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新材: 关于签署日常经营合同的自愿性披露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4-03 16:09:01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00458         证券简称:时代新材    公告编号:临 2025-003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日常经营合同的
        自愿性披露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合同类型:日常经营合同
  ? 合同标的物:风电叶片及相关服务
  ? 合同金额:约合人民币 19.8 亿元
  ? 风险提示:
公司收入确认原则在相应的会计期间确认收入(最终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数
据为准)。因受合同具体交货批次及验收时间的影响,对公司 2025 年当期业绩
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环境重大变化,国家相关政策调整、客户需求变化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
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的风险。公司将积极做好相关应对措施,全力保障合同
的正常履行。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一、合同签署情况及审议情况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 1 月 1 日
—2025 年 3 月 31 日与风电各大主机厂(以下简称“买方”)签订《叶片销售合
同》(以下简称“合同”或“本合同”)。公司向买方销售叶片及相关服务,合
同金额总计约合人民币 19.8 亿元(含税价)。具体情况如下:
 风电项目     合同金额(亿         合同标的物          叶片型号
              元)
海上风电项目        2.1     海上风电叶片及相关服务    主要为 10-16MW
陆上风电项目        17.7   陆上风电叶片及相关服务   主要为 6-10MW
  上述交易对方具备履约能力,履约风险可控。
  上述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合同,公司已履行了签署上述合同相关的内部审批
程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合
同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
关规定,并基于上述合同的保密要求,因上述交易中的相关信息涉及商业秘密和
商业敏感信息,若按照规则披露可能引致不当竞争,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因
此公司在履行信息豁免披露的内部程序后,对上述交易的部分信息进行了豁免披
露。
     二、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合同属于公司日常经营合同,因受合同具体交货批次及验收时间的影响,
对公司 2025 年当期业绩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但合同的履行期间预计将对公司
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三、风险提示
公司收入确认原则在相应的会计期间确认收入(最终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数
据为准)。因受合同具体交货批次及验收时间的影响,对公司 2025 年当期业绩
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环境重大变化,国家相关政策调整、客户需求变化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
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的风险。公司将积极做好相关应对措施,全力保障合同
的正常履行。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时代新材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低。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