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郑相涵)
作为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第七
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
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
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
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报告期内,本人能够勤勉
地行使法律所赋予的权利,按时出席公司各次相关会议,对有关议案或议题发
表意见,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现将2024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
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郑相涵先生,博士学位,研究员,福建省“雏鹰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现
任福州大学计算机与大数据学院研究员、对外合作办主任;福州大学智能制造
仿真研究院院长;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福建顶点软件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铭数科技(福州)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青岛融海企业管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福州柏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苏
州柏云智启数据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福建富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监事;福
建景梵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兼任IEEE国际云计算学会理事,担任IEEE TCC、JCC
等云计算知名期刊客座主编,CloudCom-Asia 2013-2018, ISDPS 2019, I-
Cloud等国际学术会议主席。 近年来主持国家级、省部级项目12项,出版英文
专著2部,授权发明专利35件,正式发表各类学术论文100余篇。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第六届、第七届独立董事,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情况
料,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
议,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本人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
况如下: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任职期间 是否连续 任 职 期 间 列 席 股 东
现场出 以通讯方 委托出 缺席董
独立董 报告期内 两次未亲 报 告 期 内 大会次数
席董事 式参加董 席董事 事会次
事姓名 董事会次 自参加会 股 东 大 会
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数
数 议 次数
郑相涵 10 6 4 0 0 否 5 5
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列席股东大会,认真审议议案;公司召集召开的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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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股东大会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
关程序,合法有效。2024年度本人对以上应参与的董事会会议提交的各项议案
经过审议以后均投赞成票,不存在提出反对、保留意见和无法发表意见的情
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
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2024年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共召开1会议,审议通
过《2023战略执行情况及2024战略执行计划》,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产
品战略、市场战略、研发战略等提出指导性意见;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共
召开1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受让控股子公司福建星网物联信息系统有限公司
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任委员),本人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2024年第六届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对2023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年度报酬
情况进行审议,认为2023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决策程序
符合规定、确定依据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2023
年年度报告中关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披露内容与实际情况一
致。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
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2024年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共召开2次会议,对公
司第六届非独立董事的候选人洪潇祺先生的个人简历和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后表
示同意;对公司第七届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后
表示同意。2024年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共召开2次会议,对公司第七届董事
会拟聘任的高管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后表示同意;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拟聘任董事会秘书李怀宇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后表示同意。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对《关于受让控股子公司福建星网物联信息系统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
核查的情况发生;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发生;未有提议
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发生。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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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状况方面进行深度讨论和交流,确保审计结果客观、
公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需要提
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作出独立、
公正的判断。在发表独立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对公司经营状况的现场调查情况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会议、股东大会、现场调研等机会,对公司进行了走访,专门赴子公司进行现
场实地考察,参观车间生产情况,听取子公司负责人及各职能部门汇报公司的
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平时通过电话及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董事会秘书、监
事、内审部门等有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主动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
制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财务运行等
情况,关注公司舆情,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七)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支持的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届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
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详细讲解公司各产业板块的生产经营状况,
并提供相应的资料文件,使本人能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
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
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况如下:
时间 会议届次 审议事项 意见类型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 《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
门会议第一次会议 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 《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
议 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于受让控股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 福建星网物联信息系统
门会议第一次会议 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受让控股子公司
福建星网物联信息系统
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情况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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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
摘要、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本人对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进行了审核,认为
定期报告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
司经营情况,本人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保证定期报告内容的
真实、准确、完整。
此外,公司结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等相关要
求,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
部控制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和自查的实际情况,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制度
较为完整、合理、有效,能够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持续发展。
(五)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如下:
时间 会议届次 审议事项 意见类型
第七届董事会 《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
第四次会议 机构的议案》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况如下:
时间 会议届次 审议事项 意见类型
第七届董事会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
第一次会议/第
议案》,其中《关于聘任公司财
务总监暨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
名委员会第一 议案》
次会议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
差错更正
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提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时间 会议届次 审议事项 意见类型
第六届董事会
第二十九次会
《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提名委员会
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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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届董事会
《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
第三十四次会
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换
届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
会提名委员会
事的议案》
审核意见
第七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第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
议案》
名委员会第一
次会议
第七届董事会
第四次会议/第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
案》
名委员会第二
次会议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
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
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理制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形,此外,公司不存在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
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不存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
司安排持股计划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要求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就董事会各项议案进行了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议并
仔细、审慎地行使了所有表决权,对相关事项认真发表了相关意见;同时,对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督促与考察,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继续加强与公司董事
会、监事会和管理层之间的沟通和协作,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联系方式
郑相涵: 29424176@qq.com
独立董事:郑相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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