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78 证券简称:澄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3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078 澄星股份 2025/4/23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澄星股份”)已于 2025
年 3 月 29 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25.78%股份的股东无
锡星盛州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 2025 年 4 月 2 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
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
现予以公告。
议案一:《关于签署<投资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经进一步协商,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澄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拟与江苏江阴
临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投资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对澄星股份江阴
临港项目的项目规模、供地面积相关内容进行变更,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
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与江苏江
阴临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议案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投资建设澄星股份江阴临
港项目全部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高效、有序地完成澄星股份江阴临港项目投资建设事宜,根据《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现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按照有关法
律法规要求全权办理上述投资项目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定和实施上述
投资项目的具体方案,签署、修改、补充、执行与上述投资项目有关的一切协议
及办理其他相关手续。本次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上述投资项目
全部完成之日止。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 2025 年 3 月 29 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
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 年 4 月 30 日 13 点 30 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江阴市梅园大街 618 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5 年 4 月 30 日
至 2025 年 4 月 30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
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投资建设澄
星股份江阴临港项目全部事宜的议案》
上述议案分别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十八次会议和第
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分别于 2025 年 3 月 29 日、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特此公告。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报备文件
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5
年 4 月 30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 2025 年度为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
的议案》
《关于签署<投资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
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投资
建设澄星股份江阴临港项目全部事宜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
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