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固特: 德固特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5-15 20: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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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950           证券简称:德固特          公告编号:2025-036
              青岛德固特节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德固特节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年度权益分
派方案已获 2025 年 5 月 12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
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00 元(含税),不送红股,
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转结至以后年度。
   本次利润分配实施时,如在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
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二、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50,480,000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8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
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
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
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
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截止 2025 年 5 月 22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
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 5 月 23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5 月 13 日至登记日:2025 年 5
月 22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 2025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将根据《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调整方式及程序进行调
整,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具体情况请关注
公司后续公告。
  七、咨询机构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青岛德固特节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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