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证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5-09 16:2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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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资料
                    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5 月 30 日 14:30
  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 10 号兆泰国际中心 A
座 19 层会议室
  一、宣布会议开始
  二、宣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代表股份数
  三、推举计票人、监票人
  四、审议议案
  五、股东提问,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回答股东提问
  六、投票表决
  七、休会(等待网络表决结果,工作人员统计表决结果)
  八、宣布表决结果
  九、律师宣布法律意见书
  十、宣布会议结束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
会的顺利召开,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和《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特制定股东大会会议须知如下:
  一、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认真做好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工作。
  二、股东大会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的正
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依法行使权利,认真履行义务。大会设会务组,负责
会议的组织工作和处理相关事宜。
  三、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参加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以下统称“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士入场,对于干扰大会秩序、侵
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股东大会主持人可要求下列人员退场:无资格出席会议者;扰乱会场秩序者;
衣着不整有伤风化者;携带危险物品者;其他必须退场的人员。上述人员如不服
从退场命令时,大会主持人可采取必要措施使其退场。
  会议开始后请全体参会人员将手机铃声置于无声状态,尊重和维护全体股东
的合法权益,保障大会的正常秩序。
  四、在开始现场表决前退场的股东,退场前请将已领取的表决票交还工作人
员。
  五、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要求在股东大会上
发言,应于股东大会召开日会议开始前在签到处的“股东发言登记处”登记,并填
写《股东发言登记表》。登记发言一般以10人为限,发言顺序按照登记时间先后安
排。
  每一股东发言不超过2次,每次发言原则上不超过2分钟。股东发言时应首先
报告姓名或代表的股东和所持有的股份数,发言内容应围绕本次大会所审议的议
案,并尽量简明扼要。对无法立即答复或说明的事项,公司可以在会后或者确定
的日期内答复。
  议案表决开始后,大会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六、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网络投票平台
及投票方法详见本公司于2025年5月10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七、公司聘请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八、本次会议由股东代表、监事代表和律师进行议案表决的计票与监票工作。
  九、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
东的住宿和接送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目       录
议案 9:2024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薪酬及考核情况的专项说明 ......... 42
议案 10:关于确认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及预计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
         议案 1: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公司编制了《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敬请各位股东审议。
 附件: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董   事   会
议案 1 附件: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防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为主线的一揽子增量政策陆续推出。公司积极响
应和践行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聚焦提质增效,进一步提
升经营质量和盈利能力;完善治理制度,提升治理水平;以投资者为本,真心实意回
报投资者,提升投资者获得感;践行社会责任,坚持可持续发展。董事会充分发挥科
学决策和战略管理作用,推动公司经营管理目标达成。
  一、2024 年总体经营情况
为财务管理特色鲜明、高质量发展的大型综合类券商”为战略方向,践行国家战略、
服务实体经济,稳步推进各项经营管理工作,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稳定增长;公司
管理运营更加从容稳健,文化建设“软实力”踏上新台阶。
  一是经营业绩稳步增长。2024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77.18 亿元,同比增长 8.4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2.07 亿元,同比增长 2.55%。
  二是管理运营从容稳健。公司融投管配能力进一步提升,资产配置全面优化;通
过职场集中、运营二次集中、部门精简、优化分支机构等管理方式优化,实现大幅度
降本。合规管理和风控管理审慎稳健,针对重点业务领域的风险点进行全面排查,保
持风险趋同、风险偏好谨慎,始终坚持看不清管不住,则不展业,连续四年未新增重
大风险。
  三是企业文化深入人心。公司开展“春雷”专项行动,公司领导班子、助理总裁
和总部部门行政负责人在全国累计举办 58 场“春雷”行动全国巡讲,全面深入宣导
行业文化、职业道德、合规诚信、廉洁从业、声誉风险管理等企业文化建设主题,筑
牢公司文化建设“软实力”。公司持续开展“金融人的文化必修课”系列学习活动、
举办企业文化案例大赛,表彰优秀员工和团队,传播正能量。公司还通过举办多种多
样的文化活动,传递公司企业文化、提升公司凝聚力。
  二、2024 年董事会主要工作情况
会,向股东大会提交议案 16 项。公司董事会 5 个专门委员会召开会议 15 次,审议并
通过议案 44 项;独立董事召开 1 次专门会议,审议 7 项议案。公司董事会及各专门
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各项会议规则履行职责,重点开展了以下
工作:
  (一)夯实治理体系建设,有效提升治理效能
  董事会不断夯实公司治理体系建设,贯彻落实独立董事制度改革及各项监管要
求,推进公司治理制度梳理及修订。2024 年,公司董事会完成公司《章程》《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声誉风险管理制度》
                       《稽核监察工作管理办法》
                                  《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高级管理人员风险管理考核办法》等一系列治理
制度的修订完善,持续健全三会一层协调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董事会还持续深入开
展投资者关系,召开 2024 年度业绩说明会、2024 年中期业绩说明会、参加湖南辖区
上市公司网上集体接待日,全面介绍公司经营业绩,回应投资者关切;丰富调研、路
演等投资者沟通活动,推动深化分析师覆盖,积极传递公司价值,增强投资者价值认
同。
  凭借良好治理实践,公司在中国上市公司协会 2024 年系列最佳实践评选中, 获
评“上市公司董事会优秀实践”和“上市公司董办最佳实践”。
  (二)强化资产负债管理,持续优化负债结构
  在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公司灵活运用各类融资工具,不断提升融资规
模,资产负债表优化扩表,为公司业务发展提供资金支持。一是充分运用公司股东大
会对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授权,面向专业投资者发行公司债券,满足公司各项
业务发展需求。二是审议通过《关于向各金融机构申请同业授信额度的议案》,持续
拓展融资渠道,确保公司各类融资渠道畅通。三是审议通过《关于确定 2024 年度整
体风险偏好和风险容忍度的议案》,明确公司风险偏好和容忍度,加强流动性风险的
动态监测与评估,满足公司流动性需求,确保监管指标持续满足监管要求。
  (三)加大现金分红力度,真心实意回报投资者
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董事会于 4 月审议通过并披露公司《2024 年度“提质增效
重回报”行动方案》,明确提出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质量和盈利能力,增加投资者回
报,增加现金分红频次,真心实意回报投资者。
  行动方案发布后,董事会通过简化分红程序、提高现金分红比例等推动落实 2024
年中期现金分红事项。公司于 2024 年 8 月发布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10 月向
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 3.95 亿元。公司 2024 年末期将继续进行现金分红 4.88 亿元。
均创历史新高。
  (四)严格信息披露职责,切实提升信息可读性
新法规,及时学习最新信息披露规则和要求,并加强与监管机构、同业的沟通交流,
确保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始终符合监管要求,实现信息披露工作开展高效、高质、合
规。公司还持续优化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可读性,持续对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形象
进行完善升级,在内容与形式上不断优化,深挖经营亮点,年度大事记,创新设计排
版,信息展示更直观形象,做到“简明清晰、通俗易懂”。
  (五)紧跟行业监管态势,抓牢合规风控管理
调。公司董事会切实履行合规管理、全面风险管理主体责任,坚持合规底线,严控各
类风险,保障公司稳健发展。公司完善了覆盖从业人员管理各主要风险点的合规管理
体系,加强诚信和职业道德建设,通过“春雷”专项行动、“部门负责人讲合规”等
各类专题活动,立体化合规宣导,让合规理念入脑入心。公司风险管理架构贯穿各个
管理层级,全面覆盖各类风险,并以培训宣导和绩效考核为主要抓手,持续推进风险
文化建设,公司全年未出现新增风险。
  (六)加深“一司一县”帮扶,践行金融企业责任
  公司积极落实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贯彻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业协会要求,发挥
证券行业专业优势、资源优势,多措并举持续助力乡村振兴,切实践行金融企业社会
责任。2024 年,公司持续“一司一县”帮扶,先后在 5 个帮扶县开展乡村振兴帮扶项
目 24 个,包括资助高中自强班,开展骨干教师培训、乡村振兴致富带头人专题培训,
结对共建党支部、乡村振兴公路建设项目等;以“投教+乡村振兴+财商教育”方式,
开展“财商进校园”活动,全年走进湖南省 10 所学校开展财商普及课,并资助 200
名困难学生;开展 2024 年智·富大讲堂“方小牛乡村漫游记”投教公益活动 72 场,
受益人数超 5,800 人。
  三、董事履职情况
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发表明确意见。在非会议期间,公司董事认真阅读公司提
供的各类文件、报告,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状况,忠实、勤勉地履行了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
  公司独立董事和外部董事除参加会议外,还通过到公司分支机构及控股子公司实
地调研、考察,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制度决策的执行情况和内部控制情况,认真
研究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策略,为公司发展建言献策。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积极发挥董事会和管理层之间的桥梁作用,履行决策和执行的双重职责,推进股东大
会和董事会决议事项有效落实。
会议;董事会 5 个专门委员会合计召开 15 次会议,作为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各
位董事,参加了应出席的各个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3 位独立董事全员现场参加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
  四、2025 年展望及重点工作
以“成为财富管理特色鲜明、高质量发展的大型综合类券商”为战略目标,坚持服务
国家战略和主责主业有机融合,坚守合规风控底线,创新金融产品与服务模式,以更
高质量的发展为客户、股东和社会创造最大价值。董事会将开展以下重点工作:
  一是领导公司继续落实“快速发展、高效经营、扬长补短”的经营方针。公司三
大动力业务各有侧重发展,持续提升核心能力;聚焦管理效率,提升资金、人力、内
控和科技四方面效率,促进高效经营;通过内部协同、外部学习实现扬长补短。
  二是紧跟法律法规变化,优化公司治理机制。公司将根据新《公司法》《上市公
司章程指引》等最新法律法规,梳理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修订治理层面制度,加强董
事会自身建设;强化信息披露管理防范信息披露风险;做细做精投资者关系管理,提
升公司品牌影响力和美誉度。
  三是守住合规风控底线,提升合规风控管理效能。公司不断完善合规管控和风险
管理体系,夯实合规风控文化,加强全员合规风控理念;深化稽核纪检工作,严格执
行内部控制制度,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核心风险,确保公司无重大内控缺陷;推动合
规风控管理前置,防患未然,与业务责任共担,全力支持业务协同。
  四是展现金融企业担当,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公司将继续立足资本市场和自身业
务,联合能够联合的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开展乡村振兴帮扶和各类公益活动,履行金
融企业的社会责任与担当。
         议案 2: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提交了《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
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敬请各位股东审议。
  附件:1、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曹诗男)
                                   董   事   会
议案 2 附件 1: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曹诗男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券公司
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等制度的规定,审慎勤勉、尽责履职,对公司相关事项作出独立判断、发表客观
意见,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
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则有关上市公司、证券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条
件和要求的规定,简历详见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本人已向公司提交 2024 年度独
立性自查报告,确认符合任职的独立性要求。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及专门委员会任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亲自出席了应出席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相关专门委员会会议。
在深入了解会议审议事项的基础上,对审议议案均投同意票,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         应参会次数        实际参会次数
       股东大会            2           2
        董事会            6           6
       审计委员会           7           7
    风险控制委员会            3           3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3           3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1
  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风险控制委员会委员、审计委
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专业意见和依据。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亦通过现场办公、邮件、
电话、微信等形式与公司保持日常联系,随时提出有关问题,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等。
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主动了解其相关背景资料,审阅相关材料,并与各位
董事讨论并审议公司关联交易、利润分配、内部控制、选聘年度审计机构、聘任高级
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等议案。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事、财务负责人、财务管理部负责人、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人员就 2023 年审计工作和
审计报告进行了现场沟通,对年度财务报告的重点审计事项进行了讨论和确认,认为
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现金分红事项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积极履行维
护中小股东权益的职责,监督公司提高治理水平。
  (五)现场工作情况
会、对公司开展多次现场调研活动,走访了私募基金子公司和 4 个分支机构,深入了
解公司私募基金开展情况,分支机构网点建设、人员结构、业务结构及面临的行业环
境和市场竞争等,确保自己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为更好履行职责,2024 年 11 月,本人参加了中国上市公司协会 2024 年“上市公
司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分析”专题培训;2024 年 12 月,完成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反舞弊履职要点及建议”专题课程。
  (六)公司配合本人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开展相关工作得到了公司的积极配合。公司定期发送《方正证
券董事会通讯月刊》等,方便本人及时获取公司内部的主要经营管理信息及市场、行
业相关信息。公司提前规划现场调研相关安排、及时发送各类会议资料和报告、董事
会秘书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与本人保持沟通,为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提供必要的工
作条件和协助。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一)关联交易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于 2024 年 2 月、3 月,分别审议了公司《关
于确认 2024 年关联人名单的议案》
                  《2023 年度关联交易内部专项审计报告》和《关于
确认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及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后两
项议案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过半数同意后,还提交了董事会审议并披露。本人认为,
公司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要求。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绩效奖金以及调整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等事项。本人作为薪酬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
员,在董事会审议上述事项前,均召集薪酬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上述事项,为董事
会决策提出建议。本人认为,公司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绩效考核和薪酬发放程序
符合法律法规、行业特点和公司实际情况。
  (三)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席风险官,聘任孙斌先生为副总裁。该事项事先经提名委员会审核,两位均为公司现
任高级管理人员,具备担任相关职务的履职能力,公司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
审核及聘任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同意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审计委员会会议上事前审核该事项,认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
备从事审计工作的专业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求;同意公司
聘任其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五)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制评价报告,事先均经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审议通过,公司披露的各期财务会计报告
真实、准确、完整,内部控制评价范围涵盖公司总部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及四家全资
子公司,内控评价涵盖了公司运营的各层面和各环节;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
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
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尽责的态度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促进公司稳健规范运作;2025 年,本人将继续
秉承对投资者和公司负责的精神, 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股
东合法权益,助力公司高质量发展。
议案 2 附件 2: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林钟高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券公司
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等制度的规定,审慎勤勉、尽责履职,对公司相关事项作出独立判断、发表客观
意见,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
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则有关上市公司、证券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条
件和要求的规定,简历详见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本人已向公司提交 2024 年度
独立性自查报告,确认符合任职的独立性要求。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及专门委员会任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亲自出席了应出席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相关专门委员会会议。
在深入了解会议审议事项的基础上,对审议议案均投同意票,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           应参会次数       实际参会次数
     股东大会             2            2
      董事会             6            6
     审计委员会            7           7
     提名委员会            1           1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1
  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章
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专业意
见和依据。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亦通过现场办公、邮件、
电话、微信等形式与公司保持日常联系,随时提出有关问题,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等。
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主动了解其相关背景资料,审阅相关材料,并与各位
董事讨论并审议公司关联交易、利润分配、内部控制、选聘年度审计机构、聘任高级
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等议案。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事、财务负责人、财务管理部负责人、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人员就 2023 年审计工作和
审计报告进行了现场沟通,对年度财务报告的重点审计事项进行了讨论和确认,认为
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指标的具体情况、现金分红事项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积极履行维护中小股
东权益的职责,监督公司提高治理水平。
  (五)现场工作情况
会,对公司开展多次现场调研活动,走访了私募基金子公司和 8 个分支机构,深入了
解公司私募基金开展情况,分支机构网点建设、人员结构、业务结构及面临的行业环
境和市场竞争等,确保自己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为更好履行职责,2024 年 1 月和 11 月,本人参加了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独
立董事能力建设培训(第一期)
             ”和 2024 年“上市公司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分析”专题
培训;2024 年 8 月,参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2024 年第 4 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后续
培训”;2024 年 12 月,完成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反舞弊履职要点及
建议”专题课程。
  (六)公司配合本人工作情况
  本人开展相关工作得到了公司的积极配合。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办公室
工作人员负责协调独立董事与其他董事、监事及公司管理层的沟通,及时向独立董事
提供相关材料和信息,定期向独立董事发送《方正证券董事会通讯月刊》等,方便独
立董事及时获取公司内部的主要经营管理信息及市场、行业相关信息,为独立董事行
使职权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本人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时,公司有关人员积极配合,
不存在拒绝、阻碍或隐瞒,干预独立董事行使职权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于 2024 年 2 月、3 月,分别审议了公
司《关于确认 2024 年关联人名单的议案》
                     《2023 年度关联交易内部专项审计报告》和
《关于确认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及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
后两项议案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本人认为,
公司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要求。
  (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席风险官,聘任孙斌先生为副总裁。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已在提名委员会会议
事先审核该事项。两位均为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具备担任相关职务的履职能力,
公司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审核及聘任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同意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和审计委员会会议上事前审核该事项,认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具备从事审计工作的专业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求;同意公
司聘任其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制评价报告,事先均经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审议通过,公司披露的各期财务会计报告
真实、准确、完整,内部控制评价范围涵盖公司总部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及四家全资
子公司,内控评价涵盖了公司运营的各层面和各环节;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
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
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坚持秉承诚信、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有效提升了
董事会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决策水平,促进公司稳健规范运作;2025 年,将继续积
极关注监管动态、行业动态及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尽职尽责,
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助力公司高质量发展。
议案 2 附件 3: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柯荣富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券公司
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等制度的规定,审慎勤勉、尽责履职,对公司相关事项作出独立判断、发表客观
意见,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
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则有关上市公司、证券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条
件和要求的规定,简历详见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本人已向公司提交 2024 年度
独立性自查报告,确认符合任职的独立性要求。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及专门委员会任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亲自出席了任期内应出席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相关专门委员会
会议。在深入了解会议审议事项的基础上,对审议议案均投同意票,具体参会情况如
下:
       会议名称          应参会次数        实际参会次数
       股东大会            2             2
        董事会            6             6
      提名委员会             1           1
     战略发展委员会            1           1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3           3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1
  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专业意见和依据。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亦通过现场办公、邮件、
电话、微信等形式与公司保持日常联系,随时提出有关问题,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等。
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主动了解其相关背景资料,审阅相关材料,并与各位
董事讨论并审议公司关联交易、利润分配、内部控制、选聘年度审计机构、聘任高级
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等议案。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人员就 2023 年审计工作和审计报告进行了现场沟通,对年度财务
报告的重点审计事项进行了讨论和确认,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多种渠道,了解中小股东的诉求和建议,积极履行维护中小股东权益的职责,监督公
司提高治理水平。
  (五)现场工作情况
会;对公司开展多次现场调研活动,走访了 7 个分支机构,深入了解分支机构网点建
设、人员结构、业务结构及面临的行业环境和市场竞争等,确保自己更好地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
  为更好履行职责,2024 年 11 月,本人参加了中国上市公司协会 2024 年“上市公
司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分析”专题培训;2024 年 12 月,完成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反舞弊履职要点及建议”专题课程。
  (六)公司配合本人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开展相关工作得到了公司的积极配合。公司定期发送《方正证
券董事会通讯月刊》等,方便本人及时获取公司内部的主要经营管理信息及市场、行
业相关信息。公司提前规划现场调研相关安排、及时发送各类会议资料和报告、董事
会秘书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与本人保持沟通,为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提供必要的工
作条件和协助。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于 2024 年 3 月审议了公司《2023 年度关联交易内部专项审
计报告》和《关于确认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及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
额的议案》,两项议案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
本人认为,公司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
要求。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绩效奖金以及调整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等事项。本人作为薪酬考核委员会委员,在
董事会审议上述事项前,审议了上述事项,为董事会决策提出建议。本人认为,公司
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绩效考核和薪酬发放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行业特点和公司实
际情况。
  (三)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席风险官,聘任孙斌先生为副总裁。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在董事会前召集
提名委员会会议审议了该事项,两位均为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具备担任相关职务
的履职能力,公司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审核及聘任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同意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审计工作的专业资质和专业胜任能
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求;同意公司聘任其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忠实、勤勉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有效提升了董事会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决策
水平,促进公司稳健规范运作;2025 年,将继续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继续秉持独
立、客观、审慎的原则,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助力公司高
质量发展。
         议案 3: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公司编制了《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敬请各位股东审议。
 附件: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监   事   会
议案 3 附件: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忠实、勤勉履行监督职责,保障公司稳健运行,维护股东合法权益。现将本年度工作
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成员情况
工代表监事)三名监事组成,蔡平女士担任监事会主席。
  二、报告期内监事会的主要工作
  (一)依法召开监事会会议,审议公司重大事项
半年报、季报、合规报告、风险管理报告、合规有效性评估报告、风险管理有效性评
估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各位监事在监事会会议前认真审阅会议材料,会议中
充分发表意见、提出合理化管理建议,切实履行了监督职责。
  (二)出席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及公司重大会议
议,认真审阅相关会议文件,依法对会议程序和决策过程进行监督;监事会主席还列
席了党委会会议、执行委员会会议、风险管理委员会会议等,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决
策事项及决策过程进行监督,对公司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
资金运作等“三重一大”事项的合法合规、科学民主进行监督。
  (三)持续关注公司合规风控和财务管理
告等,对公司合规风控内控等情况进行监督。公司监事会审阅了公司 2023 年年度报
告和 2024 年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列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听取公司年度财务报告
以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汇报,对公司财务管理规范性和重大财务事项的合法合
规性进行监督。
  (四)监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监事会通过列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了解并监督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
事在年度报告编制及审计工作、聘任年度审计机构中的履职情况。
出具书面审核意见。
  (五)组织对高管人员的离任审计
的离任审计工作,并按监管要求分别向属地监管机构进行了报送。
  (六)全面推进公司“春雷”专项行动
强化行动宣导、督促行动进程、及时总结成果,确保了专项行动取得实效。4 个多月
的专项行动经过警示教育、自查排查、总结评估三个阶段工作,实现了提升员工职业
素养和公司文化建设水平的预期目标,在全公司初步形成了“常警示、立规矩、强管
控、正风气”的普遍共识,全力助推公司提质增效、行稳致远。
  三、监事会对公司 2024 年度有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及重点关注事项
  (一)公司依法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依法经营、规范管理,公司“三重一大”等重大经营事项的决策
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不断完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合
规管理体系和内部控制机制,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基本得到有效执行。监事会未发现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存在损
害公司股东、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的检查监督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定期检查监督公司财务工作。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安永
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的审计意见,公司2023
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让、转融资等融资业务,融入资金全部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或偿还到期负债,与约
定的资金用途一致。
  (四)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关联交易。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按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原则合理、公平,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利润分配情况
  监事会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认为利润分配预案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股东
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审议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3年度资
产证券化业务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估报告》等,对该等报告的内容无异议。
  (七)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报告和议案无异议,董事会认真
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决议。
  四、监事会 2025 年工作计划
  监事会在2025年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等规定忠实、勤勉履行
职责,并按照上市公司治理最新要求及时推进相关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架构。
                 议案 4:2024 年年度报告
各位股东:
  公司编制了《2024 年年度报告》,本报告内容已于 2025 年 3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敬请各位股东审议。
                                         董   事   会
          议案 5: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
 公司编制了《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敬请各位股东审议。
 附件: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董   事   会
议案 4 附件: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2024 年年度财务报告如下(以下数据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合并口径,具体
包括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方正中期期货有限公
司、方正和生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方正证券(香港)金
融控股有限公司、方正证券投资有限公司以及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
  一、总体情况
万元、业务及管理费 504,847.17 万元、信用减值损失 35,095.78 万元、其他资产减
值损失 11.39 万元、其他业务成本 498.57 万元;加上:营业外净收-2,607.50 万元;
年实现净利润 216,681.03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20,739.36 万元。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资产总额为 2,556.28 亿元;负债总额为 2,066.50
亿元(其中:客户交易结算资金 503.20 亿元、应付货币保证金 163.21 亿元);所有
者权益 489.78 亿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481.80 亿元,少数股东权益 7.98
亿元;母公司净资本 313.80 亿元。
  二、关于 2024 年度财务状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资产总额为 2,556.28 亿元,负债总额为 2,066.50
亿元,所有者权益 489.78 亿元。
  (一)资产状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货币资金与结算备付金总额为 7,160,776.84 万元,其
中,客户资金总额为 6,009,005.17 万元,自有资金总额为 1,151,771.67 万元。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融出资金规模为 4,157,007.67 万元,为公司融资融券
业务融出的资金。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买入返售金融资产规模 1,023,962.36 万元,其中股票
质押式回购业务规模 22,612.45 万元,债券质押式回购业务规模 800,432.95 万元,债
券买断式回购业务规模 200,916.96 万元。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交易性金融资产账面价值 5,905,054.50 万元,主要为
公司在二级市场购入的股票、债券、基金、资产支持证券和股权投资等。其他债权投
资账面价值 5,070,002.37 万元,主要为公司购入的债券。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账面价
值 362,974.01 万元,主要为公司购入的港股。衍生金融资产规模为 28,417.02 万元。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应收款项余额为 84,874.85 万元,其中:
   (1)应收清算款项 34,700.37 万元;
   (2)应收期货业务保证金 34,717.07 万元;
   (3)应收手续费及佣金 9,687.28 万元;
   (4)应收资产管理费 3,403.72 万元;
   (5)应收基金管理费 2,229.75 万元;
   (6)应收其他 136.66 万元。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应收款项已计提坏账准备 1,106.71 万元,净值为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存出保证金余额为 958,500.80 万元,其中交易保证金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投资性房地产账面价值为 118,794.43 万元,公司投资
性房地产系公司对外出租的房产以及子公司 20.5 亿元涉案款项抵偿房产。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固定资产净值 40,230.27 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原值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无形资产净值 42,376.03 万元,其中:无形资产原值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使用权资产净值 40,702.41 万元,其中:使用权资产原
值 94,110.66 万元、累计折旧 52,347.70 万元、减值准备 1,060.55 万元。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长期股权投资余额为 44,821.19 万元。主要为权益法
核算的联营企业瑞信证券。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商誉余额为 434,020.73 万元。主要包括收购方正承销
保荐形成的商誉 411,537.46 万元,收购方正中期期货形成的商誉 22,483.27 万元。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在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
债科目中。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递延所得税资产为 48,108.89 万元,递延所得
税负债为 1,121.34 万元。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其他资产余额为 43,272.09 万元,其中长期待摊费用
万元,预缴税金 2,273.03 万元,其他 774.30 万元。
   (二)负债状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应付短期融资款规模为 1,579,685.46 万元,为公司发
行的短期收益凭证和短期融资券。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拆入资金规模为 1,836,473.74 万元,主要为转融通业
务和金融同业融入的资金。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交易性金融负债余额为 859,353.24 万元,主要为母公
司发生的债券借贷业务规模。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规模为 5,314,997.69 万元。其中:
债券质押式回购业务规模 5,046,293.12 万元,报价回购业务规模 219,739.63 万元,
场外协议回购业务规模 48,964.94 万元。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代理买卖证券款余额为 5,032,018.39 万元。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应付款项余额为 1,671,949.46 万元,其中:
  (1)应付货币保证金余额为 1,632,124.11 万元,为客户存入期货经纪业务保证
金;
  (2)应付期货风险准备金余额为 31,805.13 万元,为交易所设立,用于为维护
期货市场正常运转而提供财务担保和弥补因交易所不可预见风险带来的亏损的资金;
  (3)应付清算款余额为 2,779.33 万元,为交易所交易存在交收日期差异时暂挂
的金额;
  (4)其他余额为 5,240.89 万元,包含应付现金股利、应付手续费等。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应交税费余额为 41,626.21 万元。其中:
  (1)应交企业所得税为 25,078.7 万元
  (2)应交增值税 5,869.01 万元
  (3)应交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4,478.35 万元;
  (4)应交其他税费 6,200.15 万元。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应付职工薪酬余额为 244,991.63 万元。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预计负债余额为 14,655.13 万元,主要为子公司接收
的抵债房产因产权瑕疵存在追偿损失,对追偿损失计提预计损失。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应付债券规模为 3,545,442.44 万元。主要为公司发行
的公司债、次级债和长期收益凭证。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其他应付款余额为 445,866.94 万元。主要为应付场外
期权保证金、应付收益互换保证金、投资者保护基金、购买商品及服务款、预收项目
转让款和代收代扣款等。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租赁负债余额为 38,856.99 万元。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其他债务余额为 37,983.28 万元,主要系递延收益
债 34,061.84 万元。
   (三)净资本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流动性状况良好,母公司净资本为 313.80 亿元,
满足《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有关流动性和净资本的要求。同时净资本以
及净资本净资产率等相关风险监控指标也符合证券监管部门对证券公司财务风险监
管指标的要求。
   三、2024 年度的经营状况
   公司 2024 年实现净利润 216,681.03 万元,其构成如下:
   (1)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本年度实现证券经纪业务、投资银行业务、资产管
理业务等收入 492,825.82 万元;
   (2)利息净收入:本年度实现利息净收入 135,917.05 万元,其中:其他债权投
资持有期间利息收入、客户资金存款、自有资金存款和信用业务利息收入等
   (3)投资收益:本年度实现投资收益 326,955.61 万元,主要系公司自营投资产
生的差价收入、股息分红收入、利息收入等;
   (4)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本年度公允价值变动收益-192,065.69 万元,主要系交
易性金融工具、衍生金融工具、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变动;
   (5)其他业务收入:本年度实现其他业务收入 3,230.48 万元,主要系房屋租赁
收入、咨询服务收入等;
   (6)汇兑收益:本年度因汇率变动实现收益 209.99 万元;
   (7)其他收益:本年度其他收益 2,669.94 万元,主要系政府补助收入、个税返
还收入等;
   (8)资产处置收益:本年度实现资产处置收益 2,097.21 万元;
   以上共计实现营业收入 771,840.41 万元。
   (1) 业务及管理费:本年度营业费用 504,847.17 万元;
   (2)税金及附加:本年度税金及附加 6,870.37 万元;
   (3)信用减值损失:本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35,095.78 万元;
   (4)其他资产减值损失:本年度计提其他资产减值损失 11.39 万元;
   (5)其他业务成本:本年度发生其他业务成本 498.57 万元;
   以上共计发生营业支出 547,323.28 万元。
者的净利润为 220,739.36 万元。
                  议案 6: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各位股东: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4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207,393,645.91 元,母公司净利润为 3,207,140,932.26 元。根
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盈余公积 320,714,093.23 元、提取一般风险准备金
初未分配利润 13,792,789,185.11 元,扣除 2023 年度现金分红 189,338,326.11 元和 2024
年度中期现金分红 395,140,871.41 元,加上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18,318,535.27
元,2024 年度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16,103,786,814.99 元。
   根据《公司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证券法》                       《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落实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更好回报投资者,与投资者共享经营成果,
提升投资者获得感,公司拟定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红利 0. 593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总 股 本 为 8,232,101,395 股 , 以 此 计 算 合 计 拟 派 发 现 金 红 利 总 额 不 超 过
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
将用于补充营运资金,保障公司各项业务的资金需求。
   敬请各位股东审议。
                                                        董   事   会
     议案 7:2024 年度董事绩效考核及薪酬情况的专项说明
各位股东: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治理准则》的相关规定,对公司2024年度董事绩效考
核及薪酬情况说明如下:
  一、董事会成员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设董事9名。公司现任第五届董事会成员为董事长施
华先生,董事何亚刚先生、李岩先生、宋洪军先生、张忠民女士、张路先生,独立董
事曹诗男女士、林钟高先生、柯荣富先生。
  二、董事绩效考核情况
  (一) 董事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姓名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施   华      6           6     0       0
    何亚刚        6           6     0       0
    李 岩        6           6     0       0
    宋洪军        6           6     0       0
    张忠民        6           6     0       0
    张 路        6           6     0       0
 曹诗男(独立董事)     6           6     0       0
 林钟高(独立董事)     6           6     0       0
 柯荣富(独立董事)     6           6     0       0
提名委员会会议 1 次,共审议 44 项议案。全体董事作为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全部
参加了应出席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
            出席战略发   出席风险控      出席审计委   出席薪酬与考
   姓名       展委员会会   制委员会会      员会会议次   核委员会会议   提名委员会
             议次数     议次数         数      次数
  施   华       1       3          7       -        -
  何亚刚         1       -          -       -        1
   李岩         -       -          -       3        -
  宋洪军         1       -          -       -        -
  张忠民         -       3          -       -        -
   张路         1       -          -       -        -
曹诗男(独立董事)     -       3          7       3        -
林钟高(独立董事)     -       -          7       -        1
柯荣富(独立董事)     1       -          -       3        1
  (二)董事考核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查了公司董事的履职情况并进行了年度绩效考评,认为: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赋予的权利,认真阅读公司的
各项业务、财务、合规管理、反洗钱报告,及时了解公司业务经营管理、合规管理、
反洗钱以及遵守廉洁从业规定状况,保证公司的经营管理行为合法、合规,保证公司
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自觉接受监事会的合法监督和合理建议。公司全体
董事2024年度的履职评价结果均为“称职”。
  三、董事薪酬情况
酬或津贴;
员薪酬,不领取董事津贴,具体详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
股东大会确定的标准执行,每人每年的董事津贴为税前 20 万元,每半年度发放一次。
  敬请各位股东审议。
                                   董   事   会
     议案 8:2024 年度监事绩效考核及薪酬情况的专项说明
各位股东:
  根据《证券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现将公司监事 2024 年度考核和薪酬情况说明如下:
  一、监事会成员情况
  公司现任监事会为第五届监事会,由蔡平女士、陈曦女士、徐国华先生(职工代
表监事)三名监事组成,蔡平女士担任监事会主席。
  二、监事履职及考核情况
  (一)监事履职情况
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按期出席监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19 份议案,包括公
司年报、半年报、季报、合规报告、风险管理报告、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报告、风险
管理有效性评估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各位监事在公司监事会会议前认真审阅
会议材料,会议中充分发表意见。
  全体监事均参加了公司 2024 年度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依法对会议程
序和决策过程进行监督。监事会主席还列席了公司 2024 年度召开的党委会会议、执
行委员会会议,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和“三重一大”等决策事项及决策过程进行监督。
  (二)监事考核情况
事规则》等规定,依法行使监事职权,监督公司财务情况、对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
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对公司董事参加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大会情况、发表意见和
表决情况进行监督;对公司依法合规运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授权范围内依法履
行合规管理、反洗钱、风险管理职责的情况及遵守廉洁从业规定的情况进行了监督,
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监事蔡平女士、陈曦女士、徐国华先生履职过程中勤
勉尽责,未发生公司《章程》及《董事、监事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中规定的禁止行
为,三名监事的履职评价结果为“称职”。
  三、监事薪酬情况
  监事会主席蔡平女士的薪酬依照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确定的监事会主席薪
酬执行;职工代表监事徐国华先生因在公司担任稽核监察部行政负责人,按照公司《薪
酬管理办法》领取薪酬。两人薪酬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
  监事陈曦女士未在公司领取薪酬,也不领取监事津贴。
  敬请各位股东审议。
                                      监   事   会
 议案 9:2024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薪酬及考核情况的专项说明
各位股东:
  根据《证券公司治理准则》的相关规定,对 2024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职、
薪酬及考核情况说明如下:
   一、 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
  (一)何亚刚:2024 年度担任公司执行委员会主任、总裁,负责全面管理; 2024
年全年分管人力资源部、培训学院、办公室。
  (二)孙斌:2024 年度担任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12 月 27 日起担任副总裁,12
月 27 日前担任首席风险官。2024 年 12 月 27 日前分管风险管理部。
  (三)李岩:2024 年度担任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会
秘书。2024 年全年分管财务管理部、资金运营中心、战略企划部、董事会办公室。
  (四)吴珂:2024 年度担任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副总裁;8 月 9 日起兼任研究
所行政负责人。2024 年全年分管研究所。
  (五)姜志军:2024 年度担任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副总裁。2024 年全年分管
零售客群中心、高净与机构客群中心、信用与衍生品部、产品中心、分支机构管理部、
互联网金融研究院。
  (六)袁玉平:2024 年度担任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副总裁。
  (七)徐子兵:2024 年度担任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副总裁。2024 年全年分管
金融市场部、资管权益投资部、资管债券投资部、组合投资部、资产管理业务管理部。
  (八)崔肖:2024 年度担任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副总裁。2024 年全年分管权
益投资部、固定收益部、债券投资交易部、交易与衍生品业务部、股票销售交易部。
  (九)曹玉海:2024 年全年担任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合规总监,12 月 27 日起
担任首席风险官。2024 年全年分管合规部;12 月 27 日起分管风险管理部。
  (十)曲浩:2024 年度担任公司首席信息官。2024 年全年分管金融科技工程院、
信息技术管理部、运营中心,协助分管互联网金融研究院。
  (十一)熊郁柳:2024 年度担任公司副总裁。
   二、 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情况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结构由基本工资、绩效奖金两部分构成。基本工资按月发放,
奖金依据《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综合考虑公
司经营情况、薪酬总额情况、行业薪酬数据、个人考核结果和合规风险考核结果等因
素确定。
风险管理履职情况、稽核审计情况进行调整,根据《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
司合规管理办法》,对工作称职的合规总监年度薪酬收入总额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
度薪酬收入总额中的排名不低于中位数;根据《证券公司全面风险管理规范》,对工
作称职的首席风险官年度薪酬收入总额不低于公司分管业务及业务管理部门的同职
级高级管理人员平均水平。绩效奖金经董事会确认后发放,其中不低于 40%的部分将
采取延期支付方式,并在不少于 3 年内平均发放完毕。
  三、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考核情况
  根据《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高级管理人
员 2024 年度考核包括业绩考核、素质考核、声誉评价。
  业绩考核根据高管个人经营管理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价,业绩考核得分=KPI
考核得分+加分扣分项。高管个人 KPI 考核目标包含所分管条线/部门的核心组织绩效
考核目标,主要分为定量指标、定性指标以及重点关注项目三类。高管个人业绩考核
加分扣分项包括合规、风险、稽核、财务、安全、廉洁(包含廉洁从业、廉政建设)、
行业文化践行、编制管理及人才培养与队伍建设等,加分扣分项按照公司执委会根据
当年度实际经营管理情况审议通过的方案执行,具体由各主责部门按照相关制度规定
组织实施。
  素质考核依托综合素质能力和行业价值观模型,采用 360 度评价,即由高管的上
级评价、同级评价、下级评价构成。其中,为保证合规总监、首席风险官的履职独立
性,合规总监、首席风险官素质考核分别由董事长、兼任公司董事的高管及合规部、
风险管理部部分员工评价。
  声誉评价根据《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红、黄、蓝”牌处罚规定》《方正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员工声誉风险管理办法》等制度对高管的声誉风险及声誉荣誉进行评
价,重点评估高管行为对公司、部门造成的声誉影响并形成年度个人声誉评价得分。
  上述人员在年度考核期内如涉及违规违纪行为处罚则依据《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影响其个人绩效结果,考核结果由董事会最终
确定。合规总监个人考核结果由董事会确定后,由公司就其履行职责情况及考核意见
书面征求中国证监会相关派出机构的意见,并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派出机构建议(如
有)提请公司董事会调整考核结果。
大违规违纪行为,保证了公司有序经营。
  敬请各位股东审议。
                                  董   事   会
议案 10:关于确认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及预计 2025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金额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规范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下同)与关联人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对 2024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确认,并预计了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具体情况如
下:
  一、2024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
行了预计:2024 年度金融服务类、证券及金融产品和交易类日常关联交易以实际发生
额为准,综合行政类日常关联交易不超过 1 亿元。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                   2024 年度    2024 年度       实际发生金
           主要项目
  别                    预计发生金额     实际发生金额         额占同类业
                                                  务比例
          自有资金存款                  2,304,385.93
          第三方存管服务                   919.14
                       以实际发生额
金融服务     互相代销金融产品                   118.33        0.81%
                         为准
        提供代理买卖证券服务                  919.52
         其他金融服务类业务                  2.672.86
        线上拆借、回购及线下收
        益凭证、两融收益权转让、                   -
         发行债券等融资业务
        债券申购代缴款业务、债               1,835,411.07
        券撮合业务、银行间市场
证券及金融     现券交易等业务      以实际发生额
产品和交易                    为准                       1.19%
        场外期权、收益互换、利                343,565.13
         率互换等衍生品交易
        债券质押式正回购交易                     -
        其他证券及金融产品和交                301,161.42
            易类业务
        采购计算机硬件与软件、                   70.51
        信息系统、数据信息服务
          及技术咨询服务
综合行政
        购买保险及健康产品服务     不超过 1 亿元     2,460.99         5.02%
         支付房屋租赁相关费用                   356.33
        其他综合行政类关联交易                   715.84
 总计          -             -       4,792,757.07         -
 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计算方式如下:自有资金存款、证券及金融产品和交易类(不
包含衍生品交易类)按照累计发生额计算;衍生品交易类按累计名义本金规模计算;
其他关联交易按照实际收入或支出金额计算。
  二、预计 2025 年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关联人
  公司预计 2025 年与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关联人主要为中国平安保险(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平安”)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以外的其他法人或
组织。
  三、2025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鉴于金融服务类、证券及金融产品和交易类的交易事项,需根据市场情况随时随
机调整,难以准确预计,公司对与中国平安及其关联人 2025 年度可能发生的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如下:
 关联交易类                                            关联交易金额占同
                 主要项目           预计发生金额
   别                                               类业务比例
              自有资金存款
             第三方存管服务
                               难以准确预计,以实
 金融服务        互相代销金融产品                              不超过 20%
                                际发生额为准
            提供代理买卖证券服务
            其他金融服务类业务
         线上拆借、回购及线下收益凭证、
         两融收益权转让、发行债券等融资
               业务
 证券及金融                 难以准确预计,以实
                                                   不超过 20%
 产品和交易 债券申购代缴款业务、债券撮合业  际发生额为准
       务、银行间市场现券交易等业务
         场外期权、收益互换、利率互换等
             衍生品交易
           债券质押式正回购交易
         其他证券及金融产品和交易类业
                务
         采购计算机硬件与软件、信息系
         统、数据信息服务及技术咨询服务
          购买保险及健康产品服务        不超过 1
  综合行政                               不超过 10%
                              亿元
           支付房屋租赁相关费用
          其他综合行政类关联交易
  四、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
  (一)公司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允原则。交易各方在独立、平等基础上,按照商
业原则,选用公允合理定价方法,实现交易公平、价格公允。
  (二)公司关联交易定价除国家定价外,主要定价方法包括可比非受控价格法、
交易净利润法、成本加成法和其他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方法。交易双方根据不同关联
交易类型并综合考虑各类定价方法的实操性确定定价方法,并在相关的协议中予以明
确。
  五、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金融服务类和证券及金融产品和交易类日常关联交易,有助于推动公司业
务发展、拓宽融资渠道、增强流动性,并丰富产品线,为客户提供更多财富管理选择。
公司与关联人基于互利共赢的原则合作,交易定价遵循既定规则,不会损害股东权益。
  (二)公司通过关联人采购计算机软硬件、数据信息及保险服务等,能够高效满
足日常办公需求,降低交易成本并提升工作效率。
  (三)日常关联交易占公司同类业务比例小,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
公司独立性。
  六、提请审议事项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提
请股东大会确认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并同意公司在 2025 年年度股东大
会召开前与中国平安及其关联人开展日常关联交易;公司 2025 年度与中国平安及其
关联人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金额为:金融服务类、证券及金融产品和交易类以实际发
生额为准,且占同类业务比例不得超过 20%;综合行政类不超过 1 亿元,且占同类业
务比例不得超过 10%。
  此项议案关联股东新方正集团控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人需回避表决。
  敬请各位股东审议。
                               董   事   会
        议案 11:关于聘任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
  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审议,公司拟继续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包括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审计费用
不超过人民币 282 万元,其中,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不超过 21 万元。
  敬请各位股东审议。
                                      董   事   会
     议案 12:关于授权董事会决定 2025 年年中分红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增强投资者获得感,提升投资者回报水平,根据《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
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和资金情况,在分红金额合计不低于 3.95 亿元,且分红比例不超过
相应期间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 50%的额度内,制定 2025 年年中具体的现金分红方
案。
  敬请各位股东审议。
                                    董   事   会
    议案 13:关于补选姜志军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新方正控股发展有限
责任公司提名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副总裁姜志军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经审核,董事会同意推选姜志军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为第五届董事
会任期的余期。
  敬请各位股东审议。
                                 董   事   会
  附件:姜志军先生简历
  现任公司执行委员会主任、总裁,历任公司机构管理部、法律合规部、运营管理
部、网点运营部、经纪业务管理部总经理、助理总裁、北京分公司总经理、执行委员
会委员、副总裁;曾兼任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总裁、董事,方正
证券投资有限公司董事,现兼任方正中期期货有限公司董事长、方正证券(香港)金
融控股有限公司董事。
  姜志军先生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直接或间接持公司股
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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