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和《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以下简称“《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
独立履职,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发展情况,准时出席各次股东大会和董事
会等相关会议,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叶竹盛先生,1981 年 12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学专业,
博士学历。2011 年至 2015 年就职于南风窗杂志社,任法制高级记者;2017 年 2
月至 2019 年 1 月,就职于广东卓信律师事务所,任兼职律师;2019 年 1 月至 2021
年 12 月,就职于广东赛科荣律师事务所(曾用名:广东思为律师事务所),任兼
职律师;2021 年 12 月至今就职于上海兰迪(广州)律师事务所,任兼职律师、
管委会主任;2015 年至今就职于华南理工大学,任法学院副教授。2019 年 5 月
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经自查,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亦未在公司的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
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性的事项或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2024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以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阅会议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
提出合理化建议,本着审慎客观的原则,以勤勉负责的态度,充分发挥本人专业
作用,积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科学性,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年度应参
其中以通讯方 委托出 缺席次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东大
加董事会次 亲自出席次数
式参加次数 席次数 数 未参加会议 会次数
数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12 次,股东大会会议 2 次。本人均亲自
参会,不存在无故缺席的情况。在董事会召开前,本人详细审阅议案材料,主动
向公司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为董事会审议决策做好充分准备,
按时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坚持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利用专业优势和实
务经验,重点关注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股权激励等工作,提出了合理化建
议和建设性意见,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保证了对公司运作的有效监督。本
人对报告期内董事会的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本人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
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未有提出异议的
情形。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本人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1
次,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对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等事项进行审查、考核并提出建议,切实履行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本人参加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 3 次,严格
按照《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总经理及财务总监等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充分履行提名委员会的
工作职责。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不存在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
或者核查的情形;不存在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的情形。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
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认真审查,按有关规定对重大事项召开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进行审议并发表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促进加
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及时听取公司管理层关于公司本
年度生产经营、规范运作及财务方面的情况和投融资活动等重大事项进展的汇报;
关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认真审阅定期报告的财务信息和重大事项,参
加审议定期报告及相关议案的董事会会议,主要关注董事会会议召开的程序、相
关事项的提议程序、决策权限、表决程序、回避事宜、议案材料的完备性。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利用参加公司股东大会的机会,充分倾听与会中小
股东的意见及建议,发挥独立董事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促进公司与中小股东的沟
通交流。
(五)现场考察情况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的工作情况
现场考察等多种方式,全面了解和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重大事项,就公司所面
临的经济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公司发展规划、内控建设等情况与公司充分交换
意见。本人在认真阅读会议资料、了解实际情况的基础上,认真审议各项议案,
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与义务。本人充分发挥专业领域的优势,在对公司经营
管理、规范运作等情况深入了解的基础上,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实
现管理提升和健康持续发展。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和独立董事的沟通,积极主动汇报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重
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征求和听取本人的专业意见,对本人提出的建议能够及时落
实,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要的配合和充分的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核,认为定价政策和定价依
据遵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不会对公司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没有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均未变更或豁免承诺。
(三)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不涉及相关事项。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经审阅,本人认为报告中涉及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在报告期内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公司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照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经
营管理需要制定了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相关制度覆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各层面
和各环节,并在实际运作中形成了规范的管理体系,能够有效控制经营管理风险,
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经审阅,本人认为公司编制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
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五)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22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人作为独立董事,
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以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聘任孙建德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本人对财
务总监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和任职资格进行审核,基于独立判断,发表了明确同意
的独立意见。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
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涉及相关事项。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聘任了财务总监和总经理,并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
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
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董事 2024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
方案的议案》。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对前述议案进行审议并发表了明确同意
的独立意见。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极沟通,坚持客观、负责的原则,勤勉尽责、忠于职守,为公司各项科学决策提
供了专业支持和独立判断,确保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
集资金管理、股权激励等重大事项及公司的信息披露、内部控制情况,依法依规
履行独立董事相关职责,为公司提供更多建设性意见,增强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
决策质量,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叶竹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