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20 日上午 9:00 时
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5 月 20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长春市飞跃路 2686 号,本公司六
楼会议室。
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主持人:副董事长、总经理 赵首沣先生
会议议题:
一、审议《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四、审议《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五、审议《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六、审议《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
七、审议《2024 年年度报告和摘要》
;
八、审议《关于为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
议案》
;
九、分别听取《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证券法》和《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断健全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和内部控制体系。公司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经理层之间
权责明确、运作规范,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
发展守正创新,向稳而行。
一、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一)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运营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有关上市公司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全体董事认真履职、勤勉尽责,重大事
项严谨把关,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并贯彻落实。报告期,董事
会共召开 8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年度报告和摘要》等 35
项议案,在组织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了《关于
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等 11 项议题。董事会对经理层保
持了有效监督,保障了公司的各项工作正常运行。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四次会议,审议和出具了关于
告、半年度报告和摘要、第三季度报告等审议意见。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两次会议,审议和出具了关于对
董事会换届选举等相关问题及对第十一届一次董事会董事
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的审议意见。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在报告期分别对各自相关的职责权限、决策程
序、议事规则等事项进行了内部交流与探讨。董事会各专门
委员会,在公司决策中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二)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
规定,真实、准确、完整的完成了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在《上
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法定信
披媒体发布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 35 次,公司重要事项等非
公告上网 17 次,保证了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公平性,信息
披露质量较好。
(三)继续完善公司治理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
司章程》、
《公司独立董事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了修改,并按
规定分别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发挥了公司治理
体系建设中制度的保障作用。
作与高管团队的聘任工作,进一步强化了制衡与监督机制。
新一届董事会由 9 人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人占董事会全
体成员的三分之一;新一届监事会由 5 人组成;聘任总经理
及高管团队 7 人。新一届董监高第一时间积极准确的完成了
声明与承诺,为公司持续发展注入了后劲。
(四)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财务管理相关制度,基于
谨慎性原则,报告期内公司合并报表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
备、存货减值准备等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 7,482.55 万元,
向投资者提供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同时,根据《企业会计准
则解释第 17 号》等相关会计政策规定,对会计政策相应内
容进行了变更、适用和执行。
(五)维护投资者关系
多次召开业绩说明会。按照吉林证监局的统一部署,公
司参加了吉林辖区网上集体业绩说明会,借助上交所路演中
心平台,举办了 2023 年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通过网
络互动实时回复投资者的线上提问,在上证 E 互动平台,回
复投资者提问近 150 个。通过咨询电话、电子邮箱、微信及
现场调研等多种方式,不仅接待了在资本市场具有一定影响
力的机构投资者的现场调研,也解答了其他中小投资者的关
于公司的经营状况、股票行情、公司治理、财务状况等事项,
拉近了与投资者的距离,与股东良好互动。
(六)推广投资者教育活动
报告期,公司承办了由中国结算、上交所、北交所、吉
林省委金融办、吉林证监局共同开启多方联办的“投资者教
育普法系列宣传——暨走进欧亚集团”活动。来自全国各地
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分析师,上海证券报等国内知名财经媒
体以及中小投资者等与会 50 余人,实地踏查了欧亚卖场并
参加了座谈会,与会的公司高管现场和投资者进行了面对面
的沟通互动,在多频次的交流中,公司不仅获取了市场反馈,
同时也提升了自身的透明度,之于投资者,也是有益的实践,
是一次双向的价值共创过程,主办、承办、参与多方均达到
了预期目的。
(七)敦促董监高合规履职
报告期,董监高依规完成上交所、吉林省证券业协会等
上级部门组织的新《公司法》、
《新国九条背景下持续监管规
则解读》等培训工作。特别是独立董事,多次研习上交所举
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解读》
、《新形势下独立董
事法律责任变化》、《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与独立董事规范履
职》、《独立董事履职案例分享》、《纪律处分典型案例分析》
等课程,通过培训,更加明确了自身的职责,提高了履职能
力和决策水平。
(八)完成年度利润分配工作
报告期,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制度,落实利润分配工作,
在兼顾公司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可持续性发展的基
础上,根据公司发展阶段的实际,实施了每 10 股派发现金
红利 1.10 元(含税)的利润分配方案,并与证券登记公司、
上交所对接实施分红流程,完成了向股东共分配近 1,750 万
元的利润分配工作,占公司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
润的 93.41%,属于监管要求的顶格分配范畴,保持了公司利
润分配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使股东分享了公司发展的成果。
二、主营业务情况
全体员工正视困难,坚定信心,努力“做好自己的事”,
“提
高商品力”,践行 “强自采 强商品 强销售”的经营理念,
克服了前进中的诸多困难,实现了企业健康发展。
(一)经营指标完成情况
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81.68 万元,同比下降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财务管理相关制度,基于
谨慎性原则,公司对部分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根据结果
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
报告期,实现统计口径销售 395.62 亿元,同比增长
(二)经营布局“加”“减”并用
报告期,公司科学调控项目开发节奏和对外投资规模,
有序推动“三星战略”的实施。辽源欧亚购物中心二期开业
迎宾,一、二期连廊项目投入使用,推进欧亚卖场 20 号门
区域扩建并与地铁 6 号线接驳项目。全年新增经营门店 3 个,
其中:超市 2 个(长春区的净月奥莱店、天地十二坊店),
其他经营部门 1 个(包头市包头欧百)。减少经营门店 2 个,
均为超市(四平市红嘴子店、双辽林业家园店)。公司及子
公司全年注资、增资 4.37 亿元,对外股权投资 1,965 万元,
购建固定资产及其他长期资产 4.05 亿元。为公司的主业发
展提供了蓄力支撑。
(三)业态经营新调改
公司从事商业零售 40 年,形成了以“现代百货、商业
综合体、商超连锁”为驱动引擎的三大经营主力,报告期,
经营体系有针对性和适应性的加速了业态调整。
欧亚商都系列畅微循环,通大动脉,致力打造兼具品牌
品质、时尚潮流和优质服务的新消费集散地。全年共调整品
牌 905 个,新引进 271 个,移位及重装 335 个,新增 80 个
功能业态,其中,成功引入 25 个国际品牌、28 个国内一线
品牌、8 个东三省首店品牌和 11 个吉林省首店品牌,超 A 类
全国标志性店铺 44 个、A 类店铺 534 个、B 类店铺 412 个、
C 类店铺 309 个,与众多硬核品牌协同发展,以专业力赢得
了掌控力 。
欧亚卖场系列做内行聚人气,勇调改展活力,致力打造
规模体量大、经营业态多、聚焦功能全的城市地标。全年不
断调改升级,从黄金珠宝到童装、体服户外,从主题餐饮到
家电、服装等完成近 7 万平米的调整优化。将原 18 号门停
车楼旋转车道改造成临街旺铺,扩大经营面积 6,000 平米,
体服面积新增 1,700 平米,女装商场完成 A 类以上级别最新
形象店 100 个品牌升级改造。目前卖场业态品牌组合均已跃
居业内一流。
欧亚连锁系列重体验,引流量,致力打造汇集民生、吸
引力与性价比兼具的便民生活舒适圈。全年新引进和升级调
整品牌 691 个,面积达 9 万平米,百货业态优化品牌组合,
加大餐饮等功能业态补充,提升品牌级次,全力打造更具便
利性、社交性、个性化的一站式生活中心。超市业态成立专
班,对长春地区 51 家门店进行两轮商品优化,外埠区结合
门店市场定位,合理优化经营布局,商品动销率逐步提升。
营销分公司以采购端、管理端、服务端为切入点,提升
了营销管理水平。借助国补政策抢占市场,以旧换新期间,
家电换新笔数达 12.04 万笔,带动家电整体销售 11.58 亿元,
同比增长 29%。
(四)营销管理再提质
公司主力业态营销管理迭代创新,利用节日营销、特色
营销、店庆营销等方式为企业创造效益。商都系列力求领先、
新颖,营销热度多点开花,通过举办新品首发活动、大型秀
场活动、网络直播等活动带动销售。卖场系列秉持文化与节
日的场景构建,全方位激活消费,举办 370 场线下活动、110
场线上直播,小程序的运营也取得了亮眼成绩。连锁系列以
“私域+造势”与“联动+合作”为核心驱动力,“来次 GO”
形象 IP 贯穿全年,各类主题活动纷呈,实现成功引流。
(五)自采自营固根基
报告期,公司按照董事长提出的“强自采 强商品 强销
售”经营理念,继续实施集团统采、系列分采、门店自采的
“三级”采购原则,优化和重塑供应链,巩固和发展了自采
自营优势。商都系列完成了长春、吉林、沈阳等区域的统采
整合,新开拓 10 个果蔬产地,推出 47 款新品,新引进 341
个自采品牌和 1,600 余种自采单品。卖场系列自采网络覆盖
全国超 30 个产地,涵盖果蔬、粮油、生鲜等品类的 300 个
品牌。连锁系列深入直采源头,拓展 92 个合作基地及供应
商,引进涉及酱卤、烘焙等 200 余款自营单品。营销分公司
加大自采供应商合作的深度和广度,全面梳理签约合同,继
续推进“南货北运,北货南销”的经营行为。报告期,欧亚
大酒行、大粮仓、黄金街、家电街等自营品牌经营场景不断
创新,新品不断引进,丰富了市场供应,创造了效益。自采
自营的稳固发展助力企业提升核心竞争力。
(六)数智融合赋动能
运营等各领域发挥“数智大脑”的作用。一是通过建立全面
数字化流程,实现业务规范管理,精准把控成本,防范财务
潜在风险,增强“业财一体化”的稳健性;二是推行“一店
一单一策一目标”管理办法,为门店打造专属“数据测评表”,
跟踪商品结构、销售、利润、库存等关键指标,促进门店高
质量个性化运营;三是围绕“欧亚管家”平台,推进数字化
建设,涵盖商品、供应链、生鲜、团购业务、KPI 考核及门
店运营测评管理等核心领域,实现精细化管理;四是按月推
送门店经营分析报告,形成电子表单与任务,以 AI 大数据
等信息化建设赋能经营管理的提升,为企业发展注入“新活
力”。
三、2025 年董事会工作安排
(一)工作思路
冲击和影响,不确定因素加大,势必影响我国经济发展,但
我国经济的韧性,以及提振消费力度的不断加码,对实体零
售亦是新的商机。我们将按照董事长提出的“抓实字,上水
平”的总体要求,集中精力办好自己的事,是应对各种风险
的关键,推动“经营管理提升年”的各项工作并扎实有效开
展,全面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二)重点工作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准确、完整的在指定
媒体披露定期报告及临时报告,保障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切实维护投资者的知情权,提高信息披露的针对
性和有效性。
继续加强与股东、机构和个人投资者、新闻媒体、监管
机构的沟通,积极维护资本市场不同利益的相关主体,加强
投资者关系管理,履行公司的职责,提升投资者对公司的了
解和认同。
内部控制体系建设,要通过日常巡查、专项审计相结合
等方式进行完善,建立良好的内部沟通机制,自检自查、重
点监督、关注项目的审计范围,查错纠弊、促进管理,发挥
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中的协同效应,达到有效防范各类风险及
公司治理体系规范的预期目标,为经营工作保驾护航。
进一步规范权责分明、各司其职、有效制衡、协调运作、
行之有效的公司治理体系,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监事会、董
事会议事规则和总经理工作细则,做好开源节流费用管控,
降低企业运营风险,推动公司管理务实高效。
(1)资产管理强收益
建项目,实现欧亚卖场 20 号门与地铁 6 号线站店一体化扩
建项目成功开通。本年度公司要加大存量资产管理力度,通
过项目置换、优化配置等方式盘活存量资产,加强对无效资
产和低效资产的运营,去库存,活化资金,提升资产价值,
达到无效资产有效化,低效资产高效化。
(2)业态经营“抓实字”
公司全员要坚定信心,忠诚信任,担当责任,强化经营,
创造利润,在不确定性中抓住确定性的未来。
欧亚商都系列,要全面提升经营质量,各门店协同发展,
与时俱进,聚焦价值经营,提升品牌掌控力。满足消费者情
绪价值、体验价值等多元化、个性化需求,重视“年轻力和
新刚需的崛起”,增强客群维护能力。向外看、向内求、向
前走,切实提高创效能力。
欧亚卖场系列,要进一步优化业态组合,扩大世界第一
大单体购物中心的影响力,拓展消费新空间。在调整提速上
求进,稳固市场地位,在效益提高上求进,挖掘内部潜力,
在环境提升上求进,聚焦城市功能,维护多业态、多体验商
业综合体的聚客力,巩固效益的成果。
欧亚连锁系列,要发挥多门店的联动优势,增强超市业
态与百货业态、总部与大区、长春与外阜、强店与弱店之间
的协同配合的能力。全面提升经营质地,促进回升向好,发
扬购物中心+超市的邻里贴心店的特质,夯实市场竞争力,
实现经济与社会效益双增长。
营销分公司要履行业务与服务、营销与管理的双重职
责,落实好集团统采工作,提高采购效率和质量,推进以旧
换新和渠道下沉工作,畅通采购、储存、配送、销售的良性
循环,提升营销管理业绩。
(3)自采自营“上水平”
自采自营工作,即要在战略上布好局,也要在关键处落
好子,增强头部品牌市场占有率,降低生鲜仓储、配送等损
耗,提升配送的时效性与性价比,拓展市场份额,在毛利率
上实现新突破。推进自采自营工作,扩大销售占比。团餐团
购业务要守品质扩规模,挖源头降成本,拓客源提服务,借
助统采优势,打造欧亚团购“金招牌”,促进自采自营再上
新台阶。
(4)降本控费要实效
公司、公司本部均要以市场为导向,打破固有思维定势,突
破性地实行节能降耗措施。继续过紧日子,全员、全面节能
减排、降本增效;要压减经营成本,管理成本、财务成本,
全域审计,全过程管控,努力实现开源节流,向降本控费要
实效。
(5)数业融合提效益
公司持续推进“一店一单一策一目标”管理策略,围绕
门店做好个性化文章,围绕发展做好共性化的数字化效能。
在生鲜方面,继续夯实“大生鲜”战略,在生鲜标准化、品
质化、智能化管理等方面持续发力提升生鲜的聚客能力与销
售占比。在供应链方面,推进采配一体化,优化配送路线,
实现提质增效。在财务管控方面,优化业财一体化管控,提
升财务共享水平,降低风险。同时,公司将推进电子合同、
灵活用工等平台上线,求精进、提效率,向数字化管理要效
益。
各位股东:
报告期,在上级党委的领导、监管机构的指导、广大股
东的支持、董事会、经营班子和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我
们经受住了万难的考验,完成了 2024 年的各项工作。新的
一年,公司将以“抓实字立长久根基,惠当前;上水平建百
年伟业,利长远。”为长期工作总基调。方向既定,乘势而
上,补短板、筑长版,激发爱拼会赢精气神,着力打通束缚
企业发展的堵点、卡点,主动拥抱变化,不惧不退,让所有
工作顺畅流动和高效运转,把企业的高质量发展向纵深推
进,迎接属于我们的星辰大海!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日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效监督,较好地发挥了监事会的作用。下面我代表监事会做
一、会议情况
事会换届选举、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年度监事会工作报
告、续聘审计机构等 13 项议案。
二、参加培训情况
报告期,新任监事参加了由吉林证监局、吉林省证券业
协会举办的辖区董监高现场培训。通过培训,掌握了最新证
券监管政策和监管形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监事会实务,
提升了依法合规履职的责任意识和水平。
三、履职情况
报告期,公司监事会严格执行《监事会议事规则》,对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计提
资产减值准备、定期报告、利润分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内部控制、会计政策变更等事项出具了意见,较好地发挥了
监事会作用。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财务管理相关制度,为客
观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监事
会同意对公司本部及分、子公司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
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的情形。
监事会对公司年度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
监事会认为:公司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
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度
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
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目标年度
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等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
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
行了检查。
监事会认为:公司会计制度健全,设计合理,工作程序
规范。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
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及对所涉及事项做出的评价是客观、准
确、公正的。
监事会在综合分析公司经营实际、资金状况、项目投资
资金需求、维护股东稳定的资产收益权等因素基础上,同意
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该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和公司发展阶段成长
期的实际情况,分红标准和比例明确清晰,决策程序完备,
充分保护了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监事会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对公司
规范运作进行了监督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董事会在各项工作中能够严格履行
职责,切实贯彻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规
定,决策内容科学有效,对公司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
用。
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阅。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在内部控制过程中,加强
日常巡查与专项检查,通过监督检查及时反馈问题、核查问
题原因,跟踪问题处理结果,实现了提高监管力度、强化细
节管理、坚持跟踪问效、确保整改到位的预期效果,保证了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运行。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内部控
制评价和测试,反映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运行情况较好,对
公司经营起到了指导、规范、控制和监督作用,未发生影响
内控评价报告有效性结论的事项,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
的。
报告期,公司续聘了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监事会认为:续聘的审计机构信永中和,具备证券、期
货业务执业资格,诚信状况良好。项目成员均不存在违反《中
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且公司
已就改聘审计机构事宜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沟
通,前、后任会计师对公司审计事项均无异议。此次变更审
计机构符合公司审计工作的安排需要,理由充分恰当,决策
程序合法依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的通知》(财会〔2023〕21 号),公司对相应会计政策进
行变更、适用和执行。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
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此外,监事会还审核了公司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等事项。
综上,监事会通过有效履职,完成了年度内的各项任务,
助推了公司的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权益。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五年五月二十日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
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的审计机构。信永中和
接受委托,对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
负债表、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进行
了审计。
根据信永中和的审计报告确认,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
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
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一、2024 年度主要经济指标情况
营业收入包括:商品流通行业营业收入 499,545.48 万
元,同比增长 1.16%;租赁服务收入 191,633.59 万元,同比
增长 3%;房地产行业营业收入 6,620.03 万元,同比下降
游餐饮业营业收入 2,209.56 万元,同比增长 12.63%。
增加的主要原因:主要是租赁业态毛利额增长所致。
减少的主要原因:利息支出减少 2,353.46 万元;装修
费减少 1,817.29 万元。
万元,同比减少 4,655.08 万元,降低 248.48%。
降低的主要原因: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财
务管理相关制度,基于谨慎性原则,对部分资产进行减值测
试,并根据结果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相应的减
值准备。2024 年度公司合并报表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
二、2024 年财务状况
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资产合计 1,962,672.24
万元,
负债合计 1,540,734.34 万元,
股东权益合计 421,937.9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权益 229,248.68 万元。
上年降低 0.02。速动比率为 0.09,较上年降低 0.01。资产
负债率为 78.50%,较上年降低 0.74 个百分点。
-31,717.02 万元,其中: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106,937.02 万元,同
比下降 43.37%,主要是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及支
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同期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1,734.85 万元,同比
下降 15.76%,主要是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产支付的现金较同期增加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6,926.74 万元,同比
增长 22.69%,主要是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同期
增加、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较同期减少
所致;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为 7.55 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0.1749 元,较上年减少 0.2927 元;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0.2662 元,较上年减少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19%,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82%。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日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章程所载税后利润分配政策,并结合公司所处
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资金需求等因素,制定本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
年度,公司实现利润总额 265,766,338.66 元,归属于上市
公 司股 东 净 利润 为-27,816,817.17 元 ,可 供 分 配利 润为
税)。本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
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或重
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
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
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日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各位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
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
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
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4年
行了评价。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
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
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
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
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
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
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
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
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
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
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
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
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
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
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司(集团本部)、欧亚商都、营销分公司、欧亚卖场、商
业连锁、吉林欧亚置业、济南大观园房地产、欧亚车百、
乌兰浩特欧亚置业、白山合兴、辽源欧亚置业、通化欧亚、
沈阳联营、四平欧亚商贸、通化欧亚置业、包百集团、松
原欧亚、四平欧亚置业。
指标 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82.23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
总额之比
公司治理层面:治理结构、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
资源管理、社会责任、企业文化、风险评估、信息与沟通、
内部监督。
公司业务层面:货币资金管理、投资与筹资管理、供应
商管理、采购管理、存货管理、资产管理、销售管理、工程
项目管理、财务报告管理、全面预算管理、合同管理、内部
信息传递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内部审计管理。
筹资与投资循环、资金管理循环、资产管理循环、采购
与付款循环、生产仓储循环、销售与收款循环、期末结账与
财务报告循环、公司层面内控循环、信息系统循环、薪酬与
人事循环。
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在重大遗漏
□是 √否
□是 √否
无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内部控制手册和评
价方法,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
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
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
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
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错报金额≥利润总额 利润总额的 2%<错报 错报金额≤利润总额
利润总额错报
的 5% 金额<利润总额的 5% 的 2%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
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1)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滥用职权、发生重大舞弊行为;
(2)公司更正已披露的财务报告;
重大缺陷 (3)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
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4)其他可能影响报表使用者正确判断的缺陷。
(1)未经授权进行担保、投资有价证券、金融衍生品交易和处置产
权/股权、关联交易造成经济损失;
(2)公司因发现以前年度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已上报或披露的
财务报告;
(3)公司财务人员或相关业务人员权责、岗位不清,涉嫌经济、职
重要缺陷 务犯罪,被纪检监察部门双规,或移交司法机关;
(4)因执行政策偏差、核算错误等,受到处罚或公司形象出现严重
负面影响;
(5)销毁、藏匿、随意更改发票/支票等重要原始凭证,造成经济损
失;
(6)现金收入不入账、公款私存或违反规定设立“小金库”。
(1)可能有财务信息错报,但只对信息准确性有轻微影响,不会影
一般缺陷 响使用者的判断;
(2)外部审计中非重要的发现。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
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损失金额≥净资产的 净资产的 0.2%<损失 损失金额≤净资产的
直接财产损失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
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1)董事会及其专业委员、监事会、经理层职责权限、任职资格和
议事规则缺乏明确规定,或未按照权限和职责履行;
(2)因决策程序不科学或失误,导致重大并购失败,或者新并购的
单位不能持续经营;
(3)公司投资、采购、销售、财务等重要业务缺乏控制或内部控制
重大缺陷
系统整体失效;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流动 35%以上;
(5)违反国家法律或内部规定程序,出现重大环境污染或质量等问
题,引发诉讼,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公司声誉严重受损;
(6)内部控制重大和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1)重大业务未遵守政策要求而盲目决策;
(2)未开展风险评估,内部控制设计未覆盖重要业务和关键风险领
域;
(3)未建立信息搜集机制和信息管理制度,内部信息沟通存在严重
障碍;对外信息披露未经授权;信息内容不真实,遭受外部监管机构处罚;
重要缺陷
(4)未建立举报投诉和举报人保护制度;
(5)全资、控股子公司未按照法律法规建立恰当的治理结构,内部
控制制度不完善;
(6)违反国家法律或内部规定程序,出现环境污染或质量等问题,
造成经济损失或公司声誉受损。
一般缺陷 指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缺陷。
说明:
无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一般缺陷。
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一般缺
陷。
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况,持续健全和完善内部控制体系。通过制定规范的管理流
程与操作指引,确保员工在日常业务工作中严格遵循规范,
操作有据可依。在日常经营中,严格执行内部控制体系要求,
强化内部监督机制。通过定期开展内部审计和专项检查,及
时发现、整改各类问题和漏洞,切实提升管理效能,确保内
部控制制度的有效运行。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内部控制评价
和测试,反映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运行情况较好,对公司经
营起到了指导、规范、控制和监督作用,未发生影响内控评
价报告有效性结论的事项,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的。
公司聘请信永中和对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独立审计。
过大数据分析体系,运用大数据技术与实时分析工具,实现
对潜在风险的早期识别与预警,以适应市场环境动态变化和
业务发展的需求。同时,公司将持续加强内部审计的系统性
与深入性,通过建立多层次、全方位的风险识别与预警机制,
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的科
学性与有效性,全面提升风险防控能力,为公司的持续健康
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适用 √不适用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日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信永中和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
计工作的情况,提议拟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
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一)机构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2 日(京财会许可20110056
号)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9
人,注册会计师 1,78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
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700 人。
信永中和 2023 年度业务收入为 40.46 亿元,其中,审
计业务收入为 30.15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9.96 亿元。2023
年度,
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364 家,
收费总额 4.56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
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
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文化和体育娱
乐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建筑业等。
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10 家。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
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 亿元,职业风
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
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
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信永中和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
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7 次、
自律监管措施 8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5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
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5 次、监督管理措施
(二)项目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刘燕女士,2003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
计师资质,200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1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 1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谢淑影女士,2009 年获得中国注册
会计师资质,200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 年开始
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
年签署的上市公司 2 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薛燕女士,2004 年获得中国注
册会计师资质,200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 年开
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
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5 家。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
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
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
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等情况。
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
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
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为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
审计机构。审计费用210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14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70万元,较上一期审计费用同比无
变化。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五月二十日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各位股东:
详见 2025 年 4 月 17 日登载在《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
券报》
及上海证劵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的《长
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和摘要》
。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日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综合授信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议案
各位股东:
本次担保金额合计 276,000 万元人民币,实际为其提供
的担保余额为 206,764.75 万元人民币。
根据公司经营及子公司筹资需要,公司拟为子公司综合
授信总计 276,000 万元人民币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
三年。具体为:
(1)控股子公司长春欧亚卖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欧亚卖场)向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三年期的授
信额度为 48,500 万元的流动资金循环贷款、流动资金贷款、
国内信用证等;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香港分
行申请不超过三年期的授信额度为 20,000 万元的流动资金
贷款、国内信用证及项下融资、内保直贷等;向中国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长春朝阳支行申请一年期的授信额度为 15,000
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向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
请不超过三年期的授信额度为 10,000 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
向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景阳支行申请不超过三年期
的授信额度为 30,000 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向华夏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不超过三年期的授信额度为
远期确认付款。
(2)控股子公司欧亚卖场之全资子公司长春欧亚奥特
莱斯购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特莱斯)向长春农村商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三年期的授信额度为 5,000 万元
的流动资金贷款。
(3)全资子公司长春欧亚集团欧亚车百大楼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欧亚车百)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
申请一年期的授信额度为 10,000 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向
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三年期的授信
额度为 5,000 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
(4)全资子公司欧亚车百之全资子公司长春欧亚超市
连锁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市连锁)向吉林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申请不超过三年期的授信额度为 29,000 万元的流动
资金循环贷款、流动资金贷款、国内信用证等;向招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一年期的授信额度为 20,000 万
元的流动资金贷款、国内买方保理、国内信用证等;向中国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朝阳支行申请一年期的授信额度为
公司申请不超过三年期的授信额度为 10,000 万元的流动资
金贷款。
(5)全资子公司长春欧亚集团商业连锁经营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商业连锁)向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
请不超过三年期的授信额度为 5,000 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
(6)全资子公司商业连锁之全资子公司长春欧亚居然
超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亚居然超市)向中国光大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不超过三年期的授信额度为 1,000
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
请不超过三年期的授信额度为 1,000 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
向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三年期的授
信额度为 5,000 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向盛京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长春景阳支行申请不超过三年期的授信额度为 1,000 万
元的流动资金贷款。
(7)全资子公司商业连锁之全资子公司长春欧亚商业
连锁欧亚万豪购物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亚万豪)向兴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不超过三年期的授信额
度为 1,000 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向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三年期的授信额度为 5,000 万元的流动
资金贷款。
(8)全资子公司商业连锁之全资子公司长春欧亚商业
连锁欧亚二道购物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亚二道)向兴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不超过三年期的授信额
度为 1,000 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向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三年期的授信额度为 5,000 万元的流动
资金贷款;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不超过三
年期的授信额度为 1,000 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
(9)全资子公司商业连锁之全资子公司长春欧亚商业连
锁欧亚合隆商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亚合隆商超)向中国
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不超过三年期的授信
额度为 1,000 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长春分行申请不超过三年期的授信额度为 1,000 万元的流
动资金贷款。
(10)全资子公司商业连锁之控股子公司长春国欧仓储
物流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欧仓储)向兴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不超过三年期的授信额度为 1,000 万元
的流动资金贷款。
(11)全资子公司吉林市欧亚购物中心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吉林欧亚购物)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申请不超过三年期的授信额度为 5,000 万元的流动资金贷
款。
(12)全资子公司长春欧亚卫星路超市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卫星路超市)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
请不超过三年期的授信额度为 1,000 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
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不超过三年期的授
信额度为 1,000 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向长春农村商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三年期的授信额度为 5,000 万元的
流动资金贷款;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不超
过三年期的授信额度为 1,000 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
(13)全资子公司长春欧亚柳影路超市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柳影路超市)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
请不超过三年期的授信额度为 1,000 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
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不超过三年期的授
信额度为 1,000 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向长春农村商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三年期的授信额度为 5,000 万元的
流动资金贷款。
(14)全资子公司长春欧亚集团通化欧亚购物中心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通化购物)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
化新华支行申请一年期的授信额度为 6,000 万元的流动资金
贷款。
(15)全资子公司长春欧亚易购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欧亚易购)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
请不超过三年期的授信额度为 1,000 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
公司为上述子公司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期限三年,贷款银行后续不得发生变化。
(1)长春欧亚卖场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地:朝阳区开运街 196 号(现开运街 5178 号)
法定代表人:于志良
注册资本:58,037.50 万元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经销百货、预包装兼散装食品、五金、交电、
服装鞋帽、家用电器;广告业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场地租
赁;企业管理服务等(以工商注册为准)
。
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欧亚卖场资产总额 591,891.77
万元,负债总额 332,354.70 万元,资产负债率 56.15%,其
中:流动负债 307,049.37 万元,银行贷款 128,392.70 万元,
所 有 者 权 益 259,537.07 万 元 。 2024 年 , 实 现 营 业 收 入
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截止 2025 年 3 月 31 日,欧亚卖场资产总额 566,537.62
万元,负债总额 300,400.43 万元,资产负债率 53.02%,其
中:流动负债 271,601.10 万元,银行贷款 123,192.70 万元,
所有者权益 266,137.19 万元。2025 年 1-3 月,实现营业收
入 38,743.78 万元,实现净利润 6,600.11 万元(未经审计)。
无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出资占其注册资
本的 45.05%。
(2)长春欧亚奥特莱斯购物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地: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新发路 1 号
法定代表人:黄宏
注册资本:3,000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
独资)
经营范围:日用百货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
类医疗器械销售;服装服饰零售;鞋帽零售;五金产品零售;
日用杂品销售;日用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劳动保
护用品销售;珠宝首饰零售等(以工商注册为准)。
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奥特莱斯资产总额 4,776.66
万元,负债总额 3,682.57 万元,资产负债率 77.10%,其中:
流动负债 3,682.57 万元,无银行贷款,所有者权益 1,094.09
万元。2024 年,实现营业收入 3,182.58 万元,实现净利润
-1,009.97 万元(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截止 2025 年 3 月 31 日,奥特莱斯资产总额 9,409.95
万元,负债总额 8,667.57 万元,资产负债率 92.11%,其中:
流动负债 3,787.57 万元,银行贷款 4,980.00 万元,所有者
权益 742.38 万元。2025 年 1-3 月,实现营业收入 659.35 万
元,实现净利润-351.71 万元。(未经审计)。
无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与本公司的关系:控股子公司欧亚卖场之全资子公司。
(3)长春欧亚集团欧亚车百大楼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地:汽车产业开发区东风大街 1038 号
法定代表人:丁秀英
注册资本:18,547.01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
独资)
经营范围:食品、饮料、烟草、茶叶、酒、百货、服装、
鞋帽、针纺织品、日用品、文体用品、健身器材、计算机、
传真机、钟表眼镜、照相器材、五金、交电、日杂、钢材(不
含地条钢)、仪器仪表、家具、装修材料等(以工商注册为
准)。
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欧亚车百资产总额 77,584.91
万元,负债总额 41,313.34 万元,资产负债率 53.25%,其中:
流动负债 36,478.47 万元,银行贷款 14,790 万元,所有者
权益 36,271.57 万元。2024 年,实现营业收入 15,715.16 万
元,实现净利润-1,427.32 万元(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
所审计)。
截止 2025 年 3 月 31 日,欧亚车百资产总额 67,424.96
万元,负债总额 31,298.55 万元,资产负债率 46.42%,其中:
流动负债 26,562.66 万元,银行贷款 4,790.00 万元,所有
者 权益 36,126.41 万 元。 2025 年 1-3 月 ,实 现 营 业收 入
。
无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4)长春欧亚超市连锁经营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地:绿园区春城大街万鑫花园 3 号楼
法定代表人:刘军
注册资本:50,000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
独资)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广告发布;平面设计;广告设计、代理;
广告制作;自动售货机销售;农副产品销售;鲜肉零售;针
纺织品销售;服装服饰零售;鞋帽零售;化妆品零售;日用
品销售;文具用品零售;文具用品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批
发等(以工商注册为准)。
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超市连锁资产总额 254,553.86
万元,负债总额 201,606.26 万元,资产负债率 79.20%,其
中:流动负债 192,101.97 万元,银行贷款 91,560.00 万元,
所 有 者 权 益 52,947.60 万 元 。 2024 年 , 实 现 营 业 收 入
计师事务所审计)。
截止 2025 年 3 月 31 日,超市连锁资产总额 255,421.93
万元,负债总额 203,703.32 万元,资产负债率 79.75%,其
中:流动负债 189,635.58 万元,银行贷款 88,890.00 万元,
所有者权益 51,718.61 万元。2025 年 1-3 月,实现营业收入
。
无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欧亚车百之全资子公
司。
(5)长春欧亚集团商业连锁经营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地: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亚泰大街 10861 号
法定代表人:于惠舫
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
独资)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日用百货销售;针纺织品销售;
服装服饰零售;鞋帽零售;金银制品销售;珠宝首饰零售;
钟表销售;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体育用品及器材零
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
通信设备销售等(以工商注册为准)。
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商业连锁资产总额 168,476.05
万元,负债总额 74,732.35 万元,资产负债率 44.36%,其中:
流动负债 68,933.91 万元,银行贷款 4,790.00 万元,所有
者权益 93,743.70 万元。2024 年,实现营业收入 29,548.01
万元,实现净利润 28.97 万元(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
。
截止 2025 年 3 月 31 日,商业连锁资产总额 170,152.07
万元,负债总额 76,362.77 万元,资产负债率 44.88%,其中:
流动负债 70,221.84 万元,银行贷款 4,790.00 万元,所有
者 权益 93,789.30 万 元。 2025 年 1-3 月 ,实 现 营 业收 入
。
无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6)长春欧亚居然超市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地:长春市高新开发区硅谷大街 7270 号居然
世界里购物中心负一层 B015 号商铺
法定代表人:徐艳萍
注册资本:6,000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
独资)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
方食品销售;农副产品销售;鲜肉批发;鲜肉零售;水产品
批发;水产品零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服装服饰零售;
鞋帽零售;鞋帽批发;化妆品零售;化妆品批发;日用品销
售;文具用品批发;文具用品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等
(以工商注册为准)
。
截 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 , 欧 亚 居 然 超 市 资 产 总 额
万元,所有者权益 6,147.61 万元。2024 年,实现营业收入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
截 止 2025 年 3 月 31 日 , 欧 亚 居 然 超 市 资 产 总 额
万元,所有者权益 5,971.59 万元。2025 年 1-3 月,实现营
业收入 6,463.28 万元,实现净利润-176.03 万元(未经审计)。
无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商业连锁之全资子公
司。
(7)长春欧亚商业连锁欧亚万豪购物中心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地: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广场城市综合体 A 区
C#楼
法定代表人:韩松霜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
独资)
经营范围:日用百货销售;服装、针织品、鞋帽、箱包、
化妆品、金银珠宝饰品、工艺品、保健品、生鲜、饮料、熟
食、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奶粉)、
茶叶、图书、期刊、音像制品、文化用品、体育用品及器材、
家用电器等(以工商注册为主)。
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欧亚万豪资产总额 43,078.45
万元,负债总额 33,017.17 万元,资产负债率 76.64%,其中:
流动负债 33,017.17 万元,银行贷款 1,000.00 万元,所有
者权益 10,061.28 万元。2024 年,实现营业收入 14,195.58
万元,实现净利润 13.89 万元(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
。
截止 2025 年 3 月 31 日,欧亚万豪资产总额 47,464.73
万元,负债总额 37,359.47 万元,资产负债率 78.71%,其中:
流动负债 31,559.47 万元,银行贷款 5,950.00 万元,所有
者 权益 10,105.26 万 元。 2025 年 1-3 月 ,实 现 营 业收 入
。
无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商业连锁之全资子公
司。
(8)长春欧亚商业连锁欧亚二道购物中心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地: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长新东街 3999 号
法定代表人:刘雪梅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
独资)
经营范围:经销百货、纺织、服装及日用品、金银珠宝
饰品、预包装和散装食品、保健食品、计生用品、钟表眼镜、
花卉、农副产品(不含种子)、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家用
电器及电子产品、机械设备等(以工商注册为主)。
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欧亚二道资产总额 33,886.26
万元,负债总额 19,421.72 万元,资产负债率 57.31%,其中:
流动负债 19,421.72 万元,银行贷款 4,950.00 万元,所有
者权益 14,464.54 万元。 2024 年,实现营业收入 19,384.38
万元,实现净利润 150.55 万元(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
所审计)。
截止 2025 年 3 月 31 日,欧亚二道资产总额 35,597.92
万元,负债总额 20,942.75 万元,资产负债率 58.83%,其中:
流动负债 15,142.75 万元,银行贷款 5,950.00 万元,所有
者 权益 14,655.17 万 元。 2025 年 1-3 月 ,实 现 营 业收 入
无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商业连锁之全资子公
司。
(9)长春欧亚商业连锁欧亚合隆商超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地:农安县合隆镇街内万隆小区一层
法定代表人:刘雪梅
注册资本:500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
独资)百货、服装鞋帽、针纺织品、化妆品、金银珠宝、饰
品、工艺美术品、预包装兼散装食品、保健食品、烟、酒、
农副产品、图书期刊、文化体育用品、五金交电、家用电器
等(以工商注册为主)。
截 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 , 欧 亚 合 隆 商 超 资 产 总 额
万元,所有者权益 2,969.90 万元。 2024 年,实现营业收入
计师事务所审计)。
截 止 2025 年 3 月 31 日 , 欧 亚 合 隆 商 超 资 产 总 额
万元,所有者权益 3,039.24 万元。2025 年 1-3 月,实现营
业收入 507.88 万元,实现净利润 69.34 万元(未经审计)
。
无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商业连锁之全资子公
司。
(10)长春国欧仓储物流贸易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地: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青岗路 63 号
法定代表人:喀晶平
注册资本:34,385.69 万元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普通货运、仓储、搬运装卸、理货、国际货
物运输代理(空运和海运)和国际展品的国际运输代理业务、
蔬菜水果配送、代购代销;停车场服务;库房租赁、场地租
赁、柜台租赁、房屋租赁等(以工商注册为主)
。
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国欧仓储资产总额 50,180.90
万元,负债总额 33,622.58 万元,资产负债率 67.00%,其中:
流动负债 33,432.38 万元,银行贷款 1,000.00 万元,所有
者权益 16,558.32 万元。2024 年,实现营业收入 2,981.41
万元,实现净利润-2,049.49 万元(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
务所审计)。
截止 2025 年 3 月 31 日,国欧仓储资产总额 49,563.75
万元。负债总额 33,290.17 万元。资产负债率 67.17%。其中:
流动负债 33,108.20 万元。银行贷款 1,000.00 万元。所有
者权益 16,273.58 万元。2025 年 1-3 月,实现营业收入 637.15
万元。实现净利润-284.74 万元(未经审计)。
无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商业连锁之控股子公司,
商业连锁出资占其注册资本的 87.25%。
(11)吉林市欧亚购物中心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地:昌邑区解放东路 6 号
法定代表人:高春玲
注册资本:19,345.79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
独资)
经营范围:五金、交电、日用品、百货、化妆品、首饰、
工艺品、文具用品、体育用品、纺织品、服装鞋帽、针织品、
日用杂品、家倶、劳保用品、计算机等(以工商注册为主)。
截 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 , 吉 林 欧 亚 购 物 资 产 总 额
有者权益 27,014.81 万元。
万元,实现净利润 1,619.99 万元(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
务所审计)。
截 止 2025 年 3 月 31 日 , 吉 林 欧 亚 购 物 资 产 总 额
有者权益 27,285.36 万元。 2025 年 1-3 月,实现营业收入
无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12)长春欧亚卫星路超市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地:南关区亚泰大街 8599 号
法定代表人:孟毅
注册资本:5,000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
独资)
经营范围:经销百货、五金、交电、针织、纺织品、服
装、鞋帽、家用电器、工艺美术品、日杂、建材、办公用品、
劳保用品、家具、金银饰品、体育用品、健身器材、机械设
备、计算机、传真机、电子产品等(以工商注册为主)
。
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卫星路超市资产总额 10,364.99
万元,负债总额 4,232.13 万元,资产负债率 40.83%,其中:
流动负债 4,232.13 万元,银行贷款 1,980.00 万元,所有者
权益 6,132.86 万元。2024 年,实现营业收入 3,718.36 万元,
实现净利润 148.35 万元(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截止 2025 年 3 月 31 日,卫星路超市资产总额 15,489.85
万元,负债总额 9,309.38 万元,资产负债率 60.10%,其中:
流动负债 4,439.38 万元,银行贷款 6,950.00 万元,所有者
权益 6,180.47 万元。 2025 年 1-3 月,实现营业收入 961.78
万元,实现净利润 47.60 万元(未经审计)。
无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13)长春欧亚柳影路超市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地:宽城区柳影路万龙第五城 2 号楼
法定代表人:孙欣
注册资本:5,000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
独资)
经营范围:经销百货、五金交电、针织品、服装、鞋帽、
家用电器、工艺美术品、日杂、办公用品、劳保用品、家具、
金银饰品、水果蔬菜、粮油、烟、建材(不含危险化学品)、
书、报、刊、音像制品、体育用品、钟表眼镜等(以工商注
册为主)。
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柳影路超市资产总额 9,721.34
万元,负债总额 3,984.01 万元,资产负债率 40.98%,其中:
流动负债 3,984.01 万元,银行贷款 1,980.00 万元,所有者
权益 5,737.33 万元。2024 年,实现营业收入 6,319.02 万元,
实现净利润-196.49 万元(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
计)。
截止 2025 年 3 月 31 日,柳影路超市资产总额 14,734.23
万元,负债总额 9,037.46 万元,资产负债率 61.34%,其中:
流动负债 4,167.46 万元,银行贷款 6,950.00 万元,所有者
权益 5,696.77 万元。2025 年 1-3 月,实现营业收入 1,562.58
万元,实现净利润-40.55 万元(未经审计)。
无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14)长春欧亚集团通化欧亚购物中心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地:通化市江沿路 888 号
法定代表人:于淼
注册资本:18,547.01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
独资)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日用百货销售;五金产品零售;
日用杂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服装服
饰零售;鞋帽零售;家用电器销售;智能仪器仪表销售;工
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家具销售;
建筑材料销售等(以工商注册为主)。
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通化购物资产总额 40,782.78
万元,负债总额 14,471.70 万元,资产负债率 35.48%,其中:
流 动 负 债 14,471.70 万 元 , 无 银 行 贷 款 , 所 有 者 权 益
实现净利润 3,058.53 万元(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
计)。
截止 2025 年 3 月 31 日,通化购物资产总额 48,466.67
万元,负债总额 21,387.36 万元,资产负债率 44.13%,其中:
流动负债 21,387.36 万元,银行贷款 5,900 万元,所有者权
益 27,079.31 万元。2025 年 1-3 月,实现营业收入 5,952.04
万元,实现净利润 768.23 万元(未经审计)
。
无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15)长春欧亚易购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地: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工农大路 1128 号 B
座八楼九号楼道旁
法定代表人:于清云
注册资本:1,700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
独资)
经营范围: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文艺创作;文化娱
乐经纪人服务;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咨询策划服务;企
业管理咨询;品牌管理;市场营销策划等(以工商注册为主)。
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欧亚易购资产总额 2,815.14
万元,负债总额 1,951.15 万元,资产负债率 69.31%,其中:
流动负债 1,125.37 万元,银行贷款 1,865.00 万元,所有者
权益 863.99 万元。2024 年,实现营业收入 845.43 万元,实
现净利润 24.38 万元(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截止 2025 年 3 月 31 日,欧亚易购资产总额 2,772.28
万元,负债总额 1,919.58 万元,资产负债率 69.24%,其中:
流动负债 1,094.58 万元,银行贷款 1,855.00 万元,所有者
权益 852.70 万元。2025 年 1-3 月,实现营业收入 63.11 万
元,实现净利润-11.29 万元(未经审计)。
无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的资信状况良好,公司对被担保人的运营和资
金运用具有实际控制权,能够保障公司的利益,公司上述子
公司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风险可控。
截止本次股东大会材料上网披露日前,公司对子公司的
担保余额为 206,764.75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 2024 年经审计
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 90.19%。
除对子公司的担保外,公司无其他担保及逾期担保。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日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于莹)
各位股东:
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了解了新形势下独
立董事法律责任变化,更加明确了自身的客观立场、独立性、
公正定位和重大职责。在参与公司经营决策的过程中,利用
法律领域的专业优势,为公司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较好地发
挥了独立董事作用。现将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于莹,博士学位,具有律师执业资格。参加了上海证券
交易所组织的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取得了编号为 370141 号
证书。现任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长春市第十
四届、第十五届、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长春市人民
代表大会常委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长春市人民政府法
律顾问。中国商业法研究会副会长、吉林省商法学研究会会
长。长春市、厦门市、大连市、哈尔滨市仲裁委委员。担任
公司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主任、战略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委员等职务。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的情况
本年度,公司召开了 1 次股东大会,本人因事未能出席;
共计召开了 8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参加了全部会议;以主任
身份,召集并主持召开了 2 次提名委员会专题会议。
(二)参加培训情况
本年度,本人于 8 月 16 日—29 日期间参加了上海交易
所举办的 2024 年第 4 期独立董事后续培训,通过新国九条
背景下持续监管规则的解读,掌握了上级监管部门对于独董
日常工作的新动向与新要求,提高了履职能力和决策水平。
(三)现场考察情况
经理周伟对其日常经营情况的详细介绍,对欧亚商都的经营
举措表示认同。
(四)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能够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必需的工作条件。凡
经董事会决策的事项,公司按法定的时间提前通知独立董事
并同时提供足够的资料,保证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同时,
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时,得到了公司有关人员的积极配合和协
助。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报告期内召集并主持召开了 2 次
会议,对公司董事会换届、提名相关人选等事项进行了事前
审议。
任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对提交公司十届五次
董事会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议。
认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的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由职工代
表担任董事候选人的程序规范。提名充分了解了被提名人的
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经审阅第十一
届董事会非由职工代表担任董事候选人的简历及基本情况,
未发现其中有《公司法》第 178 条及《公司章程》第 97 条
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
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同意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提交公司
十届五次董事会和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相关提名充分了解了被提名人的教
育背景、工作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经审阅相关人员
的简历及基本情况,未发现其中有《公司法》第 178 条及《公
司章程》第 97 条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相关职务的情形,
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相关职务的条件,符合《公司
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相关提名。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职守;利用自身法律专业知识和法务实践经验,积极参与到
公司董事会的相关决策,为公司提供了有建设性的建议和决
策依据,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在公司规范运作和发展中
发挥了积极的催化作用。
独立董事:于莹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日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王和春)
各位股东:
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为学习提升契机,在
参与公司经营决策的过程中,利用会计的专业优势和擅长的
财务领域,审慎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
事作用。现将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王和春,清华大学学士、长春光机所硕士学位,注册会
计师、资产评估师职称。参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组织的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取得了编号为 01572 号证书。现任
吉林万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所长。担任公司独立董
事、审计委员会主任、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等职务。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的情况
本年度,公司共计召开了 1 次股东大会,8 次董事会会
议,本人参加了全部会议;以主任身份,召集并主持召开了
专题会议 2 次。
(二)参加培训情况
本年度,本人于 8 月 16 日—29 日期间参加了上海交易
所举办的 2024 年第 4 期独立董事后续培训,通过授课老师
对独董新规改革的解读,结合履职案例分析,更加明确了自
身的客观立场、公正定位和重大职责,提高了履职能力和决
策水平。
(三)现场考察情况
经理周伟对其日常经营情况的详细介绍,对欧亚商都的经营
举措表示认同。
(四)业绩预告编制情况
并按照相关监管要求签署了业绩预告情况的相关说明文件。
(五)年报审计履职情况
计工作的计划安排汇报,并后续跟进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报
审计工作完成进度、主要事项等情况进行了沟通,对审计工
作提出了专业意见和具体要求。
(六)参加业绩说明会情况
会,与会和投资者进行了互动沟通交流。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能够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必需的工作条件。凡
经董事会决策的事项,公司按法定的时间提前通知独立董事
并同时提供足够的资料,保证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同时,
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时,得到了公司有关人员的积极配合和协
助。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审计委员会重点关注的事项
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报告期内召集并主持召开了 4 次
会议,对公司定期报告进行了事前审议。
报告和初步审计意见进行了事前审议,认为信永中和出具的
上述文件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了年度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信永中和对公司的审计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信永中和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
较为充分的了解和审查,在查阅了信永中和的基本情况、资
格证照和诚信记录等相关信息后,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
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
司年度审计要求;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公司审计工作的安
排需要,理由充分恰当;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信永中
和为公司下一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
计费用 70 万元。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十届五次董事会
和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事前审议,认为公司《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
公司本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其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
十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
行了事前审议,认为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和摘要》公允
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其所载资料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意将该议案
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
了事前审议,认为公司《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允地反映
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其所载资料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
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
(二)提名委员会重点关注的事项
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参加了 2 次会议,对公
司董事会换届、提名相关人选等事项进行了事前审议。
任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对提交公司十届五次
董事会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议。
认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的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由职工代
表担任董事候选人的程序规范。提名充分了解了被提名人的
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经审阅第十一
届董事会非由职工代表担任董事候选人的简历及基本情况,
未发现其中有《公司法》第 178 条及《公司章程》第 97 条
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
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同意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提交公司
十届五次董事会和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相关提名充分了解了被提名人的教
育背景、工作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经审阅相关人员
的简历及基本情况,未发现其中有《公司法》第 178 条及《公
司章程》第 97 条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相关职务的情形,
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相关职务的条件,符合《公司
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相关提名。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职,忠实尽责,通过专门委员会会议,增强了董事会决策的
科学性与合理性,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在公司发展中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独立董事:王和春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日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王树武)
各位股东:
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为契机,通过认真研
习,厘清了独董制度改革的脉络与思路。在参与公司经营决
策的实践中,利用自身掌握的企业管理经验,审慎履行了独
立董事职责,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现将 2024 年度
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王树武,学士学位,高级经济师职称。参加了上海证券
交易所组织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取得了编号为
长春市北亚航空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吉林省长发航空产业
有限公司董事长。吉林省第十二届政协委员,长春市第十五
届、第十六届人大代表、财经委委员,吉林省无人机产业协
会会长。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战略
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委员等职务。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的情况
本年度,公司共计召开了 1 次股东大会,8 次董事会会
议,本人出席了全部会议;以委员身份,参与了 4 次审计委
员会专题会议和 2 次提名委员会专题会议。
(二)参加培训情况
本年度,本人于 8 月 16 日—29 日期间参加了上海交易
所举办的 2024 年第 4 期独立董事后续培训,通过老师们的
政策解读和要点讲解,捋顺了信息披露与独立董事规范履职
的关系,更加明确了自身的客观立场、公正定位和重大职责,
提高了履职能力和决策水平。
(三)现场考察情况
场情况,与顾客做了交谈,听取了总经理周伟对其日常经营
情况的详细介绍,对欧亚商都运营管理情况表示欣赏与赞
同。
(四)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能够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必需的工作条件。凡
经董事会决策的事项,公司按法定的时间提前通知独立董事
并同时提供足够的资料,保证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同时,
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时,得到了公司总经理、董秘的积极配合
和协助。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审计委员会重点关注的事项
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参加了 4 次会议,对公
司定期报告进行了事前审议。
报告和初步审计意见进行了事前审议,认为信永中和出具的
上述文件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了年度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信永中和对公司的审计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信永中和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
较为充分的了解和审查,在查阅了信永中和的基本情况、资
格证照和诚信记录等相关信息后,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
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
司年度审计要求;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公司审计工作的安
排需要,理由充分恰当;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信永中
和为公司下一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
计费用 70 万元。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十届五次董事会
和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事前审议,认为公司《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
公司本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其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
十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
行了事前审议,认为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和摘要》公允
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其所载资料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意将该议案
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
了事前审议,认为公司《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允地反映
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其所载资料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
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
(二)提名委员会重点关注的事项
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参加了 2 次会议,对公
司董事会换届、提名相关人选等事项进行了事前审议。
任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对提交公司十届五次
董事会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议。
认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的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由职工代
表担任董事候选人的程序规范。提名充分了解了被提名人的
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经审阅第十一
届董事会非由职工代表担任董事候选人的简历及基本情况,
未发现其中有《公司法》第 178 条及《公司章程》第 97 条
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
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同意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提交公司
十届五次董事会和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相关提名充分了解了被提名人的教
育背景、工作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经审阅相关人员
的简历及基本情况,未发现其中有《公司法》第 178 条及《公
司章程》第 97 条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相关职务的情形,
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相关职务的条件,符合《公司
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相关提名。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证券法》、
《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制
度》等规定,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通过各个专门委
员会,对重大事项前置审议,忠实、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
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2025 年,
本人将再接再厉,进一步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重要
作用。
独立董事:王树武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