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明确监事会的职责权限,确保监事会及监事忠实履行职责,维
护公司和股东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监事会依法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
的合法合规性,行使《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监事会发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或
者《公司章程》的,应当向董事会通报或者向股东会报告,并及时披露,也可以
直接向监管机构报告。
第二章 监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三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
监事由股东代表和职工代表担任。公司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不得少于监事
人数的三分之一。公司董事、经理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四条 监事每届任期三年。股东担任的监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职工担
任的监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监事可以连选连任。
第五条 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六条 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
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第七条 监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监事辞职应当向监事会提交书
面辞职报告。职工代表监事辞职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
一,辞职报告应当在下任监事填补因其辞职产生的空缺后方能生效。在辞职报告
生效前,拟辞职监事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和《公司章
程》继续履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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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监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诚信和
勤勉的义务。
第九条 监事连续两次不能亲自出席监事会会议的,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股
东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应当予以撤换。
第十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二)检查公司财务;
(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四)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五)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
持股东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
(六)向股东会提出提案;
(七)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
起诉讼;
(八)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
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九)《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章 会议制度
第十一条 监事会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
会会议。
第十二条 监事会会议通知应在会议召开十日前书面送达全体监事。监事会
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举行会议的日期、地点和会议期限;
(二)事由及议题;
(三)发出通知的日期。
第十三条 监事会会议应当由半数以上的监事出席方可举行。监事会会议由
监事会召集人或指定的其他监事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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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监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监事的半数以上的监事表决通过,
每一监事有一票表决权。
第十五条 监事会应当将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和
记录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监事有权要求在会议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
言作出某种说明性记载。监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至少保存十年。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本规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
第十七条 本规则由监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规则自公司股东会批准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