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69 证券简称:石 头 科 技 公告编号:2025-018
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金额: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
币 10,000 万元(含);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 回购股份用途: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并在股份回购实施
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予以转让;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
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
●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73.74 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回购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 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 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经公司发函问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持股 5%以上股东在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暂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上
述主体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因素导致公司董事会
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或公司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回购股份条件等原因而无
法实施的风险;
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启动未转让部分股份注销程序的风险;
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存在回购方案调整、变更或终止的风险;
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将根
据回购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2025 年 4 月 2 日,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
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二)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以下简称“《回购规则》”)第二十条以
及《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规定,本次回
购股份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上述董事会审议时间、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回购规则》等相关规定。
二、 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5/4/4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
方案日期及提议人 2025/4/2
预计回购金额 5,000 万元~10,000 万元
回购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回购价格上限 373.74 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回购股份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数量
算)
回购股份占总股本比
例
回购证券账户名称 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回购证券账户号码 B884922431
(一) 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和对公司内在价值的充分认可,为进一
步建立和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与创造力,增强公司
员工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有效实现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的深度绑定,
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
本次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并在回购实施
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未能在上述期限内转
让完毕,公司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予以注销。
(二)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三) 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公司股份。
(四)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
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案可自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止决定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员将根据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
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公司在以下窗口期不得回购股票:
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在本次回购期限内,若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上述不得回购股份期间
的相关规定有变化的,则按照最新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相应调整不得
回购的期间。
(五) 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占公司总股本 拟回购资金总额
回购用途 拟回购数量(股) 回购实施期限
的比例(%) (万元)
用于员工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
持股计划
及/或股权
个月内
激励
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使用完毕已
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
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公司以目前总股本 184,723,148 股为基础,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
币 10,000 万元,回购上限 373.74 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 267,565 股,回购
股份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1448%;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 5,000 万元,
回购价格上限 373.74 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 133,783 股,回购比例约占公
司总股本的 0.0724%。
本次回购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
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若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证监会及上交
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六) 回购股份的价格、定价原则
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73.74 元/股(含),该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高于
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
格由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
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限内实施了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
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公司将按照证监会和上交所的相
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七) 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八) 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化情况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 5,000 万
元(含)和上限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 373.74 元/股进行测算,
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并全部予以锁定,预计公
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如下:
回购后 回购后
本次回购前 (按回购金额下限计 (按回购金额上限计
股份类
算) 算)
别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 比例
(股) (%) (股) (%) (股) (%)
有限售
条件流 0 0.00 133,783 0.07 267,565 0.14
通股份
无限售
条件流 184,723,148 100.00 184,589,365 99.93 184,455,583 99.86
通股份
股份总
数
注: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
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如存在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九) 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
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月 31 日(经审计),公司总资产 1,748,473.00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元(含)测算,分别占上述财务数据的 0.57%、0.78%、0.85%。根据公司经营和未
来发展规划,公司认为以人民币 10,000 万元作为上限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
财务、研发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有足够的自有资金支付本次股份回购价
款。
月 31 日(经审计),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26.39%,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于公司自
有资金,对公司偿债能力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及
/或股权激励,有利于建立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
提升公司研发能力、核心竞争力和经营业绩,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可持续发展。
回购股份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十) 上市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担任该职务期间且董事会
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 6 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与本次回购方案
存在利益冲突、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
明,以及在回购期间是否存在增减持计划的情况说明
经自查及问询,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担任该职务期间且董事
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行为,与本次回购方案不
存在利益冲突,亦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
在本次回购期间,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暂不存在增减持公司股
份的计划,如后续存在增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 上市公司向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
问询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截至本方案披露日,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持股 5%以上的股东
在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暂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上述主体未来拟实
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二) 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公司将在披露回购股份
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完成授予或转让。如未能在上述期间内使用完毕
已回购股份,公司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
法律法规要求,对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予以注销,具体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规定执行。
(十三) 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拟作为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的股票来源,不会影响公司
的正常持续经营,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或偿债履行能力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导
致公司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若公司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或未能全部实施上述用途
使用完毕本次回购股份,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注销未使用已回购但未
使用的股份,并就注销股份事宜及时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定程序,充分保障债权人
的合法权益。
(十四) 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保证本次回购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员,在法
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负责具体办理本次
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数量等,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新表决的事项外,依据市场条件、股价表现、公司实际情况等综合决定继续实施、
调整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
本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 回购方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一)本次回购事项存在回购期限内因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而导
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二)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因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
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因素导致公司董事
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或公司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回购股份条件等原因而
无法实施的风险。
(三)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法
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启动未转让部分股份注销程序的风险。
(四)本次回购方案不代表公司最终回购股份的实际执行情况,公司将在回购
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存在回购方案调整、变更或终止的风险。
(五)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的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存在导致本
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四、 其他事项说明
(一)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
将根据回购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回购账户公司现有回购专用账户相关情况如下: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开
立了股份回购专用账户,专用账户情况如下:
持有人名称: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账户号码:B884922431
该账户仅用于回购公司股份。
特此公告。
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