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20 证券简称:毅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7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31日以邮件、微信和电话等形式发给
全体监事。会议于2025年4月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监事3
名,实参加监事3名。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通过表决,本次监事会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
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一)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
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获授
限制性股票的条件。
(二)公司和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
股票的情形,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
经成就。
(三)公司董事会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和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有关授予日的规定。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以2025年4月3日为预留授予日,以3.16元
/股的价格向符合条件的98名激励对象授予282万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
二、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