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特钢: 抚顺特钢: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5-09 19: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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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399   证券简称:抚顺特钢    公告编号:临 2025-026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为进一步优化管理架构、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运营效率,抚顺特
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
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9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
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抚顺欣兴特钢板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兴板
材”)
  ,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欣兴板材的独立法人资格将被注销,
其全部资产、债权、债务、人员、业务及其他一切权利和义务由公司
承继,公司将作为经营主体对吸收的资产和业务进行管理。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吸收合并全
资子公司的公告》
       (临:2025-018)
                  。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并双方债权人自接
到通知之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 45 日内,
均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
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
权的有效性,相关债权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
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如下: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
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
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
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
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
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公司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抚顺市望花区鞍山路东段 8 号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联系人:朱女士
   (3)邮政编码:113000
   (4)联系电话:024-56678441
   (5)传真号码:024-56688966
   (6)邮箱:dshbgs@fs-ss.com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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