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93 证券简称:盛弘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0
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弘股份”或“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 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现将相关
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
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 年 3 月 18 日,公司对《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进行披露。
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
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
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
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同意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授
予价格由 24.81 元/股调整为 24.69 元/股,并确定以 2023 年 3 月 21 日为预留授
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84 名激励对象授予共计 53.73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
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归属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
核查意见。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
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
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
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
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激励对象
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
议案》《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
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
通过相关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
二、本次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的情况
(一)调整事由
鉴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实施完毕,2023 年年
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截至董事会审议分配预案之日公司的总股本 309,293,725
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数 753,150 股后的总股本,即 308,540,575 股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3.30 元人民币现金,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
《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
称“《激励计划》”、“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在本次激励计划公告日
至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完成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
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调整结果
(1)调整依据
派息时的调整方法为: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2)调整结果
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首次及预留)=16.3494-0.33=16.0194 元/股
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
过即可实施,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
生实质性影响。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
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价格调整方
法的规定。本次调整事项在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授权范围内,
且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本次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价格调整方法的规定。本次调
整事项在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授权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
的调整。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
(一)本次调整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公司法》《管理办
法》《公司章程》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归属条件成就、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授予价格调整
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