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96 证券简称:星网锐捷 公告编号:临 2025-04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一)2025年4月1日,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股东大
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2024年利润分配的基本情况
(一)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归属于
上市公 司股 东的 净利 润为 404,620,959.25 元。母 公司 本年 度共 实现净 利润
司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895,328,171.39元,减本年支付
满 足 行 权 条 件 而 回 购 注 销 限 制 性 股 票 扣 除 对 应 的 现 金 股 利 2,043,741.50
元),2024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为3,112,021,561.87元。
公司拟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分配方案未来实施时股权登记日享
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
润滚存至下一年度。以2024年12月31日股份总数588,609,418股扣除公司回购账
户持有的公司股份2,830,849后的585,778,569为基数,预计派发现金股利金额为
分红总额占本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6.19%。
(二)本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分配实施期间,公司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
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的,依照变动后的
股本为基数实施并保持上述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分红金额相应调整。(注: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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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的权利)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2024 年 2023 年 2022 年
现金分红总额(元) 146,444,642.25 147,474,157.25 59,292,967.8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
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
是
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
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
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
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
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 353,211,767.30
(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
第 9.8.1 条第(九)项规定
否
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
示情形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
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
利润的30%。公司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
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致力于企业持续稳定高质量发展,并充分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在
综合考虑股东意愿、外部环境、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盈利能力、现金流量等情况,
对公司利润分配做出合理安排,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以及《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年-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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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
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三、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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