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为股份: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5-15 20:1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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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13              证券简称:大为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5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25 年
票的议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2025 年 5 月 16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关于
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2024 年年
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及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鉴于本次激
励计划中 1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
售的 6.10 万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占回购
注销前公司股本总额 237,321,380 股的 0.03%。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
公司总股本将由 237,321,380 股减少至 237,260,380 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
通知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债权人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
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
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
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
继续履行。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具体申
报要求如下: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有效凭证的原件
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
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
印件。
   (二)债权申报时间及申报方式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或邮寄的方式申报,具体如下:
科技生态园 12 栋 A1406 大为股份董事会办公室
下午 13:00-18:00)
通知公司联系人。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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