,公司将一如既往坚持主业,
强基固本、坚持创新,实现公司健康高质量发展
(1)产品迭代引起的风险
成型分子筛是煤化工、石油化工、冶金等行业所需的基础耗材,对这些行业
的大型设备运行安全和降低能耗起着重要作用。如果竞争对手推出更高效、更节
能环保的成型分子筛,将会大幅挤占公司的市场份额。分子筛应用领域广泛,新
市场、新应用不断扩大,产品和技术创新较大程度上依赖于公司的技术水平及持
续研发投入。若公司不能准确预测产品和技术的发展趋势,及时响应客户需求,
持续技术研发进行产品性能升级和结构更新,公司的产品将逐渐丧失市场竞争力,
对公司的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
(2)技术未能实现产业化的风险
为满足新市场的需要并保持技术和产品的竞争力,公司需要投入大量的研发
资源;新技术、新产品需要经过实验室、小试、中试等多个实验阶段,最终实现
产业化生产;但因技术上的随机性因素可能导致技术开发工作失败;技术开发尚
处在研究过程中,已经有其他人成功研究出同样的技术;由于客观的社会、经济
和技术环境发生变化,原来的技术开发不合时宜或者已经没有必要;这都将造成
公司研发资源的浪费和财产损失,若新技术最终未能实现产业化,前期投入的研
发费用无法转换为研究成果为公司创造利润。
(3)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
公司核心竞争力在于新产品的研发创新能力和生产工艺的持续优化。公司创
新能力和持续发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及研发能力。近年来,
随着我国分子筛行业发展迅速,行业内人才竞争也日益激烈,公司若不能持续加
强技术研发人员的引进、培养,不能完善对研发技术人员的激励,公司的持续研
发能力和产品创新能力会受到影响。
(4)核心技术失密的风险
经过多年的技术创新和研发积累,公司自主研发了一系列核心技术,若核心
技术被同行业竞争对手仿制,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都将受到影响。
(1)市场竞争风险
从事分子筛生产经营的企业既有国际大型分子筛企业,也有国内规模大小不
一的分子筛厂商,如霍尼韦尔 UOP、阿科玛、Zeochem 等。
若公司未能在技术创新、产品品质、成本控制、客户服务等方面持续提高,
可能会削弱公司核心竞争力,将面临客户资源流失、市场份额下降的风险。
(2)原材料价格上涨的风险
公司主要原材料是锂盐、氢氧化钠、固体纯碱硅酸钠和氢氧化铝,上述主要
原材料对主营业务成本的影响较大。若未来公司主要原材料价格大幅增长,且公
司产品销售价格不能同步提高,将对公司的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3)环保与安全风险
分子筛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噪声等环境污染物,
处理不当可能会对环境造成污染。随着国家环保政策日益严格,环境污染治理标
准日趋提高,国家及地方政府可能在将来颁布新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提高环境
保护标准,将会增加公司环保投资和治理成本。此外,如果因人为操作不当、自
然灾害以及其他原因等出现突发环境污染事件,主管部门可能对公司采取罚款、
停产整顿或关闭部分生产设施等措施,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生产过程中涉及高温、用电、管道天然气和管道蒸汽,若对上述危险源
不能进行正确识别和有效控制,存在发生安全事故的风险,可能出现人员伤亡和
财产损毁,对公司的业务经营造成负面影响,并带来经济和声誉损失,同时可能
引起诉讼、赔偿性支出、处罚以及停产损失。
(1)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变化引起的风险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2 日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并取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证书,证书编号为 GR202341002889,有效期三年。自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年
度起减按 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如果将来国家、地方有关高新技术企业的认
定标准或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或出现其他不利情形,公司不能继续享受该
税收优惠,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2)汇率变动的风险
公司存在一定比例的出口业务,主要以美元和欧元进行结算,同时公司境外
子公司泰国建龙的业务目前主要以泰铢结算,会涉及外汇价格变动带来的汇兑损
益。若未来人民币汇率出现大幅波动,将面临因人民币汇率变动所带来的汇兑损
失风险。
分子筛的质量对工业气体装置的运行安全和生产效率至关重要,用户对分子
筛企业的产品质量有较高要求,经过试用、小规模应用及供应商相关业绩积累后
才有可能正式应用在工业气体装置上。分子筛在工业气体装置的应用具有较强的
技术门槛和客户认可度门槛。公司的产品经过多年开拓,得到了客户的认可,已
应用到多套工业气体装置。若未来工业气体装置对技术要求更为严格,技术门槛
可能会进一步提高,如果公司产品不能满足新的技术要求,可能会造成产品不被
客户认可,形成产品滞销的风险。
(1)经济周期波动性风险
公司终端用户涉及煤化工、建筑材料、钢铁冶炼、有色金属冶炼和石油化工
等行业,而这些行业或企业的经营和效益状况在很大程度上与国民经济运行呈正
相关性。终端用户经营状况不佳时,通常会在采购价格和付款周期等方面向上游
转嫁部分压力。因此,公司业务的发展可能受经济周期性波动及其发展速度变化
的影响。
(2)国际贸易壁垒风险
公司存在一定比例的出口业务,出口区域包括欧洲、北美、中亚、东南亚及
非洲等 80 多个国家和地区。若未来相关市场对我国的分子筛产品出口提高贸易
壁垒,将会对公司的海外销售带来不利影响。
四、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
主要会计数据 2024 年 2023 年
减(%)
营业收入 778,749,667.41 972,241,588.49 -19.9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净额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
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资产
总资产 2,948,137,566.53 3,029,139,957.49 -2.67
(二)主要财务指标
本期比上年同
主要财务指标 2024 年 2023 年
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75 1.53 -50.9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68 1.45 -53.1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
/股)
减少 4.92 个百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14 9.06
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 减少 4.75 个百
收益率(%) 分点
增加 0.24 个百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4.54 4.30
分点
上述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的变动原因如下: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分别较上年同期下降 51.15%和 55.61%,主要系公司营业收入
下降的同时,期间费用中的人工、折旧与摊销等支出保持相对刚性,导致净利润
下降。
收益分别较上年同期下降 50.98%、53.10%和 55.47%,主要系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
要系公司加强供应链管理,提高了存货和应收款项管理效率,减少了对经营性现
金的占用;同时,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一)技术优势
公司依托现有研发平台,通过自主研发与合作研发相结合、产品开发与应用
研发相结合的模式,持续研发新产品,开拓新的应用市场,不断优化现有产品的
生产工艺技术,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形成“生产一代、储备一代、研
发一代”的产品迭代战略机制,保证每一代产品的技术水平始终处于领先地位。
在“生产一代”上,公司的锂分子筛产品相比传统变压吸附制氧分子筛产品,
氮气吸附容量和氧氮分离系数提高 1 倍以上,同样工况条件下氧气回收率是 5A
分子筛的 2 倍以上,节能效果显著;公司第五代深冷空分制氧分子筛产品是在公
司第三代深冷空分用分子筛基础上进行优化,空分吸附塔切换周期由 6 小时延长
至 8 小时,进一步减少切换频次和再生次数,降低空分设备运行能耗。
在“储备一代”上,公司已完成挥发性有机物吸附专用分子筛、低浓度煤层
气富集专用分子筛等多项技术储备,并获得多项国家发明专利授权。同时公司完
成医用制氧分子筛的升级迭代产品的技术储备,通过改善成型工艺等,使得制氧
效率提升 15-20%。
在“研发一代”上,公司加大对能源化工、环境治理等领域分子筛产品的开
发,并获得了多项分子筛相关授权国家发明专利。
在工艺方面,公司在行业主流的分子筛制备技术路线基础上,不断优化工艺,
其中:合成母液回收再利用与分子筛原粉合成配方的优化可以显著降低氢氧化钠
耗用;带式逆流交换技术可使被交换离子利用率达到接近 100%;对各种分子筛
原粉合成工艺参数的优化实现了分子筛原粉的类型和晶体尺寸、交换度、硅铝比
等指标的可控;采用高效、节能直燃式干燥工艺提升了热风利用率,降低了产品
吨耗;采用真空焙烧工艺降低了分子筛吸附性能损失。
(二)质量优势
成型分子筛品质与分子筛原粉密切相关,公司从建厂初期就高度重视分子筛
原粉的质量,多年来形成了先进的工艺流程控制和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取得了
ISO9001 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01 国际环境管理体系认证、GB/T28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三)全产业链优势
对于不具备分子筛原粉生产能力的企业,由于分子筛原粉需要外购,可能存
在分子筛原粉质量不可控、成本较高、供应量不稳定等情形。由于人为因素等影
响,传统的半人工半自动化的生产线也会极大的影响分子筛产品的一致性和稳定
性,从而影响分子筛产品最终的产品品质。
与上述国内主要竞争对手相比,公司具有全产业链优势。公司能够生产多品
种的分子筛原粉和不同性能、应用于不同领域的成型分子筛,是国内少数拥有涵
盖分子筛原粉、分子筛活化粉、成型分子筛及配套活性氧化铝的研发、生产、营
销、技术服务全产业链的企业。
公司由于拥有全产业链优势,依托在分子筛原粉在“分子筛原粉晶体尺寸、
交换度、硅铝比、分子筛原粉类型”可控等方面的优势,并结合具有自主知识产
权的成型技术,在成型分子筛方面的工艺配比、焙烧技术、自动化生产已处于优
势地位,所生产的分子筛具有良好的性能的同时,也能更好的保证公司产品质量
稳定、成本可控,不断迭代升级,做好新产品的研发,以保持公司产品的利润率。
(四)规模优势
截至 2024 年末,公司拥有分子筛材料产能 10.2 万吨、活性氧化铝产能 5,000
吨。根据《中国分子筛产业发展前景展望报告》(2023),公司 2022 年末成型
分子筛产能 47,000 吨,国内排名第一,全球排名第三。与国内主要竞争对手相
比,公司具有一定的规模优势。
(五)客户资源优势
公司通过持续为客户提供优质的产品和完善的客户服务,逐步建立了客户资
源优势。
自 2006 年公司分子筛产品首次在深冷空分装置应用以来,公司的分子筛产
品目前应用于多套深冷空分装置、变压吸附制氧装置和制氢装置,客户和装置使
用单位包括中石油、神华宁煤、中船重工、盈德气体、杭氧集团、开空集团、昊
华科技等国内大中型企业,在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 60,000Nm3/h 空分整体分
子筛更换项目、华能(天津)煤气化发电有限公司 60,000Nm?/h 深冷空分项目等
装置实现了对国际大型分子筛企业产品的进口替代。
此外,公司与法国阿科玛、Zeochem、德国 CWK 等国际大型分子筛企业及
全球催化剂、吸附剂供应商美国 M.Chemical 进行长期合作,向其销售分子筛产
品,公司的分子筛产品应用到美国、法国、德国等海外市场。
公司在国内外多套大型装置的稳定运行,以及与国际大型分子筛企业和全球
催化剂、吸附剂供应商的长期合作,奠定了公司的客户资源优势,为公司业绩快
速增长提供了坚实保障。
(六)供给能力优势
随着环保政策收紧、环境污染治理标准的日趋提高,环保压力以及生产成本
等因素将推动分子筛企业生产经营中面临的压力增加,持续高标准的环保投入也
将不断抬升行业的市场进入及经营门槛。
公司长期以来高度重视环保问题。通过对标高标准、高要求,持续跟进全球
领先企业的先进做法和经验,持续加大在新一代环保处理系统的投入,在不断提
升自身生产经营效率和市场保障能力的同时,有效降低了生产过程对环境造成的
污染,为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提升长期供给能力打下坚实基础。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一)研发支出情况
根据研发项目整体进度安排,相关支出有所减少所致。
(二)研发进展
公司坚持创新,依托自建或共建的技术创新平台,充分发挥高校和科研院所
在基础理论研究等方面的科研优势,深入推进技术合作和协同创新,加大公司新
产品的研究开发力度。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实际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金额 190,339,550.15 元,其中:以前
年度已累计投入募投项目金额为 138,973,777.96 元,本期投入募投项目金额为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人民币 1,028,785.87
元。使用募集资金收支具体情况如下:
收支原因 金额(元)
实际募集资金到位金额 190,339,550.15
加: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735,239.61
加:暂时闲置资金投资实现的收益 5,090,245.91
减:置换预先投入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
资金
减: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
减:使用募集资金支付发行费用 377,358.49
减:累计投入募投项目 137,275,922.36
减: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减: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5,000,000.00
收支原因 金额(元)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1,028,785.87
实际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金额 691,670,000.00 元,
其中:以前年度已累计投入募投项目金额为 94,728,426.23 元,本期投入募投项
目金额为 106,035,577.07 元。
截 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 公 司 募 集 资 金 专 用 账 户 余 额 为 人 民 币
收支原因 金额(元)
实际募集资金到位金额 691,670,000.00
加: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1,408,448.42
加:暂时闲置资金投资实现的收益 24,487,118.24
减:置换预先投入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
资金
减: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 46,226.41
减:使用募集资金支付发行费用 1,113,207.55
减:累计投入募投项目 138,414,403.95
减: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减: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401,000,000.00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114,642,129.40
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
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与公司
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未及时、不真实、不正确、不完整披露情况,不存在募
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况。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
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一)直接持股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直接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股
报告期内股份
姓名 职务 期初持股数 期末持股数 增减变动原因
增减变动量
李建波 董事长 20,090,000 24,108,000 4,018,000 分红送转
闫文付 独立董事 0 2,374 2,374 二级市场增持
宁红波 监事会主席 42,303 50,763 8,460 分红送转
刘巧香 职工代表监事 24,186 29,024 4,838 分红送转
副总裁、核心
白璞 30,009 36,011 6,002 分红送转
技术人员
张景涛 财务总监 28,000 33,600 5,600 分红送转
郭艳霞 核心技术人员 12,009 14,411 2,402 分红送转
分红送转、股
许世业 核心技术人员 6,451 23,543 17,092
权激励归属
分红送转、股
王玉峰 核心技术人员 16,548 37,415 20,867
权激励归属
分红送转、股
张岩 核心技术人员 11,460 19,019 7,559
权激励归属
除上述情况外,建龙微纳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直接持有的建龙微纳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的情形。
(二)间接持股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通过上海深云龙企业发展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上海深云龙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所持有的 6,400,800 股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的情
形,其减持情况如下:
单位:股
报告期内股份
股东名称 期初持股数 期末持股数 增减变动原因
增减变动量
上海深云龙 1,400,000 分红送转
企业发展有 7,000,000 6,400,800
限公司 -1,999,200 大宗交易方式转让股份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
他事项
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不存在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
他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 2024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赵 鑫 戴 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