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77 证券简称:明泰铝业 公告编号:临 2025-021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限制性股票解锁暨上市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2,551.46 万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 年 5 月 20 日。
一、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或“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同意
将上述议案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核查<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名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
出具了核查意见。
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发布的相关公告。
露了《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公
告编号:临 2024-005),公司独立董事赵引贵女士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2024
年 2 月 5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
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征集时间为 2024 年 2 月 2 日至 2024 年 2 月 4 日(每
日上午 8:00-11:30,下午 13:30-17:00)。
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内容包括
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公示期间已满 10 天。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
针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露了《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临 2024-008),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
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其作为本次
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次
激励计划获得批准。
于向 2024 年股权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
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 2024 年 2 月 5 日为授予日,以 5.50 元/
股的价格向符合条件的 904 名激励对象授予 5,140.50 万股限制性股票;关联董事
回避表决。
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4 年股
权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
励对象的人员满足《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
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符合授予条件;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24 年 2 月 5 日,并同
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904 名激励对象授予 5,140.50 万股限制性股票。
露了《明泰铝业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
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临 2024-014)。公司针对本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
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必要登记,并对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
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
司董事会确定授予日后,在缴款验资环节及后续办理股份登记的过程中,9 名激励
对象因离职或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9.30 万股,最终公司
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
期限制性股票解锁暨上市的议案》
。
(二)公司限制性股票授予与登记情况
授予激励对象人 授予后股票剩余数
授予日期 授予价格 授予数量
数 量
日 股 股
登记日期 授予价格 登记股票数量 登记人数
注:公司董事会确定授予日后,在缴款验资环节及后续办理股份登记的过程
中,9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或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9.30 万
股,上述激励对象放弃的 19.30 万股限制性股票,将直接调减取消授予。本次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由 904 人调整为 895 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
由 5,140.50 万股调整为 5,121.20 万股。
二、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
根据《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司及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已达
成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的相关条件,具体解锁条件与有关说明如下:
(一)第一个限售期已届满
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止。截止 2025 年 5 月 13 日,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已届满,解锁时间条件已满足。
(二)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达成
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一个限售期解锁条件 已达到解锁条件的说明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
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
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况,满
审计报告; 足解锁条件。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
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
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
不适当人选; 形,满足解锁条件。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
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
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 2024 年度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74,847.90
万元,剔除本次股份支付费用
以 2023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
基数,公司 202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
司股东的净利润较基数 2023 年
润较基数增长率不低于 10%(含本数)。
增长 37.24%。2024 年度公司业
绩满足解锁条件。
在公司业绩考核目标达成的前提下,公司
对激励对象的年度绩效考核成绩将作为本计划 895 名激励对象中,李秋
的个人解除限售比例的依据。激励对象只有在 军、李晓佳、邵心忠、王朋雷、
上一年度绩效考核满足条件的前提下,才能部 王进刚、李钦 6 名离职,授予
分或全部解除限售,具体比例依据激励对象个 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1
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分为 A-优秀、B-良好、 名激励对象程洋考核结果为 C,
C-合格、D-待改进四个等级。解锁期内考核若 解锁比例为 80%,其余考核结
为 B-良好及以上则可以解锁当期全部份额,若 果均达到“良好”以上。
为 C-合格则解锁 80%,剩余份额由公司统一回
购注销,若为 D-待改进则取消当期获授。
综上所述,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 895 名激励对象,其中李秋军、
李晓佳、邵心忠、王朋雷、王进刚、李钦 6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符
合解锁条件;1 名激励对象程洋不符合全部解锁的条件,解锁股份 0.96 万股;其
余 888 名激励对象考核均为良好及以上,符合解锁条件,授予股份解除限售 2,550.50
万股,合计解锁股份 2,551.46 万股。
三、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激励对象
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2,551.46 万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 2.05%,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已获授予 本次可解 本次解锁数量占
序
姓名 职务 限制性股 锁限制性 已获授予限制性
号
票数量 股票数量 股票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合计 246.00 123.00 50%
二、其他激励对象
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其他骨干员工 4,875.20 2,428.46 49.81%
三、合 计 5,121.20 2,551.46 49.82%
四、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
激励对象转让其持有公司股票,应当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要求进行股份交易。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类别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数 本次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51,212,000 -25,514,600 25,697,400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1,192,492,027 25,514,600 1,218,006,627
总计 1,243,704,027 0 1,243,704,027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如下法律意见:公司 2024 股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解
锁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2024 股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锁条件已成
就,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24 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
司据此可进行本次解锁;本次回购注销已经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程序,符合《公
司法》
《证券法》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2024
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